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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柳暗花明否?

小说:

年代:发家从赶山养殖开始

作者:

乌提

分类:

玄幻修真

“啥东西啊?”

林恒露出一丝好奇,看大哥这激动的神色,至少这东西也得值个五块钱。

林伟提着松鸡询问:“老爸,是野猪麂子了吗?”

林岳摇头:“不是猎物,我发现了一窝蜜蜂,可以割不少蜂蜜。”

“蜜蜂啊,这倒是也还不错。”林恒点头,野蜂蜜很贵,确实值得高兴。

“老弟,你给我帮忙,咱们去把蜂蜜割了,运气好有六七斤蜂蜜都是有可能的,这个蜂群很大。”

林岳看着林恒说,发现一窝野蜜蜂对他而言确实很值得激动,比挖一个星期的各种药材还赚钱。

“好。”

林恒点头,三人一起出发,距离不远,走了七八百米就到了。

“林伟你别过来,我们去弄。”林岳警告了一句而已,和林恒往过走。

林恒拿着一抱干松针,大哥林岳拿着一些湿树叶,用于制造烟雾。

本来林岳是准备直接把蜜蜂烧死的,因为这样最安全,不会被蛰。

很多不会割蜂糖的人遇到野蜜蜂窝通常如此处理。

但林恒觉得没必要,留着明年还能摘,他经历了上次收蜜蜂,以及和小姨父割野蜂蜜那次,已经总结出了一些经验。

“老弟,你看,蜜蜂窝就在那个石缝里面这可不太好弄,要不还是烧死吧。”

林岳指着远处一个石头堆说。

“我试试吧,不行就烧死算了。”

林恒看了看,今天下雨,再加上烟雾应该没太大危险。

如果真不行那就只能送它们归西了,毕竟人命最重要。

慢慢走到蜂巢入口下方,加上松针干柴点火,火着了以后盖上湿树叶,阵阵青烟汹涌而出。

拿了一个枯树皮朝着蜂巢里面扇,很快嗡嗡嗡的一群蜜蜂往出跑。

林恒用衣服蒙着口鼻蹲在烟雾下方,感觉火候差不多了,才开始拆石头。

拆完了石头林恒有些傻眼,这个蜂巢竟然在地下,拆完石头也就能看到两个孕育蜜蜂的子脾,看不到蜜脾。

看着汹涌的蜜蜂,他加了把火,再熏了一下,扭头跑出去。

“咋了,人没事吧。”林岳看着林恒出来,连忙关心道。

“没啥事,你把你挖草药的小锄头给我,蜂巢在地下,得挖一下。”

林恒摇头说。

“好嘞,你小心,割了咱们一人一半。”林岳递过来锄头,笑着说。

拿着锄头林恒来到烟雾下轻轻的挖,不敢动作太大。

花了十分钟,终于是掏出了一个洞来,看到了里面的情况。

这真是一个大强群,比他上次和小姨父李佰全采的那个还大。

子脾连成一排,光是蜜脾他就看到了五个,全都封盖了。

看着旁边密密麻麻的蜜蜂,林恒不敢大意,好在蜜脾上蜂蜜不多。

将塑料袋垫在地下,林恒出去给小刀加长了一个绑了一个木质手柄。

“蜜蜂啊蜜蜂,可千万不要蛰我啊。”

林恒一边小声祈祷,一边伸出小刀远远的割蜂蜜。

啪嗒,一个蜜脾就被他割下来,嗡的一声一群蜜蜂瞬间飞了起来,吓得林恒连忙躲进烟雾之中。

把火弄大烟雾加浓密一些,他再次割掉了一个蜜脾。

反复几次,所有蜜脾就都被他割下来了。

将塑料袋勾出来,拿着就跑,他有种被鬼追的感觉,肾上腺激素飙升。

“弄到了,你人没事吧?”

