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诺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坐电梯上到顶层,再坐到崇简办公室的沙发上的。
崇简的办公室很宽敞,黑白灰色系的桌椅和沙发,一整面落地窗,公司位置偏向郊区,窗外绿化不错,即使是需要觅食的傍晚时分,也没有熙熙攘攘的车子扰了清净。
但闫诺脑子里只有一件事,肖筱才18岁,如果因为她,崇简用这样的手段去抢资源,毁了肖筱,那怎么办?
她挺后悔的,因为急于转型,太过在意《祖宅环》,为此她这段时间推了不少剧本,加上承潮出现,她和崇简两个人都不在状态,像是被人牵着鼻子走那样,通告也乱七八糟了。
崇简走过来,将一杯水放在闫诺发冷的掌心。
热水,杯子暖和的温度在掌心扩散,将闫诺的注意力唤回来。
她朝崇简挤出一个笑容。
“怎么了?”崇简坐到闫诺旁边问。
闫诺问他是不是让肖筱去见导演了。
崇简说是。
哐当一下,闫诺心沉下去。
眼神有些飘,不知道要如何直白说,她抿了一口热水,口红在杯子上留下一道很浅的印子。
崇简看了看杯子,又看看她,有些好笑地问:“你在怀疑我用肖筱去换资源?”
闫诺掀起眼皮,像是重拾希望那样看向崇简。
崇简轻哼,拿走她的杯子,身子正对她,关心说:“你是不是被承潮影响太严重了?《祖宅环》这个角色我们说好的一定要拿下,也说好的要用正当手段去争取,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肖筱心情不好,只是因为合作没谈拢,谭霍觉得她声线太稚嫩,不适合唱主题曲罢了,不要多想。”
闫诺松了一口气。
“抱歉。”她说,“这段时间脑子确实有点乱,不自觉就胡思乱想了。”
崇简放在桌子上的手机亮了,一条陌生信息:【待会儿见,崇大经纪。】
闫诺一眼就看见了。
崇简将手机拿走,把信息从通知栏划开,若无其事说:“待会儿你先回去,我还得去见一个小导演,给朗星找一找团队的综艺。”
闫诺没多想,朗星确实该有一个合体综艺了。
秋季阴天,天黑得快,这会儿功夫,路上的霓虹灯慢慢亮起来,再过不久也就全黑了。
闫诺奔波好几天,这下没了担忧的事情,她累得直打哈欠,出了崇简办公室,直接回了公寓。
崇简后脚出的公司。
黑色商务车穿过川流不息的车潮,停在京北一家高级餐厅前,崇简下车,让司机和助理在下面等着,他一个人走进宽敞的大厅。
服务员戴着耳机,拿着对讲机,指引崇简,进入玻璃电梯,上到24层。
大厅四面落地窗,便于观光,用餐桌大都是长桌,法餐厅,盖着白色桌布,中央台子上铺着红玫瑰,黑色纱裙的女人在演奏小提琴。
用餐人数坐了一半,谈论声却很小,大都慢条斯理进食,倒是音乐占据主要声源,很是惬意。
靠窗的位置上坐着一个状态慵懒的男人。
黑色西装熨烫得体,材质昂贵,修长的双腿随意交叠,一只手放在腿上,一只手摆在桌子上,娴熟玩弄金色的打火机。
他看向窗外,京北夜景的倒影落在他锋利的侧脸上,美景配绝色,相得益彰。
崇简和服务员示意送到这里就行了。
他走过去,站在男人身侧。
承潮这才转头,眼神自下而上扫描,停在崇简的脸上。
他笑了笑,下巴微扬,指向对面的红色靠背沙发椅,“崇大经纪,坐。”
崇简意思意思地笑笑,走过去,解开西装扣子,入座。
原先用餐厅看见承潮一个人坐在那,不少女性偷偷打量,以为他在等女朋友,只见来了一个跟他差不多的男性,她们打量的眼神大胆起来。
两张好看的脸同时出现,这种机会可不多见。
两个人并没有开门见山,而是等服务员上菜,倒酒,碰了一杯,承潮这才看向崇简:“说吧,找我什么事。”
“微博的辟谣,故意的?”
