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城的春天是这座古老恢弘的城市最美的季节,花团锦簇的绣球挤满每一寸泥土,小巧娇艳的蔷薇顺着墙壁肆无忌惮地覆盖深红色的砖石,空气中传来不令人生厌的淡淡香气,除了花香,还有小姐太太们身上的香水味。
贫民窟的臭味被城墙阻挡,在魔法的加持之下,这里甚至连地面都是干净的,所有生活在墙内的人都以此为骄傲,在他们看来,外墙的肮脏多来自于那些肮脏的下等人,他们随意撒尿、将泔水倒进河里,还从不洗澡。
——就好像内城的垃圾是凭空消失的,而不是一样倒在墙外的河里。
王城居民认为,北境是未开化的蛮荒雪原,而南境则是小偷和盗贼扎堆的混乱之都。
只有这块土地,才是神眷顾之地。
而对于异种来说,王城就显得不那么友好了。
神偏爱人类,这是所有人的共识。
尽管没犯下罪行也不会平白无故地被圣骑士带走,但被强大的威压笼罩着,总归是生活得不太愉快的。
因此,在王城久居的异种一定是十分强大的。
比如王城最娇艳的玫瑰,奥利维亚夫人。
她的家中一年四季都在开着晚会,音乐、美酒和香甜的柠檬挞遍布府邸的每个角落,快乐就像侍从托盘里的小甜酒一样,轻而易举便可获得。
毫无疑问,这里是整片大陆最快乐的地方——或者说,奥利维亚夫人决不允许任何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在这里,她有这样神奇的几乎是魔法一般的力量,能让任何愤怒和沮丧在踏进这座宅子里后消失不见,能让任何剑拔弩张的两人在看到她那双含情的美目后重新握手言和。
所有男人都希冀获得一张来自她的邀请函,那张写下她名字的卡片能让人忘记一切悲伤,只余下欢愉。
为了给年轻人一点空间,奥利维亚夫人总会在聚会开始后不久退场。
因为只要她还在,就没有男人能将目光从她的身上移开。
哪怕是聚会最酣热的时分,只要她端着酒杯款款从人群中穿过,即使一言不发,仅仅面带微笑,也足以让嘈杂的声音短暂地停滞片刻,连乐师都会情不自禁地放下手中的里拉琴,痴痴地望着那道优美的身影。
奥利维亚夫人太美了,美到甚至带了一丝羞涩——这种羞涩并不是扭捏,恰恰相反,她在为自己异于常人的美貌而抱歉。
她似乎想稍微做点遮掩来减少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却无济于事,因此而感到不好意思和羞涩。
而这丁点羞涩,就好像油画里点睛的笔触,仅需恰到好处的两抹,就让本就艳光四射的美人更加摄人心魄。
更神奇的是,年轻的姑娘们也十分喜爱这位总成为全场焦点的女人。
或者说,在她面前,一切嫉妒都被绝美的容貌消弭了,无论是雪白的舞裙,还是镌绣了粉蔷薇的晚礼服,或是她雪白脖颈里的蝴蝶项链,所有的饰品和衣服在她身上都会表现出超凡脱俗的效果,奥利维亚夫人戴过的哪怕一对最简单的珍珠耳环,也会成为女孩们争相抢购的佳品。
这样一位夺目的夫人,却有着一个世界上最古板的儿子,一个住在乡下庄园里,整天和试剂、卷轴、魔法为伍的冷淡孤僻的儿子。
布利斯从不参加母亲的聚会。
不仅如此,他甚至极少踏进母亲的家,自从十五岁第一次发情后用药剂抑制住之后,他就从那个吵闹的宅子里搬了出去。
因为见过太多被酒精浸泡后的人类,所以布利斯在书房读的第一本魔法书就是关于抑制剂的科普。他绝不能容许自己在发情时变成那种只剩下本能的样子,在那天来临之前,他要为此做好所有准备。
他讨厌失控时的自己,因此也讨厌让自己变得失控的食物,不受控的进食欲望让他觉得恶心。
——所以在别斯霍拉家第一次闻到那股香味的时候,在饥饿的侵扰下理智溃散的瞬间,布利斯曾产生过极为恶毒的念头。
母亲不仅不理解布利斯的别扭,还调笑地称他为“偏执的素食者”。
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不吃荤食,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作为一只混血魅魔,他到现在还是个处男。
“饿得太久的话,可是会暴食的哦。”在一次餍足的进食之后,母亲曾这样劝过他:“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早就能自己捕猎了。”
“别插手我的生活方式。”少年不客气地回应道。
因此,当午后倚靠在沙发上休憩的奥利维亚看到儿子过来的时候,露出了些许惊讶的表情。
她吩咐女仆上热茶水,然后随意地系上腰间的缎带,随着起身的动作,稍稍合拢了裸露着半个胸脯的大开的外袍,懒散地张口:“小素食者难得有拜访母亲的时候,真是稀奇。”
黑发青年早已习惯母亲的嘲笑,他将路上带来的花递给女仆,在沙发对面坐下:“想找到这间宅子没有客人造访的空隙,也是要花点功夫。”
奥利维亚噗嗤笑出了声:“好了,亲爱的,你愿意从乡下屈尊到我这里来,肯定不是为了给我送两朵花的罢。”
“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吗?”
“我想结婚。”布利斯面色如常地说出让对方大跌眼镜的话:“但她已经订过婚了。”
“所以,你有什么建议吗?”
“等等。”慵懒的美人立刻坐直,美目瞪得浑圆,满脸不可置信:“你说的是一位真实存在的小姐,不是什么代称吧?”
“当然,我没有奇怪的癖好。”布利斯对母亲的反问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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