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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 2 章

小说:

喜路良缘

作者:

黄晶

分类:

现代言情

沈年承袭百年家业,三十载耕耘,沐甚雨,栉疾风,终将沈府产业遍布数州,成为吴国首屈一指的富商。

若说唯一遗憾处,便是膝下就这一颗独苗,不止养在深闺,还无绝伦才华,实在难堪大任。

沈府的未来,需要高瞻远瞩的话事人。

春华秋实,历时多年,沈年授恩不断,原是指望着从中筹划谋虑个聪敏警俊的赘婿。亦或是,有朝一日,接济对象封侯拜相提携沈府。

不曾想,一朝皇朝倾覆,皆为空谈。

乱世人,命如草芥。

富贾豪绅,财是祸根。

明哲保身的沈年,绞尽脑汁,想呀想,终于有了补救的办法。

既然赘婿撑不起家业,何不辅佐个厉害的当权者,倾囊相助,强强联姻,方能寻求庇佑。

然而,商贾女儿地位尴尬,强送瓜,讨人嫌。为了往资质平庸的女儿脸上贴金,让其成为香馍馍,沈年掏尽心思,精心策划,替她博得贤良淑德的美名,经才子们争相赋诗传扬,很快,铸就成了百姓心目中的曲州第一才女,一时,声名鹊起。

虽是一家有女,百家求。但是议亲者中,许东升是少有的青年俊杰,出类拔萃之处在于,旁人皆靠先人余荫开疆扩土,而他草莽出身,卓尔不群,独占鳌头拿下兵家要地——鹿城,遥遥领先一众世家子弟。

手握实权的一城之主,自是万里挑一的女婿人选。

最令沈年满意处,还是许东升诚恳的态度,与一众眼高于顶的世家子弟形成鲜明对比,想必他的掌上明珠,会得到万分重视。

这桩婚姻,若说还有不满意者,大约就是当事人,沈悦灵。

沈年前脚刚迈进主屋,至巷子里匆匆归来的沈悦灵,拉扯着他的袖子,撅嘴可怜巴巴凝望着他,愤然控诉一番许东升的种种恶行,末了,不忘添油加醋,再宣誓强调,“阿爹,女儿死都不嫁!他欺辱女儿,”

沈年满脸疑狐,“欺辱?怎么可能!”

眼瞅着沈年胳膊肘往外拐,沈悦灵倍感心惊。

这许东升油嘴滑舌,满口谎言,莫不是阿爹真信了往来书函,被那妖孽灌了迷汤?“怎么不可能!阿爹,您怎可相信外人的话,怀疑女儿?”

又来了,又是这句灵魂审判。

沈年在心底打定主意,绝对不能妥协。

联想起沈悦灵被宠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骄纵性子,她这番话,沈年半个字都不信。

归根结底,还是怨他,只管关爱,不管教育。

沈年戳了下她的脑门,将袖子从她手中强势抽回,口吻嫌弃,“你娘死得早,也没个人规劝你,才养得你这年少轻狂,不知所谓的性子!你忘记了?上回没看上你的那位,那还是周城城主的地瓜藤姻亲里的一个无名晚辈。也不想想许东升什么身份,他可是掌控吴国十大城池之一的鹿城,那才是年轻有为的天之骄子,人家都未必自降门楣娶你,还敢使性子说不嫁。”

嚯!阿爹这是转性了?

好好的听话赘婿不要,竟敢瞒着她,悄咪咪地进行偷龙转凤大计,亏她偶闻风声,还曾信誓旦旦,“阿爹最是疼爱她,绝对不可能!”

谁曾想,打脸这般快!

鹿城城主,也是她能配得上?拿捏得了的人物?

沈悦灵还是十分有自知自明,虽然外面名声响当当,实则内里草包苦哈哈,谄媚与女人争宠的事,她可做不来。

“反正我不管,就是不嫁,要嫁,阿爹就自己嫁!”

瞧瞧!

沈年赶紧给自己沏了杯茶,消消火气,“身为女子,就该谨记贤良淑德,相夫教子,都快嫁做人妇,不可任性。”

几杯茶下肚,沈年自觉火气渐消,后知后觉,女儿死犟的性子,不能逼得太紧,事急则缓,“好了,不许胡闹。为父方才明明亲眼所见,你们相谈甚欢,何来欺辱一说?为父知晓,你定是嫌嫁了人,无法自由散漫。放心!许城主承诺过,你在沈府如何,入主鹿城,就该如何。”

呵,这许东升,才与爹见过几回面,就敢大言不惭许诺?

沈悦灵算是听明白了,阿爹只恨不得在脑门从此刻上,许东升是阿爹给你千挑万选后,最中意的夫婿。

她沉沉地吸了口气,既然硬的不行,就该迂回前行,“阿爹,您心口不一。”

沈年疑惑,“为父何时心口不一?”

沈悦灵直勾勾瞅着他,眼眶里霎时充满水汽,恨不得随时落下两滴盈盈泪珠,言语间尽是哀泣,“当年可是您亲口承诺,要给女儿寻个贴心的赘婿,如今还不是和外人一样,嫁女充门面。”

沈年一噎,赶忙解释,“此一时,彼一时。”见女儿背过身子,止不住地以绢拭泪,顿感惆怅,“为父原想着替你招个赘婿,承袭家业的同时,尽心尽力照顾你。奈何生逢乱世,赘婿只能吃沈府的软饭,谈何庇佑沈府。所以为父临时改变择婿要求,自然是想着,替你寻个粗壮的大腿,让你紧紧抱着,不至于在乱世受人欺凌。”

听见这番掏心窝子的话,沈悦灵彻底呆滞,以阿爹的能耐,还需另寻大腿?

