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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 6 章

小说:

我是神经病

作者:

三昌

分类:

穿越架空

在傅英提出会带她回国见姐姐后,沈荞不再对他沉默。不管是养伤,还是吃饭,都恢复了以往的乖顺模样。傅英见她这般,也暗自松了口气。

他只当这一次的混乱,是她压抑已久的发泄,是在向他宣誓不满、闹脾气,并没有深想,更没照医生所言带她去看心理医生,只是一如既往地温声安抚。

“等脚伤养好了,带你出门。”

出不出门的,沈荞也不在意。让她心烦的是脚底的伤。

脚底的伤不算重,却架不住沾地就疼,沈荞既不能走路也不能沾水,生生被困在了床上。阿峰贴心地把电视搬进卧室,又在床头摆满了书和零食,末了才小心翼翼开口:“荞小姐,不管怎么样,都不该伤害自己的身体。”

沈荞拧眉。

他们都在说什么?

她什么时候伤害她身体了?

她只是忘了自己没穿鞋而已。

如果他们是说这个的话,那她记得了,下次,她会穿鞋子的。

“我知道了。”

阿峰欣慰点头,转身就去请示傅英:“少爷,要不要把荞小姐的衣服,给她挂回去?”

回应他的,是一道冰冷的眼神。阿峰瞬间懂了,这是不行的意思。

他悻悻退出来,正好撞见倚在廊下抽烟的林意,忍不住凑过去抱怨:“还是你好,跟着少爷在外头跑。要不哪天我们换换?我跟少爷去外头,你在家里守着荞小姐。”

林意抽完最后一口烟,把烟头弹在地上,用鞋底碾灭,一口应下:“好啊。”

他答应得太过痛快,反倒让阿峰心里犯了嘀咕,总觉得里头有诈。纠结半天,阿峰干笑两声:“算了,我还是待在家里吧,至少有空调吹。”

哥伦比亚的夏天,大多燥热难耐。但麦德林地处高海拔,又靠近赤道,气候反倒舒适宜人。也正因如此,这座城市在恢复平静后,成了旅游和旅居的胜地。

阿峰说吹空调,也只是说辞。可二楼的卧室里,却是实实在在二十四小时打着空调,只因为沈荞的脚不能沾水,不方便洗澡,所以不能出一点汗。

空调打得低,身上没出汗,一天两天也就忍了,到了三天,沈荞实在受不了。

傅英深夜回到卧室时。看到的就是她明亮的眼睛。

“怎么还不睡?”

沈荞:“我要洗澡,给我洗澡。”

傅英正解衬衫扣子的手猛地一顿。他抬眸,看向床上的沈荞,眼里多了几分难以言喻的复杂。

“阿峰没有叮嘱家里的佣人吗?”

“有,”沈荞声音很轻,却带着执拗,“但是我不想让她们碰。”

傅英又是一顿:“可是我也不能碰你。”

沈荞:“为什么?你以前都给我洗的。”

傅英放下解扣子的手,走到床边坐下,抬手摸了摸她柔软的发顶。

“因为你已经长大了。”

沈荞不解:“可是你每天都抱我。”

傅英喉结滚动了一下:“那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傅英没有再回答,只是默默站起身。

“我让佣人过来,让她们带手套帮你洗。一样的,不脏的。”

沈荞不愿意,可身上的黏腻与难受终究占了上风,让她不得不妥协。

佣人扶着沈荞去了浴室,傅英却转身下楼,从酒柜里取出一瓶威士忌,径自倒了一杯。

他很少喝酒。他不喜欢意识混沌的感觉,意识一混沌,就容易做出错误的决定,犯下无法挽回的错事。所以这几年来,他始终保持着清醒,尤其是在沈荞渐渐长开,褪去稚气之后。

这些年,他什么都教她了,唯独没有教她男女情事。他从没打算教她,也从没打算让她体会。

他的薇薇,永远应该是干干净净的。

谁都不能玷污,尤其是他自己。

再回到房间,沈荞还在浴室里,傅英端着酒杯出门,叫来了阿峰。

“把隔壁房间收拾出来。”

阿峰看到那酒杯本就一愣,再听到这话更是眼睛一瞪。但他什么都没说,也没什么都没问,利落转身带着人就去收拾了。

隔壁房间收拾好了,沈荞也洗完澡出来了,可傅英没去看她,只是淡淡对阿峰道:“她要是问我,就说我在书房忙。”

阿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还是应下了。

*

伤在脚底,只要沾地就会被碾压牵扯。沈荞又不愿意坐轮椅,便在床上硬生生躺了一个月。躺到脚底的伤口结痂、褪皮、新生的嫩肉都长的差不多了,她才得以从床上下来,一步步挪下楼。

再次下楼,客厅里干干净净,电视、茶几、酒柜都和之前一模一样。若不是脚下浅浅的疤痕还在,险些让人以为那场混乱只是一场错觉。而傅英,也遵守了诺言,隔天就带她出了门。

车窗外,车景流动,车里,沈荞身穿白裙,安安静静坐在傅英身边,一言不发眨着眼看着窗外,乖顺又乖巧。

“荞荞,一会可能会见到一个长辈。见到了,要有礼貌,要叫岑叔,知道吗?”

