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已落入地平线的夕阳向上挣扎着晕染出昏黄天际,但是势单力薄,无力抵抗夜幕的大范围进攻。
林书恬进入飞鸟livehouse后台时,还差两分钟到19:30。
「MissionImpossible」圆满完成!
“怎么跑成这样?额头都是汗。”
楚阔拿纸巾想抬手帮她擦汗,但是被她偏头躲过去了。
少年骨骼分明的手停在半空中,有些讪讪地蜷了蜷手指,继而换个方向将纸递了过去。
楚阔:“快擦擦吧,不急,还有15分钟才开始热场。”
刚才躲闪的动作完全出于下意识,林书恬对她这位人帅心善的发小可没有一点意见。
相反,楚阔可是她能加入乐队的粗大腿。
林书恬接过纸巾,笑容甜美又带着些狗腿地道谢:“谢谢你,阔哥。”
楚阔:……
就在她擦汗的时候,张璇玲走了过来。
烟嗓酷姐嚼着口香糖,漫不经心说道:“不错,还算准时。”
讲实话,张璇玲对于面前的乖巧甜妹印象并不好,要求她在一个小时内赶过来也是故意为难人,有点下马威的意思。
并不是她天生刻薄,而是任谁对关系户都会观感不好。
林书恬就是Flashbird乐队的关系户,走的是楚阔的关系。
他们当初只想要楚阔这一个鼓手,但是楚少架子很大,三顾茅庐不说,还要带上疑似女朋友的甜美贝斯手,虽然事后甜妹解释两人只是好朋友,并不是情侣。
总之,这是捆绑销售,买一送一。
然而,虽然关系户,但是小姑娘实在过于娇俏可爱。
张璇玲微微抬动眼皮,上下打量着面前还在平复呼吸、满头是汗的林书恬。
因为刚才的剧烈跑动女孩双颊泛着健康的红晕,汗水不显油腻反而给皮肤增加了一层好看的光泽。
可爱鹿眼,饱满嘴唇,短圆小脸儿,很漂亮,是娇养长大的明媚漂亮,让人忍不住放下戒心的长相。
还有那双在牛仔热裤下露出的细腿,又直又白,晃人眼。
但他们Flashbird乐队走的可不是视觉系路线。
“眼线笔什么牌子的?挺防汗的,看起来不错。”
虽然是关系户,张璇玲还是忍不住态度松动,主动攀谈起来。
只见小姑娘顾不上擦汗,连忙从包里取出眼线笔递了过来:“哦,是D家的,超好用,出水很稳也不晕,这根送你。”
说完,似乎是觉得有些不合适,女孩怯怯地眨动着那双黑葡萄一样的水润大眼睛,小声说道:“啊,这根我用过了,送你好像不太好,要不我改天从家里拿一支新的再给你。”
很狗腿但是讨喜。
怯懦的模样一眼看出来是装的,但是无法让人讨厌。
张璇玲接过那支眼线笔,“啧”了一声:“没事,我不嫌弃你,谢了啊。”
“玲姐,不客气哒~”
“等会儿好好表现,别搞砸了。”
“嗯嗯!我一定会努力的!”
之后,张璇玲去检查设备,林书恬目送酷姐走远的背影,不由叹了口气。
她知道张璇玲为什么对她有敌意,她是赠品,是硬塞进来的。
她自知理亏,只能更加努力练习融入乐队,不拖后腿。
如果有骨气一点,或许会拒绝走关系,她现在这样装傻充愣待在乐队里的状态是有些死皮赖脸。
但是错过了这次机会的话,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玩乐队,她的生活圈子和这些完全无关,唯一的人脉只有楚阔。
没关系的,林书恬在心里安慰自己,反正她也不是第一次被认为是关系户了。
从“她就是林老的孙女”,变成“不愧是林老的孙女”,她付出了多少努力只有自己知晓。
这次她也可以从“她就是楚阔带进来的关系户”,变成“Flashbird乐队最棒的贝斯手”!
