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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一株活着的百年老参

小说:

七零全家盼我死,军区大佬派专机来接

作者:

一叶知丘

分类:

悬疑推理

“解开了?写的什么?”陆向东立刻凑了过来,满眼好奇。

他实在是想不通,这鬼画符一样的东西,阿芷是怎么看懂的。

“这不是信,是一张交货的‘凭证’。”姜芷将那张薄如蝉翼的皮纸递到陆向东面前,指着上面那些歪歪扭扭的符号解释道。

“你看,这张药码,其实是一张残缺的丹方。开头这几个符号,代表的是‘百年活参’、‘血修罗’、‘龙血藤’这三味主药,也就是他们这次运送的核心物品。”

“而后面这些,则是一些辅助的药材和炮制手法。整张丹方,唯独缺少了最关键的‘药引’和最后的‘收丹’法门。”

陆向东听得云里雾里,但还是抓住了重点:“你的意思是,他们拿着这张残缺的丹方去接头,对方看到东西和丹方对得上,就知道是自己人?”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姜芷点点头,“这更像是一种身份验证。只有‘长生谷’的核心成员,才知道完整的丹方是什么。这张残缺的方子,既是货物清单,也是接头信物。”

“那这丹方到底是炼什么丹的?”陆向东追问道。

姜芷的脸色沉了下来,眼中闪过一丝冷意:“如果我没猜错,这应该是一种名为‘小还阳丹’的古方。只不过,被他们改得面目全非,邪性无比。”

“小还阳丹?”

“嗯,正统的‘小还阳丹’,是用至阳至刚的药材炼制,有起死回生之效,但对炼丹者的心性要求极高,必须心怀仁善,否则丹药不成,反受其害。而他们,却用阴邪的‘血修罗’代替了原本的君药,又加入了许多霸道毒烈的药材,炼出来的,根本不是丹药,而是……饮鸩止渴的**。”

姜芷的声音冰冷:“这种邪丹,服用之后,短时间内确实能让人精神百倍,返老还童,但实际上是在透支生命本源。一旦药效过去,或是断了丹药,服用者就会以比常人快十倍的速度衰老、腐朽。”

“这帮丧心病狂的疯子!”陆向东听得拳头紧握,牙关紧咬。

为了所谓的“长生”,竟然用如此歹毒的手段,简直是泯灭人性!

“他们这么做,肯定是为了控制某些人。”姜芷冷静地分析道,“能让‘长生谷’用这种宝贝来拉拢控制的,绝不是一般人。恐怕是一些身居高位,却又贪生怕死之辈。”

一张巨大的,以“长生”为诱饵,笼罩在整个华夏上空的黑网,在姜芷的脑海中,渐渐清晰起来。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陆向东问道,“东西被我们截了,他们肯定会

疯的。”

“疯了才好。”姜芷冷笑一声,“他们越疯,露出的破绽就越多。”

她将那张药码皮纸小心翼翼地收好,又将那株“百年活参”用湿润的布料包裹起来,放进自己的药箱。

这株活参,药性太过霸道,必须用特殊的手法处理,才能化去其中的燥性,否则普通人吃了,跟服毒没什么两样。但如果用好了,却是一味能救命的神药。

“火车下一站到哪儿?”姜芷问道。

“下一站是奉天,一个大站,会停半个小时。”陆向东看了看手表回答道。

“好。”姜芷点了点头,眼中闪过一丝决断,“我们在奉天下车。”

“下车?我们不去冰城了?”陆向东一愣。

“去,但不是现在。”姜芷解释道,“孙伯安和刀疤脸那两伙人,在盘龙镇丢了东西,肯定会立刻把消息传回去。现在,整个北东的药神宫势力,恐怕都在疯狂地寻找我们。我们如果直接去冰城,等于自投罗网。”

“那我们去哪儿?”