除非……

她已不敢想象,怎么也未曾料到,竟会是沈府垂危的结果?

霎时惊吓得她险些花容失色,“阿爹这话是说,沈府危已?”

知晓她将此事记在心底,沈年叹了口气,拾起那双素手,轻轻拍了拍。心想,她自幼被娇惯着捧在手心,纤纤十指不沾阳春水,岂懂烽烟乱世,枯骨成堆。现下乌龙寨正集结兵马,对城中富商虎视眈眈,生死存亡,岂能容她使性子。只是此事多言无益,唯愿她一世无忧无虑,实在不忍她为此心焦,故而安抚着,“哪能!也不想想为父的产业遍布各州,那可是富甲一方,岂会说倒就倒。”

得阿爹承诺,沈悦灵重重地舒了一口气,喜笑颜开,“女儿就说,阿爹最是厉害!”

她这一笑,似娥娜翩跹落入凡尘的仙子,一双杏眸,美目流盼,仍如稚子纯真,不染尘埃。

沈年这才后知后觉,女儿已出落得越发标致,是该有个厉害的女婿接替他,护她周全,爱怜地抚过她的墨发,突然郑重嘱咐,“你需记得,婚姻不止看表面,大事难事方知担当。”

话音刚落,沈年左顾右盼,生怕隔墙有耳,突然压低嗓音,“为父已经将沈府全部家业分散,这些藏宝之处,你都一一记在脑子里。记得,谁也不能说!若非万不得已,也不得将此事透露半分给你的夫婿。”

沈悦灵满脸疑狐,“咦?阿爹不是让女儿相信您的眼光?这般防备您千挑万选的女婿,这是为何?”

虽然许东升经过了沈年的重重考验,是他志满意得的女婿。然而,每每瞧见那双漆黑如繁星璀璨的眼眸,心底就是越发觉得,这个未来女婿,令人琢磨不透,故而随口敷衍道:“小心驶得万年船,听阿爹的准没错。”

沈悦灵点了点头,“女儿晓得了。”

手里捏着本《千字文》的沈悦灵,不记得是何时回到闺房,脑海里乱糟糟,独倚栏杆远眺沉沉夜色,一时觉得凝重压抑。

从昏迷中清醒的银珠,捂着仍然刺痛的脑袋,摇摇晃晃行至沈悦灵身边,不忘沈年的吩咐,督促道:“小姐,您就莫要发呆了,奴婢听说,许城主已经住进府中,唯恐议亲前生变,老爷将您拘在屋里习字,也是为了您好。毕竟传出去,曲州第一才女若是大字不识几个,会有损您的名声。”

撇过脸的沈悦灵,不以为意嗤了一声,显然不将许东升放在眼里。然而转念间,忆起阿爹今日忧愁烦闷的模样,又不忍令他失望,唯有做做样子举起《千字文》默念起来,“天地圈黄,圈圈圈圈。日月圈圈,圈圈圈圈。圈来圈往,秋圈冬圈……”念到后面,她的面部肌肉禁不住抽搐,“圈圈圈圈,怎么那么多圈?啊!这是人学的吗?天书呢!”

短短二十四字,她竟不认识十五个,沈悦灵再是念不下去,顿时觉得挫败感由生。

大字不识几个的现实很扎心,着实有些惨目忍睹。

银珠哪敢实话实说,仍堆起笑脸鼓励,“小姐莫急,以您的聪明才智,恶补上月余,必有成效!不就是区区《千字文》,不在话下!”

沈悦灵用手推开银珠凑上来的讨好嘴脸,猛地翻了个白眼,“你家小姐学了十几年仍是文盲,再学上月余就能学会?你哄骗三岁小孩呢!银珠,不是本小姐说你,做人要诚实,你家小姐就不是这块料,即使往脸上贴满金箔,里头还是烂泥一块。”

怎么就贬低起自己了?

真是小姐不急,急死奴婢。

“小姐,您在奴婢心目中,就如天仙下凡!令奴婢敬仰不已。小姐只是识字不多,可是人品贵重,通情达理,秉持着济困扶贫为己任,模样又是一等一的好,可谓人美心善。就是刺史千金来了,都被您比了下去,您可万万不能妄自菲薄!”

“低调,低调,知晓你对本小姐很是崇拜,无须眼神真切流露。”沈悦灵打了个激灵,抚了抚手臂,旋身回屋,“你说的这些不顶用,世人皆论学识才华,人品可挂不上钩。也不知阿爹怎么想得这出,不识收敛,黄婆卖瓜,自卖自夸,真以为曲州第一才女的名头,是那么好冠的?”

银珠尴尬附和,“老爷还不是为了小姐能够嫁个称心如意的郎君,才铤而走险包装起小姐的学识人设,哪想到一个不慎用力过猛,夸过头。”

沈悦灵回首满是嘲弄地笑了下,“嚯,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能攥住男人的心?那你未来姑爷的脑子里,估摸着装得是浆糊。”

“是,是!小姐虽然胸无点墨才疏浅,可是贵在精神富有,心有丘壑,根本不是那些花架子可以比拟。”话虽如此,银珠仍然担心她被盛名所累,免不得垂头丧气,小声嘀咕起来,“如今老爷因小姐曲州第一才女的名声下不了台,反正小姐被拘在屋子里,不如静下心温习功课,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嘛。”

沈悦灵不豫之色尽显,“要让做女儿的死磕书挽回脸面?若是把书吃进肚子里就能成为才女,本小姐立刻吃!”

旧事重提,也无济于事。

现在最重要的还是眼前。

银珠忧心忡忡,“可是许城主已经来了,您这般模样嫁入鹿城,到时被许城主发现真相事小,就怕藏在鹿城的莺莺燕燕蠢蠢欲动,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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