“站着瞎想什么呢?”楚阔将贝斯拿给她,弯曲手指敲了一下她的额头。
林书恬玩乐队的事情目前只有她的粗大腿楚阔知道,所以贝斯放在瑞嘉园不太方便,只好拜托楚阔帮她保管。
狗腿林书恬上线,双手接过贝斯,八齿微笑很标准:“嘿嘿,谢谢阔哥。”
楚阔:“……林书恬,你再贫一个试试,谢什么谢,再说一次谢,我不帮你带了哈。”
玩笑之后,楚阔难得从吊儿郎当的状态变得正经起来,身高183的他微微弯腰,直视林书恬的双眼。
“林书恬,放轻松,你可以的。你已经练习了半个月了,这次演出的都是你练过的曲子,你一定没问题。”
这时,乐队的吉他手张明启也凑了过来,同样给她打气:“对,虽然是第一次演出,但是不要紧张,拿出排练的状态就好,你玲姐就是刀子嘴豆腐心。”
……
事实证明,林书恬竟是天选live体质,临场发挥比排练的时候还要好,最后谢幕的时候甚至无师自通将贝斯拨片潇洒抛向观众席,引来一片尖叫。
至此,新成立不到半个月的Flashbird乐队第一次livehouse大获成功!
结束后,张璇玲勾起一侧嘴角,大方夸赞超常发挥的甜妹:“goodjob.”(做得好。)
“嘿嘿,玲姐,要抱抱~”
“林书恬,放开我,你浑身都是汗!”
“唔,你不是说好不嫌弃我的吗?”
就在林书恬抱着张璇玲的细腰蹭来蹭去时,一通电话打断了她。
林书恬拿起手机,是她哥,而且这不是他今晚第一次打过来,不久前打了好几个,只不过当时她在演出,手机放在后台没听见。
在按下接听键之前,林书恬根本想不到这会是她今天收到的第二通夺命电话。
“喂,林书清,找我有事吗?”
“……林书恬,我警告你最后一次,我是你哥,竟然喊我名字,没大没小。”
林书恬理直气壮:“好的林书清,你有什么事吗?”
林书清:“……算了,之前怎么不接我电话?忙什么呢?”
林书恬看了一眼livehouse后台,撒谎时脸不红心不跳:“刚才在看论文,手机静音了所以没听见。”
“这么晚了还在学啊,别太用功了。”林书清心疼得不行,“注意身体,吃点好的,零用钱花完了就问我要,知道了吗?”
林书恬小嘴涂了蜜:“好的哥哥~”
给钱就是好哥哥。
林书清:“对了,之前忘记告诉你了,你煦森哥哥今晚回来,大概夜里11点钟能到华京。”
林书恬:“……什么?”
林书清:“他提前回来了,我告诉你一声,免得大晚上有人开门吓到你。”
免得吓到你……这个消息才是最吓人的好嘛!
11点钟到华京,乐观猜测是到华京国际机场,从机场到瑞嘉园大概需要一个小时。
而非乐观猜测的话,11点钟指的是到达瑞嘉园的时间,那么……她只有不到40分钟从这里赶在苏煦森之前回去!
不然她无法解释穿了这样一身衣服大半夜的出门做什么。
说真话是不可能的,玩乐队的事,她连室友师姐都没说,家里人也是瞒着的。
林书清:“恬恬,听到了吗?怎么不说话?”
林书恬:当然听到了!天坑的林书清!
“我知道了,谢谢哥哥告诉我。”林书恬尽量缓和语气回答道,然而最后几个字多少带着些咬牙切齿。
*****
“诶,恬恬呢?怎么转眼间就不见了。”楚阔刚才去了一趟洗手间,出来的时候就找不到人了。
张明启一边收拾吉他,一边回道:“刚走,看起来挺着急的。”
楚阔打开手机,低声念叨着:“怎么不找我,我可以骑车送她啊。”
张明启打趣道:“呦,楚少的雅马哈R1后座何时带过人,今天能带带我吗?我虽然没有林同学长得美,但是我贴心呀哥哥~”
楚阔拿起抽纸盒向那个油腻男青年扔了过去:“闭嘴。”
……
林书恬再次跑了起来,开启「MissionImpossible」2.0。
晚上10点半的华京地铁迎来第二波晚高峰,这次的主力军换成了加班晚归的年轻牛马。
地铁再一次被麻木沙丁鱼充盈起来,直到没有一丝缝隙,心满意足发车离开。
和18:30那一波相比,地铁车厢十分安静,只是偶尔会有一阵dy外放,大部分时间里没有人说话。
年轻的沙丁鱼面无表情,是被榨干一天的苍白无力。
不过也有例外,在到达某个商业圈站点的时候,上来三个手挽着手的女大,大概是刚玩完回学校,还保持着兴奋状态,三个脑袋凑到一起说说笑笑。
年轻的沙丁鱼闻声望过去,呆滞的眼中泛起波动。
遥想当年,他们也曾是男大女大。
年轻真好。
这时,林书恬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楚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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