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林时初再次刷新了一点,那就是,程彻真的好爱她。
程彻慌慌张张地走过来,在他的视角中,就看见她身子一晃,然后蹲下再没起来,还以为她扭到脚了,“怎么了。”
林时初站起身,向前抱住他,“胆小鬼,我看到了。”
墙根上短短三行字,胜过所有所有动人的誓言。
长庭岩那位养鸽子的奶奶不在,听在院儿里喂鸽子的人说,是老太太年纪大了,生了病,被子女接走照顾了,老太太走前特别舍不得这群鸽子,但又没法带去,就拜托左右邻居帮忙养着。
邻居也热心,都会帮忙喂。
程彻刚进院儿,鸽子们就围上去,尽管他手里一点儿粮都没有,那鸽子也愿意跟着他。
林时初拿了把粮食引逗了半天,那鸽子都没搭理她,只好把粮放下,挫败地拍了拍手,“你是不是有什么诀窍啊,让这些鸽子都喜欢围着你。”
像撸猫馆的猫薄荷,往手上偷偷摸一点,猫闻着那气味,就都过来了。
“没有。”程彻也觉得挺有趣的,“那会儿国庆我在这儿,这群鸽子很喜欢我,之后我再来,它们完全就像看不见我似的,你说是不是只有我跟你一起来,它们才会靠近我啊,那这鸽子到底算是喜欢你,还是喜欢我。”
他一抬手,有只白鸽飞去他手臂上,摇晃一下才站稳。
程彻笑了下,一如当年少年气。
林时初也笑,“或许,鸽子喜欢咱们两个在一起。”
-
程彻的工作室正在稳步进行着,需要换新的设备陆续换好,随后就添了林时初看上的那口鱼缸。
招兵买马的后续工作,刘爽直接从公司差了几个人过来,说都是熟手,来了就能用,比重新招进来的要省事好多。
其中徐竹是自告奋勇,抢着要来的。
赶着十二月,年底,工作室里的大玻璃鱼缸终于养起了鱼。
一月份才开始正式接业务,这段时间就是些准备工作。徐竹家住的离这儿不远,通勤时间相比之前倒是短了许多。
徐竹每天在工作室待着,经常能见到有个漂亮姑娘来等程彻下班,一来二去,也就熟了。
林时初喜欢站在鱼缸前看金鱼,无所事事,伸手在玻璃上点点。
徐竹偶尔会跟她闲聊,“姐,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记得叫上我,喝喜酒。”
林时初一笑,眉眼弯弯,“还早着,等明年冬天吧。”
林时初无名指上的戒指,戴上就没摘过,每天在这儿晃悠来晃悠去,就差昭告天下,自己是这儿的老板娘了。
这戒指是对戒,男款的要更朴素些,是程彻给她戴上戒指又过了好几天后,才忽然拿出个盒子,自己给自己戴上了。
“戒指哪有自己给自己戴的。”林时初在旁边看着他。
“我这自己就把自己套牢了,比较自觉。”程彻把盒子放去一边,“我的一切都是你的。”
当年没说过,不敢说,又或者不好意思说的,现在倒是张口就来。
算是迟来的热恋。
“如果当初你没离开尧山,你现在还会对我说这句话吗。”
程彻默了一瞬,“我想,不会。”
他是现在什么都有了,身份,名利,前途,好像都在不久的将来触手可得。
他也比别人更幸运,命中有刘爽这样的贵人和伯乐。
如果他没出尧山,最好的预想就是去煤矿下井,可以体面维生,但给不了她任何他想给的将来。
他估计还是和当年一样,咬紧了牙,什么也不会说。
林时初忽然觉得心头一酸,她其实并不是那么在乎,程彻是一个什么身份,她从前,现在,都只喜欢他这个人。
林时初低头看着他手上那枚戒指,银质的光泽点缀在修长指节上,很好看,“你就是包袱太重,想得多。”
程彻也没说话,搂着她肩膀,时不时揉两把她的头发。他知道自己包袱重,想得多,但归根结底,他只想堂堂正正,配得上她。
他喜欢一个耀眼的姑娘,不能为她添砖加瓦也就算了,总不能再去拖累她。
说什么也不能。
“中秋那天,你妈找我谈过。”程彻忽然来了句。
那天晚上,秦婷说,“程彻,我女儿很喜欢你,时初上回跟你提了分手,她自己也不好过,我去找她,她就跟我哭,她长大了就没那样哭过,我也不忍心。她一个人在国外读书,没有朋友,也不爱说话了,回来带了一身的刺,我之前心想给她介绍几个同龄人处朋友,多接触接触人兴许就好了,她也不要,她就喜欢你。”
“你的家庭,你的出身,这些后来想想也怨不得你,我听时初说起过,你现在也算年轻有为,我跟她爸也不要求什么,只有一点,你得对她好。”
程彻当时答应下,说会对她好。
其实用不着承诺,他本身也会对她好。
他十七岁时喜欢的姑娘,终于大梦成真,得偿所愿,没理由不珍惜。
他这一生籍籍无名,林时初便是开在那个春天里,最美的花。
“哦。”林时初听完,讷讷说了声,“那你得一辈子跟我好,不然我就去告状。”
他懒懒笑了声,“嗯,一辈子跟你好。”
要是他没做到,十七岁的程彻估计会第一个站出来质问他,那可是个听不进劝的浑小子,惹不起。
“……”
林时初坐在鱼缸旁边的休息区,抱着手机玩儿消消乐,时间一到,她听着周围细碎的响动,便知道下班了。
程彻每天都是最后一个走,等一月开年估计更忙。
小区门口那家连锁超市年底积分清算,卡里的积分可以换东西,电饭锅,巧克力,还能换一整套新年限定盲盒,积分足够的话,能换两套。
回去的路上,林时初坐在副驾驶的位置,翻着程彻钱包里的那几张卡,超市卡,积分卡,健身房的卡,各种杂七杂八。
还有压在夹层里的,一寸照。
照片里的她十七岁,发绳扎着高马尾,从林摄影师的角度来看,这张照的有点呆。
她捏着照片,脑子里就一句话,哎,不行,换不了了,这辈子就是他了。
林时初凑过去亲了一下他。
程彻得了便宜还卖乖,“危险驾驶啊。”
“程彻,你当年真的太装了。”林时初抽出这张红底照给他看,如同某种公然揭示的罪证,“你当时根本看都不看我。”
“还有在办公室帮我批完卷子一句话没有就走了,我当时睡醒还真以为老天显灵,是阿拉丁神灯帮我写的。”
她那会儿追在程彻身后跑,吵架了也是她先道歉。
十七八岁的学生脸皮都薄,唯独对于他,她却能把什么都抛下。
她胆大妄为,却偏偏爱上了一个胆小鬼。
车子悠悠然靠了边,程彻三两下松了安全带,倾身压过来,用吻堵上她喋喋不休的嘴,“现在不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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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冬天干燥,寒冷,遇上天气不好,还感觉视野中隔着一块磨砂玻璃。
进了一月,程彻在家的时间明显变得更少了。他每天早出晚归,林时初眼看着他好不容易养出来的那点儿肉,马上就又得清减下去了。
“最近这么忙的吗。”林时初胳膊圈上他脖子,她喜欢像个树袋熊似的这么挂着。
“忙说明有钱赚,闲下来才是真完了。”程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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