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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超级想老婆

小说:

年代:发家从赶山养殖开始

作者:

乌提

分类:

玄幻修真

林恒点头说道:“肯定啊,说今天不杀是不想村里人围观,这梅花鹿是昨天下午杀的,早该处理了。”

“那我给你帮忙。”林父点头,去屋里找了一个大的竹制簸箕。

林恒看了一眼梅花鹿,并不着急处理这个,先将背包上挂着的十条大梅花鱼拿了下来递给秀兰:“这是今天走的时候河里抓的,怎么弄你看着办吧。”

秀兰接过这一串这肥硕的梅花鱼,开口道:“那就留两条吃新鲜的,其他的做成鱼干吧。”

林恒点头,又从背包里拿出了一大堆石头,正是他在山体溶洞里发现的鸡血石和水晶,这东西重得要死,可把他累惨了。

“爸爸,这是啥?”晓霞拿起小的鸡血石好奇问道。

“你这鸡血石好红啊!”林父震惊道,路上他听林恒说过,但没想到能这么红。

秀兰和林母都是第一次见鸡血石,好奇的看着这血红颜色的石头,脸上露出惊叹的表情。

“这是鸡血石,别摔着了啊。”林恒看着晓霞拿着的一块小石头说道。

“好的~”晓霞脆生生的答应。

林母好奇道:“这东西能卖钱吗?”

林恒点头:“当然能了,还不便宜嘞,不过暂时我不会卖的,自己留着玩。”

说完他将石头用竹篮装起来拿去了书房,小的放进来书柜里,大的摆在了阴沉木书桌上。心里想着等以后做一个支架将其摆起来。

那对老鹿角也一并放在了柜子里,林恒准备挑个时间将其固定在墙上当装饰品用,需要了还可以取下来当中药,可谓是一举两得。

他从屋里出来看到母亲正在拔豪猪刺,看到林恒她抬头道:“据说这东西用来梳头能治病,我回去试一试。”

“这东西也不能卖,你想拔就拔呗。”

林恒摆摆手,这东西拿回来也是图个好玩,卖不卖的都无所谓。

“这是鹿茸,你拿着,我回头处理好切成片。”林恒又将鹿茸递给秀兰,这鹿茸他只是简单的烫了切割的根部阻止茸血流失,然后刮了刮毛。

要做成鹿茸干片还需要再进行处理。

秀兰接过来好奇的看了看,鹿茸她听过这还是第一次看到实物,有些好奇的打量着。

除了这些外,林恒还有袋子里装的鳖和小乌龟,以及一只死掉的兔子。乌龟给晓霞玩,鳖则丢到盆里,两个东西都活蹦乱跳的。

弄完这些,林恒将背包和弓包放在石桌上笑着道:“好了,这次出去的收获就这么多了。”

“很厉害了。”秀兰夸赞道。

林母也点头道:“是的,我看有的打猎的出去半个月也不一定能打到什么好东西。”

林恒笑了笑,这其中雄霸占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他打猎能发家全靠雄霸这个大功臣,不然就算他箭射的准,不会找猎物的踪迹也没用。

他走过去和父亲一起杀鹿,林母带着晓霞在旁边看,穿着一身洗的发白的旧衣服的秀兰回屋准备晚饭。

杀鹿先剥皮,先用刀沿着脖子划一圈,再从肚子划开就好扯着鹿皮用拳头往进按,剥的速度比直接用刀快很多,还不用担心不小心将鹿皮割破。

差不多一刻钟时间父子两人就将鹿皮剥了下来,整张鹿皮重有十来斤,上面还有一些脂肪没有刮干净。

“这是好东西,至少能卖个一百五六十啊。”林父看着鹿皮笑着说道,梅花鹿的皮比麂子皮还要值钱一些。

林恒点头:“差不多,不过我不准备卖。”

“不准备卖?自己留着用吗?”林父好奇道。

林恒点头:“暂时先留着吧,自己鞣制了做成毯子挺好的。”

主要是一百多块钱对于现在的他只是毛毛雨,与其换成钱还不如自己留着用呢。因此鹿茸啥的也都没准备卖,都自己留着用了。

“那倒是也行。”林父点点头,林恒现在只是收购站一年就赚三千块,确实不缺这点钱。

说了两句两人先将鹿头取了下来,然后将其倒着吊起来开始开肠破肚。这和杀猪一样没有啥区别。

将内脏一一取出来挂在一边,鹿的内脏并不特别值钱,比较值钱的是鹿胎和鹿鞭,这是头公鹿,林恒将鹿鞭一整套完整的取了下来挂在墙上。

这东西据说能补肾壮阳,益精活血,还能治女性宫冷不孕。林恒是不太需要这东西的,他已经够强大的了,看情况可以把它卖了。

随后两人用刀将梅花鹿砍成两半,用杆秤称重。

正在称重的时候林岳从外面进来,笑着道:“我来给帮忙。”