林岳迎接过来,看着林恒手中的蜂蜜脸上露出了笑容。

“没事,被蛰了三下,不碍事。”林恒摇了摇头。

就算再小心还是有中招的时候,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偷蜂蜜被蛰两下他认了。

“我给你把毒挤出来。”林岳连忙说,他有点自责,觉得应该坚持把蜜蜂烧死的。

“好。”林恒伸出手。

虎口后面被蛰了一下,胳膊上两下,都已经红肿了。

疼那是钻心的疼,但还能忍受,比被胡峰蛰一下好受多了。

将蜂毒挤了一下,林恒转身回去,把蜂巢拿石头黄土封住,再盖一些树叶,等秋天,或者明年都可以再来割。

“有多少斤啊?”弄好了蜂巢,林恒走回来问道。

“连着蜂巢有十斤了,出蜜的话估计就六七斤的样子。”

林岳笑着说,脸上满是喜悦。

“二十块钱有了。”林恒嘿嘿一笑。

“这么多啊,爸让我尝一块。”林伟看到两人过来,双眼放光。

“不能吃多了。”林岳给他拿了一块,林伟连着蜜巢一起吃下去了。

“甜,太甜了!!”一口下去,林伟幸福的迷上了眼睛。

“我们一人也来一块吧。”林岳笑着说。

林恒没拒绝,掰了一块放嘴里,蜂蜜甜而不齁,还带着百花香气。

相比于上次那个蜂巢的蜂蜜,这里的蜜要水润一些,带着一股槐花的香味。

“看来这蜜蜂采了不少槐花啊,槐花蜜更值钱。”林恒笑着说。

一般蜂蜜是淡黄色的,槐花蜜则是水润透明的。

这蜂蜜浅黄色半透明,槐花香气浓郁,

很显然是采了不少槐花。

“是的,所以我才说赚了呀。”林岳嘿嘿一笑。

太白山野蜂蜜,名头可是响当当的,槐花蜜就更受喜爱了。

拿着东西,三人愉快的回到了营地之中。

“松鸡还是炖着吃吧,不然太小了,三个人一口就没了,正好还有芋头和山药。”

林恒一边生火一边说,虽然是蜂蜜烤鸡是一绝,但这松鸡杀完就七八两,太小了。

“炖着好。”林岳也觉得把松鸡炖着吃更好,下雨了有点冷,还能补一补。

“不过还是先下个面吃,大哥你去弄这溪石斑来。”

林恒笑着说,先吃面打点一下,不然等鸡汤炖好人也饿没了。

火烧开,锅中倒油,下入十条杀好的溪石斑炸至两面金黄,然后倒入冷水,煮开后就是一锅奶白色的鱼汤。

下点挂面,加入一些野菜,最后放盐调味,就可以捞起来吃了。

配上从家里带的大蒜辣子,就算没醋了,也别有一番风味。

面汤鲜香,鱼肉滑嫩,还有大蒜辣子增添的鲜辣,三人不但面吃完了,汤都一起喝干了。

“你们说,咱们弄个鱼汤来炖松鸡口味会不会特别一点?”

林恒好奇问道。

“可以试试,肯定不会难吃,我去抓鱼。”林岳眼睛一亮笑着说。

林恒处理松鸡和其他食材,林伟也四处找柴火。

时光仿佛回到了童年时期,那个时候他们农村小孩很喜欢玩“做饭饭”游戏,和过家家类似,但更注重于做饭。

生个火,用一个缸子煮各种东西,什么这种草,那种草,乱七八糟的全炖一起,虽然吃不了,每个人都很开心。

其实他们那时候也想自己在野外做吃的,但不敢偷家里的油盐酱醋,会被吊起来打的,最多只能煮一个螃蟹,烤两条溪石斑吃一吃。

现在不同了,都长大了,油盐酱醋都有,食材也变得高端了,还来到了这深山老林之中。

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除了老婆孩子不在,儿时的快乐好像再次回来了。

男人至死是少年,小时候玩不了的,长大一定会千方百计的去玩。

这种露营,荒野求生的感觉是大城市所没有的。就好像基因印记一样,林恒明明是去过大城市,见识过城里的繁华,但还是喜欢钓鱼露营这种野外活动。

“咵咵!”

