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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基本上无害

小说:

我不是文豪

作者:

野亮

分类:

古典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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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基本上无害

陈青萝说过,王子虚在某些方面很聪明,但总体上是个笨蛋。

笨蛋并不是脑子不好使。笨蛋的脑子也可以很好使,不过别人轻而易举能想明白的事情,笨蛋要用半辈子才能想清楚。等他想清楚了,已经吃了半辈子的亏了。这不是笨蛋是什麽?

王子虚就是一个这样的笨蛋。陈青萝上高中时就想明白的事情,他活到30岁上才想明白。想明白之后大彻大悟,觉得之前都白活了。

他以前总是觉得,做人要有风骨,写作也要有态度。比如让他构思「梦想」的徵文,他就只能想到父亲的意志跟儿子的梦想这一个冲突,因为这个冲突最纯粹,最能体现主题。

如果让陈青萝来写,或者让宁春宴来写,甚至让沈清风来写,这个故事都绝不会这麽简单。

陈青萝会让小男孩被车撞成残疾,装上义肢后在残运会上夺冠;宁春宴则会让小男孩见识到上流社会的纸醉金迷后迷茫一段时间,然后幡然醒悟;沈清风会写这个小男孩后来泡了许多妹子,认识了许多牛逼的人,最后解开谜底:这个小男孩就是他自己。

他们所写的故事不仅都是在他们擅长的领域内运行,还含有一些极端刺激情绪的部分,陈青萝是苦丶宁春宴是贵丶沈清风是傲,都很抓眼。

王子虚就抓不了眼。他写什麽看起来都平平无奇,要仔细品味才能品出其中意蕴。这就很吃亏。

假如让余华来写这个故事,小男孩必定会在跑步上天赋异禀,跑第一个去给人献血,然后被无良医生活活抽死。这是他的《活着》。

假如让马尔克斯来写这个故事,小男孩会成为一个地下拳手,被打得鼻青脸肿还挣不到钱,饥饿中想偷点东西吃,被一个老妇人用左轮手枪打死了。这是《礼拜二午睡时刻》。

依据作者不同,这个故事还有可能变成《麦田里的守望者》《杀死一只知更鸟》甚至《龙族》。这世上有太多的故事里,都存在一个对未来怀有无限憧憬的倒霉孩子。

作家是一群极其狡猾的人,王子虚身上就欠缺这样一点狡猾劲。他这辈子做过最狡猾的事,无非就是把大丰收的烟装在煊赫门的盒子里面。

二楼挑高层,一扇房门被打开,暖黄色灯光倾泻出来,门缝里冒出一个头,是诗人,又冒出一个头,是叶澜。

「他还在写作啊?」

「看来是的。」

两个女人唏嘘不已。叶澜说:「他今天已经工作12个小时了吧?」

「17个小时。」诗人说,「他早上六点五十就起床了,不算跑步的时间,他也工作了17个小时。他没有睡午觉。」

叶澜说:「我们要不要去劝劝他?他要是熬废了怎麽办?」

诗人说:「现在最好还是别打扰他。他正在渡劫。」

叶澜盯着诗人:「渡劫?」

诗人点头:「他正在变得更强。你能发现吗?认真的男人一般会变得很帅。他刚才突然一下变帅了。」

她说完之后,两个女人都觉得刚才的话很搞笑,于是两人同时傻兮兮地笑了起来。

笑完之后,叶澜好奇地问道:「他变强之前就能把6%的留存干到16%了,他要是还变强,那还得了?那得创造什麽业界神话?」

「不知道,神话总是要有人创造的嘛。当然,他明天累垮了从此一蹶不振也说不定。」

叶澜忧伤地叹了口气说:「明天乾脆就让他一直睡吧。我不是心疼他哈,接下来可是还有19天要熬呢。」

诗人说:「我反正是没什麽意见。我今天一天就赚了十万,扣掉税也还有七八万。接下来几天别说是让我白吃白住,我付房租也行啊。」

两人的头缩进了房间门。二楼门缝形状的暖光消失了。客厅里的王子虚还在埋头苦耕耘,丝毫没有察觉楼上的事。

诗人没有问叶澜为什麽这麽快就酒醒了,叶澜也没有问诗人为什麽没有戳穿她。女人都是天生的作家,甚至比作家更加狡猾。

……

林峰也不知道自己为什麽会来沈清风的民宿。这里有个风雅的名字,叫做「清风居」。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二次来。

