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雨又一次下起来的时候紫水晶带着一身雨水和回信回来了,在信中,琳妮丝的父母告诉她她需要的东西将会在十月下旬到达,因为“大贤者傅雷斯特说那个时候你那边的雨才会停”,以及,他们告诉她一个消息。
“你需要一位丈夫。”她的父亲在信中如此写道,并附上了一副画像,“看看这一位,博蒙特·洛昂,漂亮英俊,是一名子爵。你喜欢他吗?”
画像上的人有着精致的眉眼,漂亮得像是琳妮丝的陶瓷娃娃,胡须被好好打理过,闪烁着耀眼的光泽。她盯着那个画像看了一会,不明白为什么父亲在这个时候提出这个要求。她真的需要一位丈夫吗?在这个时候,在这里?
一名子爵手里应该也不会有坎贝尔家族需要的东西。她这样想着,将那个画像丢进了壁炉里,看着它被烧成灰烬,随后很快地写了一封回信表明自己的想法,让刚刚才回来的紫水晶送了出去。
一个丈夫。鹰展翅消失在天边,而琳妮丝靠在椅背上,认真思索这个问题。
她真的需要一个丈夫吗?琳妮丝曾经做过几场旖旎的梦境,但那只是昭示她对男女之事产生了好奇,而不是说她真的需要一名伴侣。现在,她专注地思考,也并非发现自己对于异性的渴求。
男人。
如果我有一个丈夫……不,我不会仅有一个丈夫,草率的,未经了解的结合最后一定会走向破碎的结局,我肯定会离婚,然后再次结婚……
算了!琳妮丝挺直了背,决定不再去想这个问题。但是她的母亲在回信中要求她回家看看。
“他是个不错的人,我很喜欢他。”她在信中如此说道,“你必须回来瞧瞧,他幽默,风趣,如果你们结婚,那你会得到幸福。”
幸福。
琳妮丝盯着那个词看了很久,叹了口气。
但是妈妈,谁说婚姻一定要两个贵族才行呢?未来的我可能为我挑选一个出乎意料的爱人。她想道。他可能很轻浮,也可能很丑陋,也可能是个残废。一切皆有可能。我还有可能跟一条狗结婚。这并非不可能。
但是琳妮丝还是去了。她不能也无法拒绝父母的请求。在她离开之前,艾米抓着她的袖子要她保证十一月之前必须赶回来,因为那个时候会有几场拍卖会。她觉得琳妮丝必须亮相,如果她愿意买下一只公牛会更好,这样明年他们就可以有十头怀孕的母牛了。
“我保证。”琳妮丝抓住自己的袖子,“我保证。”
她自认为十分诚恳,但艾米还是过了好一会才肯放开她的袖子,允许她登上外出的马车。随后阿奇尔抓住车厢的把手,又握住她的手,哀求她一定要记得回来。
“我一定会回来的。我新买的床都还在房间里好好放着呢,我还没有睡够。”琳妮丝按住他的肩膀,“替我好好照顾我的农场,我亲爱的主管,好吗?如果你需要人手的话,钱在露易丝那里,或者等艾萨克来的时候你可以让他帮忙。我保证我会回来的。”
“您对荒野发誓。”阿奇尔说。
“是的,我发誓。我一定会赶在拍卖会前回来的。”琳妮丝说。
好了,阿奇尔终于松开了握着把手的手,琳妮丝也终于踏上了回家的路。她先是乘坐马车,又乘坐火车,再坐船穿过一条宽广的河,这才回到了塔维,紧接着又是乘坐家里安排好的马车,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才从港口回到家中,回到那个她熟悉的大厅里。
一直在等待她回来的母亲急忙迎上来拥抱她,亲吻她,担忧地查看她的脸蛋,她的手掌,还有一切她认为农场工作会在她身上留下损伤的地方。即便琳妮丝认为自己毫无变化,她的身体也确实毫无变化,坎贝尔夫人仍然流下了悲伤的泪水,说风吹日晒损坏了琳妮丝娇嫩的脸蛋,还让她的膝盖受了伤——这可能让她在几年之后饱受风湿之苦。
“事情没那么严重,妈妈。”琳妮丝窝在沙发里,“我雇了人,我还会魔法。”
“你用魔法!”坎贝尔夫人尖叫道,“但是我的妮丝甜甜小宝贝,你生来就是贵族,就是要做法师的,你怎么能去当农民呢!?”
