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灿灿那璀璨的大尾巴,此时软软地耷拉在地上,毛色已是黯淡无光。
不不,它不可能死了。
秦莳单膝跪地,双手小心翼翼地将金灿灿拢到掌心,声音已是颤抖:“金灿灿你别吓我。你不会有事的,你有灵气护身对不对?”
金灿灿却依然一动不动。
它全身皆是金黄,只有软乎乎的肚子是白色。仔细看,它肚子上有一条若隐若现的血线在活动,向四肢发散出更浅淡的支流。
这是生命的迹象。秦莳暗暗舒了口气。
她不知道怎样帮助金灿灿苏醒,想起自己以前曾经救活过一只奄奄一息的小奶猫,就是生生地一直放在掌心揉,把一条猫命揉了回来。眼下的金灿灿也和那只小奶猫差不多大小……
这活儿熟!
秦莳掌心捧住金灿灿,轻轻搓揉着,双手拇指的指腹顺着血线弥漫的方向轻轻推拿。
“你刚刚才吃了两颗金石头,一定没事的。快快好起来,香喷喷的宵夜还等着你呢。”一边揉,秦莳一边放柔声音自言自语,生怕语气重了都会喷到它。
突然,金灿灿在她掌心微微一动。
“所以你能听见我说话对吗?”秦莳欣喜起来。
金灿灿的小眼睛转了转,缓缓睁开,疲惫地望着秦莳。
“我可是小妖兽。能活几千年的那种。”
它嘴硬,但声音却很虚弱。
秦莳见它还能顶嘴,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饶是修真世`界的菜鸟,得见自己和金灿灿之间的此消彼长,秦莳心中也已经明白,刚刚这小家伙是在用灵力给自己医治。
修士们对灵力的爱护,比性命更甚。金灿灿竟然愿意用自己的灵力来救她,这是真把她当主人。
这情谊,秦莳记下了。
“谢谢你。我已经没事了。”秦莳道。
金灿灿却狐疑地望着秦莳,想着另一件事:“好奇怪啊,金灵石是修士们梦寐以求的修炼上品,主人怎么就吃不得呢?”
秦莳笑道:“我半点修为都无,也许是镇不住吧。”
“不会的。金灵石纵使不助人,也绝不会害人,没有任何修为的凡人也可以吃的。”
“那就是……没缘分吧。”秦莳耸耸肩,又想起一事,“也许我体质天生不适合修炼,所以师傅也从不教我。”
想起这个,秦莳暗暗叹了口气。
刚到这个世界时,她对自己的凡人身份并没有太过在意。纵然每天夺食总是落了下风——不,是根本参与不了夺食——秦莳却也并没有很遗憾。但经历了一次下山,又经历了一次夺田,秦莳意识到,一个没有修为的凡人,在这个世界终究是太难了。
还是要修炼的。
金灿灿望着秦莳,似乎是注意到了她脸上的些许遗憾,抖了抖尾巴:“主人莫急,我会帮你的。”
秦莳只当它的话是安慰,拍了拍它的小脑袋:“先把自己的身体养好再说啊。”
金灿灿抓抓小拳头:“呵,我恢复起来可快了。”
说话间,果然那通身的金色毛毛已是恢复了些许光泽。
这天夜里,金灿灿就睡在秦莳的床脚边。初时秦莳还听见金灿灿的气息,没多久就沉沉睡去。
睡得特别香。睡梦中她误入花林,满世界幽香皆由她一人独享,幸福如新芽般饱满。
…
“起床啦!主人不能当懒鬼,睡懒觉的小孩子没饭吃!”
一大早,秦莳被金灿灿吵醒。
金灿灿此刻有肥猫大小,中气十足,上窜下跳,比最凌厉的闹钟还管用。
秦莳睡眼惺松望一眼窗棂。好家伙,天色才蒙蒙亮,外头刚刚出现第一抹晨曦。
“还早啊,让我再睡一会儿。”秦莳留恋花林,翻个身将毯子蒙住头。
下一秒,秦莳就感觉到金灿灿在她身上奔腾而过,踩出千军万马的气势。
“你……”
秦莳一睁眼,赫然是金灿灿的大脑袋。这家伙蹲在她肩头,正怼脸望着她。
这还让人怎么睡啊。
金灿灿晃着大尾巴:“此时曦光最圣,正是打坐调息的最佳时间,主人快起床,按我的要求做。”
秦莳愕然,望着金灿灿恢复了灿烂毛色的大尾巴,认清了一个现实。
人家的宠物是给主人解闷的,她的宠物是来催主人奋进的。
宠物和宠物之间,差别咋这么大呢?