“你的金猫剥完了?”林父扭头询问。

林岳点头:“对,剥完了,那只金猫才二十二斤,不知道吃起来味道咋样。”

他现在心情非常舒爽,这次打了不少猎物回家媳妇儿很高兴,再加上他还拿了两朵花,对他就更加百依百顺了。

“那还不错啊。”林父点头,金猫的皮也能卖不少钱。

一边聊天一边将鹿称了,一半九十二斤。

林父点头:“可以了,这鹿够大的,活着的时候估计有两百五六十斤。”

“那肯定,鹿角都老大了,这是头大公鹿。”林恒笑着说道。

林岳看着鹿肉道:“这么多肉你准备卖还是?”

林恒答道:“这个问题我早就想过了,自己留着吧,全都做成鹿肉干当零嘴吃,卖也没几个人买。”

鹿肉几乎没有脂肪,全都是红肉,吃了也不会长胖,做成鹿肉干味道比牛肉还好一些。

拿去卖的话贵了没人买,便宜了他觉得不划算,除非是拿去城里卖。但他现在又不缺这点钱,鹿皮都留下来了,鹿肉也就没必要折腾着去卖了。

林岳点点头:“这样啊,那我回头也做一点试一试。”

父子三人一边分割一边聊天,林恒将骨头上的肉全都踢了下来,推了一大盆。

排骨啥的都可以用来炖汤,腿上的鹿筋全都挑下来单独存放,这也是很名贵的中药材。

剩下的一大堆骨头这些除了吃,还可以用来做成骨粉当药用,甚至还能做成手串。

但林恒对此没啥兴趣,直接将一半给了父母,让他们炖汤喝可以弥补腰肌劳损,对身体也有些好处。

梅花鹿纯肉只有一百二十六斤,林恒给了大哥十斤外加一些一根鹿腿骨四根排骨,给了父母十斤鹿肉。

他大哥也给他拿来了三斤的金猫肉,因为没吃过晚上让秀兰分别炒了一点金猫肉和鹿肉尝尝鲜。

在山上煮好的鹿血则有点变质了,只能和一些面煮还有碎肉煮在一起给雄霸来福丰收三只狗当晚餐了。

将鹿宰杀好了已经是八点四十,太阳早就落山,一家人坐在院子里乘凉闲聊。

今晚群星璀璨明月高悬,再加上还没有蚊虫烦人,正是乘凉最好的时节。

“饭好了!”

没一会儿,林母出来喊道。

“吃饭吃饭!”

林恒早就饿了,走进屋帮忙拿碗筷,菜还没端完他就先吃上了。

不过也没人怪罪他,大家坐下都开始品尝食物,晓霞钻在林恒怀里撒着娇,秀兰给他端来了一碗米酒道:“这两天新做的,特别甜你尝尝。”

林恒闻到浓郁的酒香味忍不住直接干了一大口,赞叹道:“好多天没喝米酒,真是想念啊,好喝。”

“这鹿肉和麂子肉似乎差不多啊。”林母吃了口肉感慨道。

秀兰也尝了一口点头道:“感觉更加细腻一点,确实没啥大的区别。”

今天晚上的做的是蒜薹炒鹿肉,鹿肉纹理清晰,嚼劲十足,和蒜薹一起吃味道十分不错。

林恒喜欢夹一大筷子放进嘴里,鹿肉是那种有嚼劲但又不是嚼不烂的感觉,颗粒比牛肉细腻一些,味道则各有千秋。

“他们都说猫肉是酸的,这野猫肉感觉也不酸啊。”彩云吃了一口好奇说道。

“有一点吧。”林恒说道。金猫肉他也尝了尝,味道也还不错,很细腻,但却实带着一点酸味。

“我感觉比猪肉好吃。”林岳笑着道。

林父吃了口评价道:“是还不错,难怪我见有人杀家猫吃。”

这年代吃猫吃狗的都有,大都穷的没见过肉,也没那么多忌讳的。

桌子上的小孩则都瞅着鹿肉吃,这种全瘦的肉最得他们的喜爱。

“秀兰,你还捡了羊肚菌啊?”

林恒吃了一口羊肚菌,扭头看着老婆道。

秀兰点头:“最近去山上去年捡菌子的地方捡了一些。还弄了一些香椿和蕨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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