“去奉天。”姜芷的嘴角轻笑,“孙伯安他们丢了货,不敢回冰城复命,也不敢在盘龙镇久留,唯一的选择,就是逃往最近的大城市,也就是奉天,寻求支援,或者……躲起来。”

“而刀疤脸那伙人,竹篮打水一场空,肯定也不甘心,他们也会去奉天,因为那里人多眼杂,既方便他们打探消息,也方便他们销声匿迹。”

“所以,他们两拨人,很可能会在奉天,再次遇上。”

陆向东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他明白了!

媳妇这是要故技重施,继续坐山观虎斗,让敌人狗咬狗,他们则在暗中寻找机会,把“长生谷”在北东的老巢,给连根拔起!

“高!实在是高!”陆向东忍不住对姜芷竖起了大拇指。

这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一步三算,把人心和局势都算计得死死的。

“不过……”陆向东又有些担忧,“奉天是北东最大的城市,人生地不熟的,我们两个人,会不会太冒险了?”

“谁说我们是两个人?”姜芷神秘一笑。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小小的硬币,在指尖抛了抛。

“我早就给咱们找好了‘地头蛇’。”

……

火车抵达奉天站。

姜芷和陆向东换上了一身最不起眼的灰色衣裤,混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走出了火车站。

一出站,一股凛冽的寒风夹杂着煤烟味就扑面而来。

奉天作为老牌的重工业城市,到处都是高大的烟囱和苏式建筑,街道宽阔,行人行色匆匆,脸上都带着北国人特有的爽朗和坚毅。

两人没有急着去找地方住,而是在火车站附近一个国营饭店,简单要了碗热汤面。

“我们现在去哪儿?”陆向东一边呼噜呼噜地吃着面,一边含糊不清地问道。

“等人。”姜芷慢条斯理地喝着汤,目光却在饭店里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扫视。

陆向东一愣:“等谁?”

姜芷没有回答,只是指了指饭店门口。

只见一个穿着破旧棉袄,贼眉鼠眼的男人,正鬼鬼祟祟地在门口张望着,他的目光在每一个进出饭店的人身上扫过。

陆向东认出来了,这不就是昨天在火车上,被刀疤脸骂作废物的那个尖嘴猴腮的瘦子吗?

他怎么会在这里?

“他身上,有我留下的‘千里香’。”姜芷低声说道。

在盘龙镇站台的混乱中,她趁着所有人不注意,将一小撮特制的,由萤火虫尾粉和几种特殊植物花粉制成的追踪粉,弹到了这个瘦子的身上。

这种粉末无色无味,但只要在特定的光线下,或者用特殊的药水一激,就会发出微弱的荧光。更重要的是,它会散发一种人闻不到,但经过训练的动物却能清晰闻到的气味。

“我们跟着他,就能找到刀疤脸的老巢。”姜芷说道。

“那孙伯安他们呢?”

“别急,他们跑不了。”姜芷的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孙岩的身上,也被我下了追踪粉。现在,这两伙人,都在我们的掌控之中。”

陆向东闻言,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媳妇这神不知鬼不觉下药的本事,简直是防不胜防。谁要是惹了她,真是祖坟上都得冒黑烟。

两人吃完面,不紧不慢地走出饭店。

那个瘦子还在门口东张西望,显然是在等他的同伙。

姜芷和陆向东装作路人,从他身边走过,然后拐进了一条小巷。

在确定没人跟踪后,姜芷从药箱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竹哨,放在嘴边,吹出了一段极其古怪,毫无规律的调子。

那声音,不像是哨声,更像是某种鸟类的鸣叫。

陆向东正想问她在做什么,就看到巷子口,一只灰不溜秋的鸽子,扑腾着翅膀落了下来,然后迈着小碎步,径直朝着姜芷走了过来。

那鸽子一点也不怕人,走到姜芷脚边,还用头亲昵地蹭了蹭她的裤脚。

陆向东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这……这是什么情况?