秦莳还想为自己的“睡眠权”挣扎一下,道:“确定你的办法有效吗?昨晚金灵石就不太灵啊……”
她以为金灿灿多少会羞愧一下。谁知道,完全没有。
金灿灿大尾巴一扫,一只拳头大小的丹炉出现在床边。
那丹炉金光灿烂,雕工精美,散发着怡人的幽香。这幽香提神醒脑,一闻就让人想起床努力,秦莳愿意称之为“催人奋进香”。
“这不是我们妙手宗的东西。”秦莳道。
“当然,这是金翼宗的太金炉。”
“金翼宗?离此处百余里的招摇山脉第二大宗门,金翼宗?”秦莳瞪大眼睛,不敢相信金灿灿竟然把这么远的宝贝都给偷来。
金灿灿又哼哼:“主人这是只知金翼宗,不知太金炉。要是你生姜师姐知道,她会用一百锅牛肉丸来换太金炉。”
懂了,就是说这个丹炉很贵的意思。
秦莳想起生姜师姐找锅时,对金把手毫无兴趣,却对锅里的牛肉丸耿耿于怀,可见生姜师姐并不爱黄金,她只爱灵石,其次爱牛肉丸。
所以太金炉虽然看上去华丽无比,但它的珍贵一定不在于它的光芒。
这么珍贵的东西……
秦莳一哆嗦,想到了昨晚铺满一桌面的金灵石。
又被金灿灿给炫富炫到了。
秦莳不敢怠慢,盘腿坐在床上,依着金灿灿的指示调整呼吸。
果然这回不似金灵石那般排斥了。太金炉里的幽香丝丝缕缕钻入秦莳的口鼻,又仿似跌入梦中的花林,饱满而舒展。她四肢百骸都轻快起来,有一种躯体全然消失的空灵。
…
东临郡,顾名思义,就是东临茫茫大海。招摇山脉的一大半都伸入海域之中,成为异世大陆上的庞大半岛。
就在招摇山脉临海之处,有一片坐山望海的宅院。
宅院金瓦覆顶,祥云环绕,层层叠叠,依山而立,可谓富丽与飘渺的完美融合,比海市蜃楼更令人赞叹。
华美无比的宅院中,有一座华美无比的大殿。华美无比的大殿中坐着一名青年男子。
这男子金袍金冠金云靴,通身上下就写着两个字——富贵。
富贵的背景,富贵的衣饰,衬着一张浓烈的俊脸。
这浓烈十分稳定,又带着几分坚冰般的冷漠,恰到好处地压制住了他一身的金色,多一分则腻了,少一分则轻了。
“阿金还没回来?”男子问。
一名总管模样的人战战兢兢立于下首:“回龙少,阿金没有回来。”
男子正是龙御天,族人皆称龙少。
龙御天真身为龙族金龙大佬,修为强大,只用常龙一半的时间就修炼到了化神期。如今已幻成人形,且是极俊美的人形。这座贵绝东临的宅邸便是他的居所——金天动地府。
曾经有文化人好意提醒,说“金天动地”固然有派头,但“说地不说府,吉祥一整族”。言下之意,“金天动地”可以,但“地府”二字有点触霉头。
但龙御天嗤之以鼻。
他们家可是龙族中的贵族,可谓贵中之贵,优中之优,还有比他们这族更吉祥的族吗?
龙御天是有不以为然的资本的。他父母早先已经圆满飞升,上天当神仙去了;姐姐龙傲天是目前龙族中修为最强的龙之王者,人族妖族大战三百余年、两败俱伤,天界为平息纷争,特派龙傲天统领妖族。
至于他龙御天,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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