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
“是我啊!”
简短的对话后,车内又迅速陷入了沉默。
孔玉龙的脑海飞速运转,思考着叶向阳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联想到刚刚在店里面的情况,他的心里有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
这世界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情?
其实他心里已经猜到了。
这时,车门再次被打开。
徐明看着在车上发懵的孔玉龙,有些生气又无奈地说道:“你刚才跑什么?现在还不是乖乖上车了?费这个劲好玩吗?”
听到徐明的话,孔玉龙脸上一阵青一阵红。
他这哪里是自愿的,分明就被骗的。
刚才这辆车开过来的时候,有人喊他,他还以为是熟人出现,没想到是叶向阳这个坑逼。
简直是日了狗了。
偏偏就栽在这家伙手里。
没多久。
另一个警察也带着赵鹏宇和马建哲过来了。
“你的手没事吧?”
“没事,就烫了下,不严重。”
“你小子,刚才拒捕,还涉嫌袭警了知道吗?”
“还好,没让这家伙给溜了,不然回去就不好交代了。”
“我们还在外面守着呢,哪有那么容易跑掉。”
听着车上几名警察的对话,孔玉龙羞愤交加,不自觉地低下了头。
刚才跑了个寂寞。
随着他们的对话进行,叶向阳也才发现,徐明的手背红了一片,刚才虽然观察到了店内发生的事情,但没注意到这个情况。
不得不说,孔玉龙真是个人才啊!
本来其实还好,但他刚才那么一跑,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还好徐明他们只是被咖啡烫了下,不然这家伙就更惨了。
妥妥的是想把自诉变成公诉。
要知道,以前除了港岛外,国内袭击警察的行为,并不以独立罪名模式存在,大多以“妨害公务罪”论。
这两年的刑法修正案才正式明确了袭警罪这个罪名,并且已经开始实行。
袭警罪的罪名不轻,不过按照刚才孔玉龙的情节严重程度,可能暂时还达不到这个,但一个妨碍公务罪是跑不了了。
按照法律规定,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最轻都是三年以下。
又是一个主动给自己加刑的。
叶向阳没有把这个悲伤的消息告诉他。
人家已经够倒霉的了,就不在他伤口上撒盐了。
还有店里刚才受牵连的那个服务员,如果有想法的话,也可以对他进行追责维权。
至于孔玉龙刚才为什么会做出那样的举动。
可能是脑子一热,下意识做出的反应,根本就没考虑过后果。
谁会想被警察抓起来?
很多时候,当人处在非理智状态下的时候,通常都容易做出一些冲动的事。
等冷静下来,后悔都已经晚了。
孔玉龙现在显然是这种状态。
而赵鹏宇上车后,看到车上的叶向阳,愣了一下后,又很快恢复了平静。
居然没有太多的意外。
其实在上车之前,赵鹏宇也意识到了,这件事肯定跟叶向阳有关系。
而警察直接出动带他们回警局,肯定已经掌握了一定证据,所以并没有尝试反抗和做无谓的辩解。
一路无话。
等到了警局,被带到单独的房间里做笔录时,沉默了一路的赵鹏宇忽然开口:“警官,我有情况要反映。”
都还没问,就已经这样说了,不用猜都知道赵鹏宇肯定明白自己犯了什么事。
当赵鹏宇找出自己录音笔的几段录音,并且把自己的领导郑康给举报了的时候,警察脸上的表情精彩了。
而当赵鹏宇了解到,根本就没有所谓的一房二卖,孔玉龙说的那些事情,大半都是骗他的时候,想起自己今天主动约孔玉龙的目的,更是惊出一身冷汗。
这尼玛……
要是把孔玉龙编的那些东西当成真事报道出去,那本来就已经凉了的他,直接就可以gg了。
意识到这个,他反而感激今天把他带回来的徐明等人。
很快。
警局里又有一队人马出动。
……
江城都市报。
坐在办公室上网翻网友评论的郑康,并不知道上午都发生了什么,就很平静,跟平时没什么差别。
网上关于孔玉龙和叶向阳房子之争的讨论还没有结束。
从法律的角度出发,这点其实不应该有争议。
但偏偏少不了一些大聪明。
并且有一些人觉得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并不人性化。
同样是“受害者”,就因为叶向阳手里有证,房子的归属就彻底跟孔玉龙没关系了,这让很多网络圣人同情孔玉龙。
因为从这件事情来看的话,拥有房子产权的叶向阳,并没有什么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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