“这是‘信鸽’。”姜芷蹲下身,从口袋里掏出一小撮小米,喂给鸽子吃。

“出发前,我让赵天南帮我准备的。这种鸽子,经过特殊训练,对‘千里香’的味道极其敏感,是最好的**。”

她一边说,一边从鸽子腿上的小竹管里,取出一张小纸条。

纸条上,是赵天南的眼线传来的最新消息:孙伯安祖孙二人,已经住进了奉天最大的饭店——“和平饭店”。

而刀疤脸一伙人,则在城西一个叫“大车店”的龙蛇混杂之地落了脚。

“很好。”姜芷将纸条收好,摸了摸鸽子的头,“两拨人都到齐了。今晚,有好戏看了。”

她站起身,对陆向东说道:“走,我们先去和平饭店,会会那对老狐狸和小狐狸。”

奉天作为老牌的重工业城市,到处都是高大的烟囱和苏式建筑,街道宽阔,行人行色匆匆,脸上都带着北国人特有的爽朗和坚毅。

两人没有急着去找地方住,而是在火车站附近一个国营饭店,简单要了碗热汤面。

“我们现在去哪儿?”陆向东一边呼噜呼噜地吃着面,一边含糊不清地问道。

“等人。”姜芷慢条斯理地喝着汤,目光却在饭店里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扫视。

陆向东一愣:“等谁?”

姜芷没有回答,只是指了指饭店门口。

只见一个穿着破旧棉袄,贼眉鼠眼的男人,正鬼鬼祟祟地在门口张望着,他的目光在每一个进出饭店的人身上扫过。

陆向东认出来了,这不就是昨天在火车上,被刀疤脸骂作废物的那个尖嘴猴腮的瘦子吗?

他怎么会在这里?

“他身上,有我留下的‘千里香’。”姜芷低声说道。

在盘龙镇站台的混乱中,她趁着所有人不注意,将一小撮特制的,由萤火虫尾粉和几种特殊植物花粉制成的追踪粉,弹到了这个瘦子的身上。

这种粉末无色无味,但只要在特定的光线下,或者用特殊的药水一激,就会发出微弱的荧光。更重要的是,它会散发一种人闻不到,但经过训练的动物却能清晰闻到的气味。

“我们跟着他,就能找到刀疤脸的老巢。”姜芷说道。

“那孙伯安他们呢?”

“别急,他们跑不了。”姜芷的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孙岩的身上,也被我下了追踪粉。现在,这两伙人,都在我们的掌控之中。”

陆向东闻言,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媳妇这神不知鬼不觉下药的本事,简直是防不胜防。谁要是惹了她,真是祖坟上都得冒黑烟。

两人吃完面,不紧不慢地走出饭店。

那个瘦子还在门口东张西望,显然是在等他的同伙。

姜芷和陆向东装作路人,从他身边走过,然后拐进了一条小巷。

在确定没人跟踪后,姜芷从药箱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竹哨,放在嘴边,吹出了一段极其古怪,毫无规律的调子。

那声音,不像是哨声,更像是某种鸟类的鸣叫。

陆向东正想问她在做什么,就看到巷子口,一只灰不溜秋的鸽子,扑腾着翅膀落了下来,然后迈着小碎步,径直朝着姜芷走了过来。

那鸽子一点也不怕人,走到姜芷脚边,还用头亲昵地蹭了蹭她的裤脚。

陆向东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这……这是什么情况?