琳妮丝抿了一口茶。
“我认为这种工作有助于我的研究——我已经在信里说过了。”她一板一眼地说道。
但是坎贝尔夫人仍旧沉浸在自己神经质般的幻想中,她喋喋不休地说着她想象中的农场生活——脏,臭,乱,没有任何能跟她心爱的妮丝宝贝相匹配的东西——琳妮丝觉得她的形容没有错,她饲养的每一种动物都很……
说不上糟糕,但绝对说不上美好。
不过妈妈说这种话就让她有点不高兴了,毕竟那是她自己养的动物们嘛!
“每一位法师最终都要尝试着成为隐士,如此我们才能找到我们的世界。”琳妮丝严肃地说,“不要再说这件事了,妈妈,让我看看那个人。他在哪儿?”
“就在这里,甜心,他二十五岁,漂亮,英俊,幽默且风趣……今天金玫瑰剧院会有演出,我已经给你们订了包厢,为什么不去看看呢?”
演出,意味着要深夜出行。
琳妮丝不喜欢深夜出行。
她在年幼时就离开家前往如今已经是学院的法师塔求学,在知识的殿堂中行走,在书页构成的海洋中遨游,早就已经习惯了早睡早起的生活习惯,与昼伏夜出,喜好享乐的贵族截然不同。现在要她白天无所事事,专门等到晚上才能开始行动……天啊,光是想想就让她感到很不适应。
“我不要去看歌剧,我要他现在就过来陪我用餐。”
“哦,别傻了,甜心。哪个体面人会在中午十二点之前起床?”坎贝尔夫人抱怨道,“你应该好好地睡一觉——我已经让薇妮的裁缝们为你缝制了新的裙子了,正好配紫茉莉的帽子和花边。去吧,去睡一觉,然后晚上好好看看洛昂先生。他是个优雅的贵族。”
优雅的贵族。好吧,琳妮丝觉得自己不会喜欢他的,就像她不喜欢薇妮出品的裙子。腰身太紧,裙子太大也太重,装饰品也太多,并不符合她作为一名法师的美学。琳妮丝把自己塞进裙子里,闷闷不乐地把手搭在博蒙特的手上,和他一起乘坐马车前往金玫瑰剧院。
博蒙特确实英俊无比,养护良好的脸蛋在光线昏暗的夜中闪闪发光,而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专注地看着琳妮丝,认真地听取她的每一句话。
然后给出不同的意见。
当琳妮丝说农场的现实与她想象中的截然不同时,他就要说他所见到的牛羊都很干净,漂亮,十分美观,甚至还拿油画上的景色来举例以证明自己的正确,当琳妮丝说她正在想办法把自己的货物卖出去,他就要说起自己曾经的相似经历,证明做买卖并不像琳妮丝说的那么艰难,而当琳妮丝讲起自己的员工,对他们施以赞美时,他就要不动声色地贬低他们,说农民是低贱的职业。可能他觉得这样做会显得他很博学,但琳妮丝只感到了傲慢和愚蠢。
“为什么不找一位白手套来帮您管理呢?”他这样问道。
“我的研究需要我这样做,亲身经历会给我很多启发。”
“但您还是可以找人来协助您。”
女主角正用让人心旷神怡的歌喉诉说着对爱人的情意,而琳妮丝抿着嘴唇,选择握住手杖的下半段,狠狠朝博蒙特脸上来了一下,用力把他打倒在地。
为什么他不能跟阿奇尔学学呢?沉默是一个很好的品格,不是吗?
琳妮丝感到狂怒。
“你胆敢羞辱我!”她咆哮道,风在她的身旁呼啸,吹散她的盘发,也吹动包厢两边的帷帘,几乎形成了小型的龙卷风,“凡人,你敢羞辱我!!”
接下来琳妮丝狠狠地殴打了完全被吓住的博蒙特,直到气消。这次接触自然以失败告终,面对妈妈的哭诉,琳妮丝大为光火,她朝她叫嚷道:“没有人能阻碍我进行实验,没有人!”
“但是甜心,你会需要一个人陪伴你的。杰西卡已经订婚了!她比你还小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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