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夙果然无甚大碍,那一顿棍子虽然打的瓷实,可以他多年弓马骑射日日不辍练出来的好身体,也不过是皮肉伤罢了。
之所以那天一进门就口吐鲜血人事不省,主要是心里过不去——他素来高傲,自认聪慧过人算无遗策,可这次被人抓奸在床一事,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刮子,重重挫伤了他的自尊心。
不过裴夙可是能当男主的人,那绝非凡夫俗子。
虽然一开始被羞愤憋屈和时隐时现的自我怀疑给搞到吐血,可是很快,人家就调整好了心态,在红蔻一大早带着人跑来要债的时候,裴夙非但没有丝毫不虞,甚至还比照着自己之前想好的再加了两成。
在他看来,虽然娶公主这条线废了,但人家柔惠在圣上那里正得青眼,既然人家想得通拿了钱就不计较,那么他就得交好对方。裴家还需要时间,需要蛰伏,不能招了圣上的眼,交好一个受宠的公主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闻骁得知裴夙死不了也不失望,反正她也没指望一顿棍子下去就把天道钦定的男主角给打死了账。
她点了点红蔻带回来的银票,觉得裴夙这人只要不涉及苏月柠,那脑子一准是好使的。看看人家这手笔,一次性就能给出十万两白银,十万两啊,赶得上她贩私茶小半年的收益了。
看户部奏疏,今年整个大周入库的税收加一块儿也不过七百万两,而裴夙一个国公府世子随便就能拿出十万两的现银来送礼。
呵呵,怪不得裴家有那个胆子和底气谋划着要改朝换代呢,说不得,裴家一年搂到手的钱,也不比大周的税收少到哪儿去。
闻骁收起银子交给白芷,“把这些跟我从内库搬出来的那箱金饼子放一块儿,过些日子让红蔻全部都带走。”
白芷看着自家殿下一身细棉布的家常半旧袄裙,浑身上下除了头上两根金簪和腕子上一串玉珠子,再无一点装饰,心里不由得颇不是滋味。
她摩挲着盒子,想了想:“殿下,你也给自己留一些花用吧?”
闻骁笑着摇头,她早过了看重外物的年岁了,穿着打扮什么的根本不在她现在的考虑范围内。就像沈珺戴个女式的粉珠串别人只有效仿的,只要她手握权柄,哪怕她荆钗布裙,也只会有人夸赞她是不爱奢靡,简朴之风。
“都带过去吧,边关苦寒,我一件首饰的钱就能让他们每日多吃一口肉呢。红蔻可是您一手带大的,您舍得拿她吃肉钱给我换衣裳首饰啊?”
白芷瞪了一眼梳洗换衣过来的红蔻,阴阳怪气道:“人家都不把我当人了,我还操心她吃不吃肉,上杆子也没这么上的。”
顶着一头湿漉漉头发的红蔻刚走到门口,就被白芷给怼成了鹌鹑,缩着脖子,臊眉耷眼地打门边儿蹭了进来。
白芷念叨了一句白眼儿狼,就拿着盒子走开了。
“行了,姑姑就是舍不得你,心气儿不顺,你好好的去撒撒娇,哄一哄就好了。”
红蔻天不怕地不怕,这天底下她只怕两个人,一个是她的殿下,另一个便是抚养她长大的白芷。
听到闻骁这么说,她才呼出一口长气:“哎,我今晚就去哄她。”
开过玩笑,红蔻肃着小脸开始说起了正事:“殿下,事情已经办妥了,我将那封信用蜂蜡包好,塞在了周譬衣服的暗袋里,保证就算是他被泡烂了才发现,那封信都不会坏掉。”
说到这儿,红蔻还有些不解恨:“本该让他受够千刀万剐再去死的,现在那么轻松就死了,真是便宜那个老家伙了。”
闻骁倒无所谓人是怎么死的,反正死了就行。
她是个讲信誉的人,既然周譬已经老实赴死,“那便通知|青葙,让她把那母子三人放回去吧。”
“幸好他没有辜负殿下的一片善心。”
红蔻把周譬临死说的话转达给闻骁:“说是五皇子腿上小伤口已经开始化脓腐烂,中毒初期的反应是最猛烈的,若是受伤后没有好好清洗,等发现情况不对的时候,就晚了。”
说到这儿,红蔻有些后怕,幸亏当日听了殿下的话,用烈酒好好的清洗过她腕上的伤口,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闻骁摸着自己手腕上淡粉色的伤疤,想起上辈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的那些罪,嘴角浮起一抹冷笑。裴夙既然送了她十万两银子,礼尚往来,她也得在离宫之前,送裴家一份大礼才是。
红蔻也正好想到了闻骁对裴家的安排,问道:“殿下你不是说没有证据证明毒是出自裴家么,怎么让周譬在那封信上写是裴家让他下毒害五皇子啊,这样还怎么嫁祸给太子呀?”
自从决定了要去边关,红蔻不再像从前那样只知道听从闻骁的命令,开始积极地思考提问请教。
闻骁摩挲着手腕上的珠子,笑着说:“我先考考你啊,你跟我说说,太子是什么样的人?”
红蔻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在她看来太子就是一个很普通的皇子,因为运气好,捡到了太子之位。其人性格比较憨厚,对待下面的弟弟妹妹们,除了五皇子以外,都比较和气。
许是跟太子的身世有关,他没有底气,所以只能憨厚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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