“这是‘信鸽’。”姜芷蹲下身,从口袋里掏出一小撮小米,喂给鸽子吃。

“出发前,我让赵天南帮我准备的。这种鸽子,经过特殊训练,对‘千里香’的味道极其敏感,是最好的**。”

她一边说,一边从鸽子腿上的小竹管里,取出一张小纸条。

纸条上,是赵天南的眼线传来的最新消息:孙伯安祖孙二人,已经住进了奉天最大的饭店——“和平饭店”。

而刀疤脸一伙人,则在城西一个叫“大车店”的龙蛇混杂之地落了脚。

“很好。”姜芷将纸条收好,摸了摸鸽子的头,“两拨人都到齐了。今晚,有好戏看了。”

她站起身,对陆向东说道:“走,我们先去和平饭店,会会那对老狐狸和小狐狸。”

奉天作为老牌的重工业城市,到处都是高大的烟囱和苏式建筑,街道宽阔,行人行色匆匆,脸上都带着北国人特有的爽朗和坚毅。

两人没有急着去找地方住,而是在火车站附近一个国营饭店,简单要了碗热汤面。

“我们现在去哪儿?”陆向东一边呼噜呼噜地吃着面,一边含糊不清地问道。

“等人。”姜芷慢条斯理地喝着汤,目光却在饭店里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扫视。

陆向东一愣:“等谁?”

姜芷没有回答,只是指了指饭店门口。

只见一个穿着破旧棉袄,贼眉鼠眼的男人,正鬼鬼祟祟地在门口张望着,他的目光在每一个进出饭店的人身上扫过。

陆向东认出来了,这不就是昨天在火车上,被刀疤脸骂作废物的那个尖嘴猴腮的瘦子吗?

他怎么会在这里?

“他身上,有我留下的‘千里香’。”姜芷低声说道。

在盘龙镇站台的混乱中,她趁着所有人不注意,将一小撮特制的,由萤火虫尾粉和几种特殊植物花粉制成的追踪粉,弹到了这个瘦子的身上。

这种粉末无色无味,但只要在特定的光线下,或者用特殊的药水一激,就会发出微弱的荧光。更重要的是,它会散发一种人闻不到,但经过训练的动物却能清晰闻到的气味。

“我们跟着他,就能找到刀疤脸的老巢。”姜芷说道。

“那孙伯安他们呢?”

“别急,他们跑不了。”姜芷的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孙岩的身上,也被我下了追踪粉。现在,这两伙人,都在我们的掌控之中。”

陆向东闻言,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媳妇这神不知鬼不觉下药的本事,简直是防不胜防。谁要是惹了她,真是祖坟上都得冒黑烟。

两人吃完面,不紧不慢地走出饭店。

那个瘦子还在门口东张西望,显然是在等他的同伙。

姜芷和陆向东装作路人,从他身边走过,然后拐进了一条小巷。

在确定没人跟踪后,姜芷从药箱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竹哨,放在嘴边,吹出了一段极其古怪,毫无规律的调子。

那声音,不像是哨声,更像是某种鸟类的鸣叫。

陆向东正想问她在做什么,就看到巷子口,一只灰不溜秋的鸽子,扑腾着翅膀落了下来,然后迈着小碎步,径直朝着姜芷走了过来。

那鸽子一点也不怕人,走到姜芷脚边,还用头亲昵地蹭了蹭她的裤脚。

陆向东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这……这是什么情况?

“这是‘信鸽’。”姜芷蹲下身,从口袋里掏出一小撮小米,喂给鸽子吃。

“出发前,我让赵天南帮我准备的。这种鸽子,经过特殊训练,对‘千里香’的味道极其敏感,是最好的**。”

她一边说,一边从鸽子腿上的小竹管里,取出一张小纸条。

纸条上,是赵天南的眼线传来的最新消息:孙伯安祖孙二人,已经住进了奉天最大的饭店——“和平饭店”。

而刀疤脸一伙人,则在城西一个叫“大车店”的龙蛇混杂之地落了脚。

“很好。”姜芷将纸条收好,摸了摸鸽子的头,“两拨人都到齐了。今晚,有好戏看了。”

她站起身,对陆向东说道:“走,我们先去和平饭店,会会那对老狐狸和小狐狸。”

奉天作为老牌的重工业城市,到处都是高大的烟囱和苏式建筑,街道宽阔,行人行色匆匆,脸上都带着北国人特有的爽朗和坚毅。

两人没有急着去找地方住,而是在火车站附近一个国营饭店,简单要了碗热汤面。

“我们现在去哪儿?”陆向东一边呼噜呼噜地吃着面,一边含糊不清地问道。

“等人。”姜芷慢条斯理地喝着汤,目光却在饭店里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扫视。

陆向东一愣:“等谁?”