沈荞乖乖点头,傅英也不再多叮嘱什么。

车停在了一栋极具拉美特色的建筑前,走进去后才发现另有一番天地,复古的中式装修,雕梁画栋,让人恍然间以为回到了国内,尤其是里头的服务员,都是中国人,菜单也都是纯正中文。

服务员引着他们到了包厢坐下,傅英把菜单递给了沈荞。

“看看,想吃什么?”

沈荞拿着菜单,指尖划过一道道菜名,轻声点了几样。傅英坐在对面,慢条斯理地给她烫碗筷、倒茶,动作温柔。起初一切都很正常,直到听到沈荞点了一份辣子鸡,他的手几不可察地顿了一下,很快,又恢复了寻常模样。

沈荞点菜时慢悠悠,点完后菜却上的快。

菜的味道很正宗,甚至比国内许多餐厅做得还要地道。沈荞难得多吃了几口,傅英看着她见了底的半碗饭,伸手给她盛了一碗汤。

“喜欢的话,明天再带你来。”

这次出国,是带了厨师来的。可大概是跟的时间太久,厨师做的菜色沈荞早就吃腻了。傅英正思索着是不是该换个厨师,就见沈荞扫了一眼餐桌,轻声道:“没有辣子鸡。”

傅英回神,温声道:“大概是厨房忙忘了,我让阿峰去催催。桌上的菜已经够了,先吃吧。”

说着,傅英放下手里的筷子,起身出了包厢。不过是一句叮嘱的事,他却去了好一会儿都没回来。沈荞放下筷子,刚走到包厢门边,就听到了傅英低沉的声音。

“真是麻烦您了。这样吧,我派专机到京城,接对方过来。表示我的诚意,也算为上次失约致歉。”

“不用了,他有私人飞机。我费了很大口舌,他才愿意再来一趟的。这次,别再搞砸了。”

“谢谢岑叔,我知道的。”

傅英再回到包厢时,沈荞碗里的饭已经吃完了,汤也见了底。他不由露出几分惊讶:“这么喜欢这里的味道?”

沈荞轻轻点头,傅英温和一笑:“那明天再带你来。”

沈荞没说话。傅英又陪着吃了几口,便直接结了账。刚结完账,阿峰就拎着一个打包盒匆匆走了进来。

“厨房刚才忙忘了,只能把辣子鸡打包了,您看……”

沈荞瞥了眼那个打包盒,只淡淡说了句:“你吃吧。”便率先转身出了包厢,上了车。

第二天,傅英果然又带着沈荞去了那家中餐厅。这一次,沈荞没点辣子鸡,也没点任何辣菜。这一次,厨房也没再漏掉任何一道菜。

沈荞依旧把碗里的饭吃得干干净净。傅英看着她乖巧的模样,眉眼舒展:“这里的厨师,是跟着岑叔多年的老人,手艺确实好。不然,倒是可以请到家里来,这样你也能多吃些。”

沈荞摇摇头:“来这里吃,一样的。”

傅英没再反对,只是道:“过几天我可能又要忙一阵,到时候让阿峰陪着你来。”

沈荞乖乖点头,傅英伸手揉了揉她的发顶。

“等这边的事忙完了,我就带你去美国。美国有很多好大学,你看看喜欢哪所,到时候我们就在那里定居。你可以去上学,也可以交些朋友。”

上学,沈荞从没体会过。以前在山里,是没条件上学。跟在傅英身边后,他自己从不去学校,她也只能待在他身边,跟着上门的私教读书写字。

至于朋友,沈荞以前确实没有。可是,她现在有了,陈延就是她的朋友。只是,傅英不许她再见,也不许她提。

沈荞没应声,也没问傅英,那答应好的回国,见姐姐的事,还算不算数。

沈荞安安静静,乖乖巧巧的样子,让傅英彻底放了心,转头就去忙自己的事了。沈荞呆在别墅了,除了隔两天去中餐厅吃个饭,就老老实实窝着。不是看书看电视,就是打拳。恢复到了所有人记忆里的模样。

而阿峰,除了在家守着沈荞,也开始频繁往隔壁的别墅跑。说是隔壁,中间却隔了很大一片园林。沈荞见得多了,也问了一嘴。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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