第一次他是被沈清风亲自请来的——那时候沈清风刚刚加入文协,把文协所有人都请来做客,林峰也在其中,后来林峰成了竞争对手,他就再也没有资格来这里了。

尽管林峰很讨厌沈清风趋炎附势丶两面三刀的性格,但他不得不承认,沈清风很有经营头脑。

清风居落户西河的头一年,沈清风就邀请了西河所有的重要人物来这里住一晚。很快清风居变得生意兴隆,价格层层上涨,逐渐变成了让林峰高攀不起的样子。

清风居不只是房子,有院落丶有凉亭丶有餐厅丶有池塘丶有篝火丶有麻将桌,有时候还会有许多小姐姐跳舞。来这里不仅可以见沈清风,还可以吃饭丶打牌丶钓鱼,运气好还能泡到小姐姐,所以大家都爱来这里。

西河人谈起这里,都觉得能来这里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

其中不包括林峰。

林峰坐在车里,看到苟应彪和沈清风一路大笑着迈进清风居,他咬着牙猛拍方向盘:「有辱斯

文啊!真是有辱斯文!」

过了会儿,他鬼鬼祟祟地也下了车,昂首阔步走进清风居,身穿旗袍的迎宾小姐马上款款走来,长腿从裙摆下伸出来,光芒万丈的,刺得林峰快要睁不开眼。

他看了价目表之后,就更加睁不开眼了。他半眯着眼睛付了押金,跟着迎宾小姐上楼,又找了个藉口溜掉,之后在民宿里流窜,到处寻找沈清风一行的踪迹。

最后他在泡脚房的门里听到了沈清风的声音,他装成丢手机的客人,绕着房间走了一圈,房间里却再也没传出一丝声音。他来到屋外,万幸窗户里飘出苟应彪洪钟般的声音,他大喜,猫在了灌木丛里,刚蹲下来,隐藏在暗处的蚊子们就如热情的站街女一般吻了上来,恨不得将他嘬成人干。

林峰忍受着痛苦,掏出手机,打开了录音,记录着窗户里飘出来的断断续续的声音,正好听得苟应彪庄严朗诵道:

「西河文会人茫茫,才子佳人聚一堂。

「逸兴横飞书锦绣,才气纵横谱华章。

「文思泉涌赛井喷,诗情画意震四方。

「此会堪称千古绝,壮我西河永流芳!」

「好!大赞!」

「苟局长真是才气纵横!佩服佩服!」

「想不到苟局长也有这样的才华,小小一个西河真的卧虎藏龙啊!」

房间里迸发出短暂的掌声,听得窗外的林峰牙碜。

苟应彪说:「我毕竟也是跟过梅主任的,多少还是学了两手。平时工作太忙,实在没时间打磨创作,我们单位还有些小年轻瞧不起我,哼,我也不跟他计较。」

林洛说:「苟局这首诗实在是才气纵横,尤其是『逸兴横飞书锦绣,才气纵横谱华章』这一句,妙不可言,读来口舌生津,真是好诗。」

苟应彪说:「其实这一句是我们单位小刁帮我改的。我原本写的是『各路领导坐镇瞧,老少爷们写文章』,怎麽样?哪一句好一些?」

苟局满怀期待地看向林洛,林洛稍微犹疑了片刻,开口道:

「原句颇为的……雄壮,虽然也是佳句,但个人风格太强,可能和我们文会的调性不符,只好这麽妥协一下。」

苟局笑道:「是吧?我也觉得小刁这一句蛮不错的,就用了。」

沈清风说:「苟局是将帅之才,他会取舍删削就够了。」

「对!苟局有容乃大!」林洛竖起了大拇指。

林峰在窗外听得又生气又好笑,连连摇头叹气,心中暗骂「有辱斯文」。

林洛是林峰的小学弟,颇有才华。还是林峰作为推荐人,将他引荐到文协的。结果这小子被沈清风一利诱,倒戈了,反手背刺林峰一刀,转头当了沈清风的小弟,日日鞍前马后,跟着沈清风学出了一身的油滑本领。

沈清风转头说:「林洛这孩子是真可以,这回换届,说实话,我想让他当副会。」

旁边一直不做声的作协资深会员刘仁松躺在椅子上开口道:

「行啊,只要林洛这次文会给大领导留下个好印象,当副会不是轻而易举吗?」

沈清风歪着身子凑到他那边笑嘻嘻地说:「那还不是得刘老师支持?」

刘仁松懒洋洋地说:「大领导支持比什麽都管用。」

沈清风在心里骂骂咧咧,心想他妈的这个刘仁松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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