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来了!”姜眠跳起来,天珠从兜里滚出来一枚,咕噜噜滚到那人脚边。
神庙侍者弯腰捡起来,托在掌心里看了看,递还给她。
斗篷的帽檐依旧压得很低,姜眠从没看清过他的脸,他身上沾着松香的气味,也许是走路时衣摆擦到了松果。
“这是十二眼天珠,要小心保管,带在身上容易弄丢。”神侍说。
天珠作为迷夏通用货币,上面有几眼纹饰就代表其面值,姜眠最初在下穹窿银城只见过一眼天珠,后来工作攒下了不少各种面值的天珠,全部才够兑换这一枚。
“出来玩儿要买东西呀。”姜眠接过天珠塞回兜里。
神侍笑了笑:“等你和大家相处一段时间就会发现,无论你需要什么,都不用谈交易,人们总是怀揣着最大的热忱,从不吝啬互相给予。在这里,欢乐与笑容就是最珍贵的货币。”
篝火几乎要窜上天了,整个村子都被照亮,今晚不知有什么庆典,姜眠左边是大婶在抱娃娃,右边几个半大的少年追来撵去,她不知躲避,差点被撞个跟头。
破旧的鼓咚咚咚敲着,节奏声渐渐掌控了混乱的人群,大家跟着拍起手来,外围是翩翩起舞的男女老少。
姜眠踮起脚尖往人群外面看,神侍站在最外头,依旧斗篷裹得严严实实,但大家习惯了他这样的装束。
他也在看她。
姜眠想往他那边挪一挪,突然被人拽住了胳膊。
“哎——这儿还有个躲清闲呢!”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嗓门亮堂的很,手指头指着姜眠:“谁来邀她一块儿跳舞?”
旁边几个年轻人哄笑起来,姜眠愣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往后退,就被一左一右架住了胳膊,拖进火光里。
“以前没有见过你呀!”
“别害羞,我带你跳!”
她面前是七嘴八舌的几个年轻人,都热情的围上来了。
“你说你想和谁跳?”
姜眠刚刚站稳,抬头发现跑不掉了,于是指了指白袍神侍:“我、我有同伴。”
老奶奶说:“阿奴喜欢吹笛,也喜欢喝酒,但是从不和人跳舞,你换一个嘛。”
阿奴?这应该是他的化名,就像赫玛说的那样,大家都认为神侍应该虔诚的呆在神庙里,所以他要用另一个名字,自由地行走在人间。
这时,神侍放下手中演奏的乐器,走到姜眠身旁,做了一个躬身邀请的姿势。
“我可以邀请你共舞吗?”
其实他在靠近姜眠说悄悄话:不想也无妨,大家在开玩笑罢了,这个月虽然有一些重大喜事,但并不会要求每个人都跳舞,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只要开心就行。”
“重大喜事是什么?”
“一对情人的婚礼。迷夏有一个传统,如果刚好在二十二岁时候成婚,说明遇到的这个人和你有几生几世的缘分,这一世也会相爱到老,听起来很有福气,所以大家会把庆祝的时间延长到一个月。”
姜眠点点头,大家都在起哄,她可不想让人觉得自己怯懦,于是大声宣布:“我要和阿奴跳!”
音乐响起,是一种中原人从没见识过的奇妙合奏,鼓点、哨声、拍手以及笑声都是节拍。
其他的舞者已经极快的律动起来。
“好像不会跳……”
正当姜眠不知该将手往哪儿放时,神侍伸出手,一把攥住了她的手指。
他的手凉凉的,姜眠的指节被包裹、放松。
“没关系。”他低头跟她说:“我也不会跳。”
姜眠同他跳了一支舞,大家的笑声更响了,用手为他们打着节拍。
“对对对,就这样!”
“转个圈,转个圈呀!”
姜眠拉着他的手,试着在篝火边上一圈一圈地转,裙摆扬起来,她的影子和神侍的影子叠在一起,被火光拉得又长又歪,在地上扭来扭去。
斗篷布料时不时扫过姜眠的脸,有些痒,她也咯咯的笑起来。
神侍低着头看她,火光把他的耳尖照得红红的。
跳完一曲,姜眠脸色十分红润,额头也出了一层薄汗。
两人在篝火旁休息,姜眠凑到神侍耳边,低声问:“你经常来雄鹰小镇玩吗?大家好像很喜欢你哎,你一定有很多朋友吧?赫玛说你经常离开神庙,好长一段时间才回去,就是住在这里吗?”
神侍似乎愣了一下,说:“我很少和人往来,因为我怕我的身份给别人造成困扰、伤害。”
这算什么理由?一个神侍而已,难道谁会因为认识神侍就被杀掉吗!
姜眠干脆一笑而过,她攥着裙子的边儿,脚尖在地上画圈,有些不好意思:“我是你这么多年来交的第一个朋友吗?”
“嗯。在这里也是。”
姜眠一听,又惊又喜乘胜追问:“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我不想一直叫你神侍大人。”
火堆噼啪响了一声。
“为什么?”
“也许以后我会离开迷夏。”姜眠抬起头,火光在她眼睛里晃,“外面的世界很有趣,可是人总要回家的,在这之前,我希望记住这里每一个重要的人。”
风把篝火吹得斜了斜,神侍的斗篷也被撩起一角,露出底下一点温润的肌肤。他微微屈身,和姜眠一样高。
姜眠眨眨眼,似乎有什么东西轻轻落在她的头顶?
神侍直起身,往后退了一步、两步,身影融入来时的黑暗。
姜眠听见风里传来声音,是有人忽然喊了一句:“明晚见。”
……
在那之后的每一天,姜眠早上都心情很愉快,但在赫玛看来很诡异——连续半个月,她诵经时居然不打瞌睡了!
赫玛说:“我真不明白,为什么墟格的回信能使你有如此大的变化,至少,这样平静祥和的神情不应该出现在你身上。”
其实姜眠对神庙苦修生活的厌烦并没有减少,只是每一天夜晚,她都可以到雄鹰小镇上找神侍玩,心灵有了排遣和放松,自然精气神十足。
但是现在……她不得不离开。
再美的篝火也有熄灭之时,或许是告别的时候了。
姜眠不能等到夜晚,因为晚上神庙侍者会在雄鹰小镇等她,她可不希望放对方的鸽子,于是请求赫玛给他传信,说她想见他一面。
赫玛很惊奇:“他最近已经回来了吧,不信你去最后面那一排屋里找找,其中倒数第一间就是他的住处。”
“可最后一排不是杂物间吗?”
“他自己要求的,说他不愿意时常回来住,我给他准备精致奢华又有什么用呢,空旷的宫殿会让他徒增烦恼,他原话就是这么说的。所以就是那里,去吧。”墟格推了姜眠一把。
山下已经黢黑一片了,山上的暮色才刚刚漫过树稍。
姜眠找到了赫玛说的地方,站在屋门前,忽然就不敢迈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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