姜芷没有回答,只是指了指饭店门口。

只见一个穿着破旧棉袄,贼眉鼠眼的男人,正鬼鬼祟祟地在门口张望着,他的目光在每一个进出饭店的人身上扫过。

陆向东认出来了,这不就是昨天在火车上,被刀疤脸骂作废物的那个尖嘴猴腮的瘦子吗?

他怎么会在这里?

“他身上,有我留下的‘千里香’。”姜芷低声说道。

在盘龙镇站台的混乱中,她趁着所有人不注意,将一小撮特制的,由萤火虫尾粉和几种特殊植物花粉制成的追踪粉,弹到了这个瘦子的身上。

这种粉末无色无味,但只要在特定的光线下,或者用特殊的药水一激,就会发出微弱的荧光。更重要的是,它会散发一种人闻不到,但经过训练的动物却能清晰闻到的气味。

“我们跟着他,就能找到刀疤脸的老巢。”姜芷说道。

“那孙伯安他们呢?”

“别急,他们跑不了。”姜芷的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孙岩的身上,也被我下了追踪粉。现在,这两伙人,都在我们的掌控之中。”

陆向东闻言,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媳妇这神不知鬼不觉下药的本事,简直是防不胜防。谁要是惹了她,真是祖坟上都得冒黑烟。

两人吃完面,不紧不慢地走出饭店。

那个瘦子还在门口东张西望,显然是在等他的同伙。

姜芷和陆向东装作路人,从他身边走过,然后拐进了一条小巷。

在确定没人跟踪后,姜芷从药箱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竹哨,放在嘴边,吹出了一段极其古怪,毫无规律的调子。

那声音,不像是哨声,更像是某种鸟类的鸣叫。

陆向东正想问她在做什么,就看到巷子口,一只灰不溜秋的鸽子,扑腾着翅膀落了下来,然后迈着小碎步,径直朝着姜芷走了过来。

那鸽子一点也不怕人,走到姜芷脚边,还用头亲昵地蹭了蹭她的裤脚。

陆向东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这……这是什么情况?

“这是‘信鸽’。”姜芷蹲下身,从口袋里掏出一小撮小米,喂给鸽子吃。

“出发前,我让赵天南帮我准备的。这种鸽子,经过特殊训练,对‘千里香’的味道极其敏感,是最好的**。”

她一边说,一边从鸽子腿上的小竹管里,取出一张小纸条。

纸条上,是赵天南的眼线传来的最新消息:孙伯安祖孙二人,已经住进了奉天最大的饭店——“和平饭店”。

而刀疤脸一伙人,则在城西一个叫“大车店”的龙蛇混杂之地落了脚。

“很好。”姜芷将纸条收好,摸了摸鸽子的头,“两拨人都到齐了。今晚,有好戏看了。”

她站起身,对陆向东说道:“走,我们先去和平饭店,会会那对老狐狸和小狐狸。”

奉天作为老牌的重工业城市,到处都是高大的烟囱和苏式建筑,街道宽阔,行人行色匆匆,脸上都带着北国人特有的爽朗和坚毅。

两人没有急着去找地方住,而是在火车站附近一个国营饭店,简单要了碗热汤面。

“我们现在去哪儿?”陆向东一边呼噜呼噜地吃着面,一边含糊不清地问道。

“等人。”姜芷慢条斯理地喝着汤,目光却在饭店里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扫视。

陆向东一愣:“等谁?”

姜芷没有回答,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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