崇简知道那对戒指,尽管两个人没有光明正大戴过几次,但闫诺一直当做项链挂在脖子上,他还几次都想把它扯下来扔了。
“这不是拜崇大经纪所赐嘛,有一天能让它见了光。”承潮举起杯子,“下次,再给你看点别的东西。”
崇简抬眼看过去。
他突然发现,这个场景很熟悉。
当初在承潮和闫诺分手前一段时间,他和承潮也有过一次这样的交锋。
那会儿承潮在他这里,除了有点音乐天赋,啥也不是。
为了闫诺,承潮夜夜应酬,胃都快喝穿了,总算有一个音乐综艺想要签闫诺,临了却突然反悔。
承潮找到了他,也知道这是他做的,所以当时在餐厅,崇简跟承潮说了一句话。
“你是来求我的吗?”
这句话是七年多前,崇简对承潮说的。
也是刚刚,承潮问崇简的。
崇简有些不可置信看过去,因为他知道,这句话后面还跟了一句话。
承潮掀起眼皮,勾起嘴角,语气轻缓说:“我不答应。”
就是这句话,和七年前一模一样。
崇简突然意识到,似乎连今晚他会主动联系,承潮都预料到了。
“不,我并不打算求你,只是想跟你叙叙旧。”
崇简保持笑容拿起酒杯,试图把事情往别的方向发展。
承潮和他碰了一杯,酒杯放在唇边,说:“杭城吃了个大瘪,眼见要到手的饼飞了,要到手的人也握不住,崇大经纪还能在这儿心平气和跟我喝酒叙旧,真是临危不惧。”
他含着笑抿一口,一副看透却给他面子的上位者模样。
底牌被摸清,崇简嘴巴张了又合,没说出一句话,气势虚了下去。
肖筱是他连夜叫去的杭城,目的确实是换资源,只是失败了。
喝了一晚上的酒,谭霍明里暗里拒绝他,临走时候拍了拍崇简的肩膀,说年轻人太急躁了,做事不考虑后果。
“谭霍67岁了。”
承潮放下杯子,十指交叉放在腹部看向崇简,话里有话,打断崇简的思绪。
小提琴曲子变了,承潮半阖下眼皮,慢慢品着。
演奏的是《闻香识女人》里的插曲《一步之遥》。
而《闻香识女人》里,有一段经典台词:“一个人走向末路,往往是因为不遗余力地寻找捷径。”[1]
对于这类潜规则,但凡谭霍有二心,闫诺和他提想要出演的时候,他早就动手了。
毕竟在圈子里,闫诺是出了名的干净,长得漂亮身材好,没几个色男人不觊觎。
谭霍年轻的时候玩得太花,现在老了遭到反噬,身体机能下降,早就玩不动了。
况且这是他最后一部戏,这老头是真有艺术梦想,想让人生的句号画得圆一些,所以这次的剧本磨得很深,选角也会慎重考虑。
承潮已经磨了他好久,还没得到点头。
所以,从崇简打算通过这条路买通谭霍的时候,闫诺这个名字,就从谭霍的演员表里划出去了。
很精准地,崇简把自己的路堵死了。
崇简叹了一口气,笑出声,“你怎么知道我带肖筱去杭城了?”
“不难,她是你们公司如今最年轻的女艺人。”
承潮掀开眼皮,晃了晃酒杯,绕有深意说:“听闻当初她签在你手下,很是死心塌地啊。”
崇简不搭这个茬,“那你怎么确定,闫诺会告诉我杨制片人的事情。”
“因为闫诺这一点,是我一步一步教出来。”
承潮说完,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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