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水早上醒来之际,浑身都在颤抖。
提前预知自己的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周围一群人质醒的醒,睡得睡。
她抬头看着窗外,想起了昨晚徐织锦给自己画的乐谱,她低头一看。
那一块画着希望乐谱的地面,被肮脏的血玷污着,原来不知何时,那房间里的血,缓缓溢了出来。
阿水背靠在墙,忽然觉得好累好累。
她缓缓低头,腿上的徐织锦正睡得香甜,睫毛轻颤,打着轻鼾。
“砰!”地一声,房门大开,立一人。
阿水一哆嗦,怀里的人也微微皱眉起身,阿水抚摸着徐织锦的背。
进来的几个人高马大,他们身穿黑色背心,小麦色手臂肌肉暴起,人手一个大铁桶。
阿水看着他们。
那几人拎起桶,对着地面,哗啦啦将桶倒扣,再抬起时,就见一堆白花花的馒头。
“吃的!”人堆里有人喊。
阿水和徐织锦还没反应过来,人群便蜂拥至那处,开始抢馒头。
她们已数日未进食,个个面黄肌瘦。
一看有吃的,徐织锦顿时精神,眼疾手快朝那处奔去。
只有阿水坐在原地,一动不动。
因为她知道,今天绑匪要将她们卖掉,怕拍卖的时候饿晕了,卖不出好价钱,便一大早就给他们送东西吃。
整个房间里的人,都挤在一处抢馒头,只有阿水一个人,背靠墙,呆呆地看着她们。
一男人在远处看着阿水,以为她饿的爬不起来了,便破天荒的弯腰,捡了一个馒头,抬手一丢。
刚巧不巧砸在阿水头上,几人嘻嘻笑了几声。
阿水轻轻瞥了他们一眼,没去捡馒头。
她不是没有力气,而是觉得没有必要,一个将死之人,吃了也是白吃。而且眼下,她已经累的感受不到饿意了,浑身上下,头脑里,全都充斥着害怕。
毕竟电锯杀人,可不是闹着玩的。
馒头被洗劫一空,徐织锦回到了她身边,拉住她的手。
阿水低头一看,手里多了一个馒头。
“吃吧。”徐织锦勉强扯出笑意,“别看我,你现在不吃,下次吃,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阿水点了点头,咬了一小口。
徐织锦在她身旁坐下,抓起馒头狼吞虎咽。她吃饭的时候,两个腮鼓鼓囊囊,虽在这肮脏之地待过数日,脸上沾着灰,但丝毫不影响她的美貌。
阿水不禁感叹:“徐织锦长得这么漂亮,也不知那明邱长甚样,配不配得上她。”
末了,她在内心低笑,既然是男主,那定当差不到哪去。
阿水想到这里,不禁落泪。徐织锦看见之后,急得吃不下饭,忙抬袖给她擦泪,也不问为何。
越接近死亡时间,阿水就越紧张,中午太阳照亮房间,热气腾腾,炎炎夏日,大家都抵不住困意,挨在一起睡着了。
阿水闭目养神,静谧之中,阿水忽觉身下有东西,她以为是老鼠,绷紧神经一抬眼,就对上了一小孩的目光。
那小孩满脸污秽,左耳好似受伤了,包着一层厚厚纱布,再加上天气燥热,堪堪发炎,散发出一股腥臭味。
他手伸在阿水兜里,一动不敢动。
兜里有她还未吃完的半口馒头,晓是这孩子饿了,想偷去。
哎。
阿水在内心叹了口气,拿就拿吧,反正她也活不了多长时间,给她留着也是浪费。
她视线滑过孩童眼眸,手在地面胡乱摸索,低头自言自语,宛若一个瞎子。
“什么声音?莫非是有老鼠?!”她扯了扯自己的衣角,“老鼠走开,我这里开没有吃的!”
拉扯之间,孩子揽住那半颗馒头,落荒而逃。
越是到下午,阿水胸闷气短就越严重,电锯的残忍模样好像在她心中挥之不去,每一分,每一秒,无时无刻的都在折磨着她。
阿水还是难逃一劫,下午一点,房间外响起拉开电锯的声音,如天雷般响彻云霄,久违地打破房间寂静。
屋里,阿水吓得一颤,紧紧捂住自己耳朵,徐织锦也是吓得哆嗦,但还是将阿水抱在自己怀里。
阿水紧看着她,内心波光四起,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流转。
再抬头时,房门外的锁被人破开,大门哐当一声,直接砸倒在地。
来人手持电锯,满目血雨腥风,杀意四起。
他挥着电锯,像发疯了一般,对着离他最近的一人,高高举起电锯,横空劈下!
那人的身体登时裂成两半,血溅当场,死状极惨。
在场所有人,无一不吓得魂飞魄散。
“哈哈哈哈哈哈!”那人癫狂笑道:“刺激!叫你赚钱不带上我!”他像是杀红了眼,举起电锯,对准一人的脖颈又是横空一劈。
被杀的人满脸惊恐,头落地之时,鲜血直涌,大滩大滩血水汹涌而来,堪堪流到阿水身下,要将她衣角溅湿。
阿水急忙向后倒去,同行的徐织锦也是尖叫,揽住她的肩向后退。
庞大的电锯被他挥舞,如鱼得水,见人直砍。绑匪杀他们,像是在杀一只鸡。
徐织锦呼吸困难,慌乱之际,她拉起阿水的手,努力摁着胸口,朝角落奔去,阿水腿软,只得被她在地上拖拉着。
绑匪砍掉一女子,拎起她的长长马尾,在空中甩着飞舞,霎那间,鲜血在空中绽开,四处滴落,在场人的身上,无一幸免。
很快,绑匪发现了躲在角落里的两个小姑娘,他将头颅丢掉,给电锯加高了一个档,满目疯狂地朝二人走来。
“你、你不要过来!!”徐织锦尖叫,双目猩红,她手持一把长棍,将阿水护在身后,在绑匪提着电锯步步紧逼之时,她拿起棍子一抬手。
“嘎吱”,棍子断成了两半,乒乒乓乓摔在地上,徐织锦吓得腿软,堪堪倒在了地上。
如果可以的话,阿水想直接冲上去,比起等死,还不如和绑匪拼个你死我活。
可她只是一个不起眼的炮灰,书中作者怎么写,她就得怎么做。她本来没有记忆,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也毫无立场。她只会站着,等电锯砍在自己脖子上,麻木地送死。
可是……她是系统的纰漏,是一个带着记忆,且有自我意识的炮灰。
她学会了感恩,记得徐织锦为救她,双手沾满鲜血。徐织锦也不想杀人的,她有一个那么天真可爱的妹妹,她的手,是教授音乐于学子,给妹妹画画的,可却为了救她,杀了人,满手血腥。
阿水本来打算等男主到来,绑匪主动砍死自己,但眼下,她改变了想法。
小说世界为了寻求世界观平衡,会抹去一些瑕疵。
任务本上写过,她死了之后,男主明邱必定会救下徐织锦。
反观,只要她死,下一秒,明邱一定会出现,救下徐织锦!
于是下一秒,绑匪高高挥起电锯,准备砍向徐织锦脖颈的千钧一发之际,阿水脚下发力,猛地抬步,将徐织锦推到在地。
那一瞬间,绑匪身后的门框之中,闪进两个身穿警服的男人,一位浑身冒金光,高举□□对准绑匪,满目严肃。
而另一位,已然开了枪,那个人,就是阿水数日未见的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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