松鸡内脏煮好,雄霸就咵咵的吃了起来。

把锅清洗干净,倒一点油将鱼煎到两面金黄,倒入开水,等汤煮白了,就把松鸡丢进去,加入山药、芋头、党参、佛手参、天麻,主打的就是一个营养健康。

拿去卖又不值钱,只能自己煮个松鸡吃一吃,维持生活这样子。

中午雨大了一些,成了中雨,三人也不出去了,就在营地待着。

害怕涨水吃不到鱼,三人将迷魂阵捕鱼陷阱中的鱼全部都抓起来养在了河床边上的小水滩里面。

“完蛋,雨越下越大。”林岳看着天空无奈的道。

“希望不要是连阴雨吧。”林恒这两天已经有点着急了,因为迟迟没见到猎物的身影。

这一下雨,没办法出去,就更难了。

早上安慰老爸不要着急的话都是假的,钓鱼佬钓不到鱼哪里有不着急的,只是表面镇定装样子罢了。

然而墨菲定律告诉你,越不想发生的事情,就越容易发生,雨一个下午都没停。

鸡汤炖了三个多小时,香味已经溢出来了。

“算了算了,喝汤喽!”摇摇头,林恒拿着盐过来了。

加了盐尝尝味道,鲜甜可口,带着浓郁的鸡肉香味,仔细回味还能感受到溪石斑的鲜味。

“绝了。”林恒摇头叹息,这味道太美味了。

再加了一点盐,就将松鸡拿了出来,这松鸡已经彻底炖烂了,轻轻一碰就烂,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捞出来。

“真好喝,比我妈炖的肉汤好喝多了。”林伟赞叹道。

“那当然。”林恒笑了笑。

这个年代大人炖汤,就连表面那层看起来很脏的油沫都不愿意舀出去倒了。

炒过肉的锅都不忍心清洗,而是再加入一些酸菜啥的炒一炒,把油沾干净了才算数。

这导致煮出来的汤总有一股腥味,如果是腊排骨味道就更大。

没办法,这是艰苦时代造就的节约精神,已经刻在骨子里了,很难改过来。

“松鸡肉蘸一点大蒜辣子也很不错,你们可以尝尝。”林恒又笑着说,这炖烂了的肌肉蘸着大蒜辣子吃也是一种美味。

“还是炖着好,能吃肉又能喝汤暖暖身子,而且老弟你的炖汤技术确实很可以。”林岳夸赞道,高山上哪怕是夏天,只要小雨了,温度就会迅速降低。

三人穿的都不厚,自然是有些冷的。

“是的,咱们把干的吃完,剩下的汤晚上还可以下面吃。”林恒点头道。

喝了点汤,吃完了鸡肉和炖的芋头、山药,三个人都很饱了,这时候适合出去打猎消食,但讨厌的雨让人没办法出去。

小雨还行,中雨披着薄膜纸都遮不住。

好在庇护所搭建的牢固,顶上铺了薄膜

纸和松针,不用担心下雨会被淋湿。

“算了,砍个泡桐树掏两个碗吧。”

林恒看着不远处的一根直径三十厘米泡桐树,披着薄膜纸去将其砍倒。

泡桐树不但轻而且柔软,这么粗的树林恒五分钟就给放倒了,用小手锯锯了两节拿回了庇护所。

小手锯是他爸带来的,走的时候没带走。

“我给你锯。”林岳走过来,接过了锯子。

“三十厘米长就好。”林恒笑着说。

等锯下来,把外面的树皮一剥,林恒就拿着木炭图画起来,然后拿着自己的刀开始削形状。

花了半个小时,好不容易把外面削好了,一看却是大歪歪,把里面掏出来之后,看着这个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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