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清之。
这三个字,她已经三年未曾听闻,更不曾唤出这个名字了。此刻从旁人口中,尤其是从眼前这个男人嘴里说出来,竟让她生出一种恍如隔世的疏离感。
那个身影,本该是熟悉的,永远是芝兰玉树般清俊挺拔,穿着青衫,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让人如沐春风的温柔笑意,手里常握着一卷书,洁净得不染尘埃。
可记忆越是清晰,此刻的感觉就越是古怪。好像隔着的不是三年光阴,而是一生那么漫长。
他是极爱静的。最看不惯的,大约就是她从前那副风风火火、毛手毛脚的样子。她坐在屋檐下给傅婆婆缝补衣裳,他就在一旁看书。她跟那针线较着劲,线头总是拽不好,穿针时更是急人,那细小的针眼仿佛在与她作对。她一着急,便忍不住皱眉,脚下无意识地轻轻重重跺着地。
他原本沉浸在书卷里,被她那窸窸窣窣、夹杂着轻啧的动静扰了,好看的眉头便会微微蹙起。抬眼看过来时,目光依旧是淡的,声音也是淡,“安静些,勿要急躁。”
她那时哪管这些?心里正烦着,便头也不抬地顶回去:“你说得轻巧,你来!”
他也不恼,只伸出手。那手指修长白皙,是常年执笔的手,带着一股干净的书卷气。他从她手中接过针线,指尖似乎无意间碰触到她的,带着微凉的触感。只见他略一端详,手腕极稳,轻轻一递,那线便服服帖帖地穿过了针眼。他将穿好的针线递还她时,还不忘再补上一句,依旧是那平淡的调子:“好了,安静些。”
她便知道,他嫌她吵。不单是读书时嫌,恐怕平时也是嫌的。她是傅婆婆半路捡回来的,硬塞给他做了童养媳。他那样一个讲究仪态风度、喜静求雅的人,怎么会待见她这个来历不明、性子跳脱又易怒的丫头呢?
他喜欢的,该是那种真正端庄娴静、大气从容的女子吧。就像她现在不得不扮演的这样,脸上永远挂着温柔浅笑,脾气好得像是没有脾气,举止坐卧皆合乎礼法规矩。
三年了。这般笑着,有时连她自己都觉得脸颊僵硬,是不是天下的男子,都吃这一套?都喜欢这般温婉柔顺、永远笑意盈盈的模样?
你看,就连卫珩不也如此么?
那个在外杀伐决断、令人闻风丧胆的男人,此刻不也将她搂在怀里,让她坐在他腿上,时不时便要来亲亲她的脸颊或唇角,一副爱不释手的模样?
她忽然仰起脸,望着卫珩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眸,声音依旧柔却抛出了一个近乎挑衅的问题:
“夫君,喜欢我么?”
卫珩脸上的笑意未减,依旧是那副令人捉摸不透的神情,似戏谑,又似藏着一丝认真。
他没有回答,只是低下头,用一个不容拒绝的吻封住了她的唇。
迎欢在他炽热的亲吻中微微走神。这男人喜欢的,是她这副顺从的皮囊,这具温软的身体,倘若她还是从前那个想哭就哭,想拒就拒,风风火火的迎欢,他只怕早就勃然大怒,用那种居高临下的、冰冷的目光看着她,然后随意一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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