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晚亭看到走近的他,到底是没有忍住,微微叹了口气,然后伸手从他怀里去抱那同样是面黄肌瘦的林乐池,“我来吧。”
林乐池倒也是十分体恤他的小叔,朝宋晚亭怀里扑了过去。
不是他不想走,只是这个被娇生惯养的小儿郎,不曾吃过什么苦头,这一路的逃命,他的一双小脚上,早就走得满是血痂了,没有一片完肤。
宋晚亭将林乐池接了过去,朝着前面不远处的一辆蓝色篷布的马车走去,问了一句很残忍的话:“就你们两个么?”
“嗯。”林清羽的声音轻轻的,刚一出口,就被风给吹散了。
但宋晚亭还是听到了,可惜他不是个擅长安慰的人,只道了一句:“很快……很快就可以过去的。”他想,当初宋家大厦倾倒,他不也熬过来了么。
可是,林家似乎与宋家,又不是一样的。
他宋家的人,还在,流放之处,还有不少。而林家,真真切切就这只剩下这叔侄两个了。
铺子里要人看着,他又不喜人跟随,所以是自己赶着马车来的。等将这林家叔侄俩安排上了马车,“你的信我收到了。”
这一句话,将林清羽的记忆拉到了从前自己热忱给他牵红线的窘迫之事,到底是觉得自己对不起他,“抱歉,原是我的错。”
“这有什么相干?你我认识多年,我又岂不知你是怎样的人。”宋晚亭说着,扬起马鞭,一手扯着缰绳,调转了马头:“十方州的消息传来后,我便来这里等着,想着你若还在,应当是会来芦州的。”
林清羽听到他的话,心里没由来生出许多感动,又听到他一下说了这许多话,不禁也是感慨道:“你从前,话是极少的。”
“从前,也不需要自己操心。”他说着,回头看了一眼车里的叔侄俩,“你不也一样。”
林清羽一手揽着侄儿,眼神飘乎乎的,不知道在想什么,好半天他才回了一句:“是啊。”
城里一切有序,马车还因为街面上的热闹,让了小摊贩们两回,还有不少孩童在街上快活奔跑玩耍。
这银铃笑声,把那疲倦靠在叔叔怀里才睡过去的林乐池惊醒过来,他看朝那些孩童欢快的背影,眼睛却是一片湿润。
城里城外,好似两个世界,一边是天堂,
一边又是地狱。
他们叔侄俩被宋晚亭带到了自己的寓所,应该是找人临时买来的新衣裳,还带着一股此刻对于林清羽叔侄俩已经很陌生的崭新味道。
新鲜可口的饭菜,他还请来了大夫为他们叔侄俩诊治,确认过没有什么问题,宋晚亭才匆匆出门去了。
林清羽想着,他这几天到城门口去等自己,怕是耽误了许多事情,因此也没有打扰,也没有出门,去拜访自己的那些故友。
抬头看窗外那一片天空,仍旧是有些恍恍惚惚的感觉,火舌好像很在耳边猎猎作响,下一刻也要将他们给一起吞噬掉,脚下都是数不尽的尸体和大家融在一起的鲜血。
可是林清羽知道,他不能在这样下去,他还有个侄儿,他们得活下去。
所以修养了三四天,他便主动找宋晚亭,“你可是有什么活,能分派给我?”
宋晚亭将还枯瘦得像是一根柴火的他上下打量了一个遍,又看了看他那帽子下面的短发,“你好好休息吧,十方州乱成了这样,朝廷如若再不派人来镇压叛军们,芦州也坚持不了多久。”
不是说陈大人不好,而是陈大人终究是文官一列,并非公孙曜那样武将出身。不但少了那一身好武功,且也不懂那排兵布阵,如何打?
至于本地的守备军,早就已经在一个月前领着新征来的兵马,一同往齐州方向去了。
这城里如今虽不至于说皆是老弱妇孺,但真能上战场的青壮年也是屈指可数。
他的这些话,将那才从十方州阴影里爬出来的林清羽又给重新推了进去,他的目光一下变得黯然起来,声音低落,“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①。”所以他们逃到这芦州又有什么用呢?不过是苟且一段时日罢了,再过一段时间,这里是不是也要变成十方州那样的地狱模样?
宋晚亭虽没亲自去看过十方州如今是什么光景,但是每日听着城中人的闲谈,心里也是有些数的。
尤其是这些日子,当铺的生意下火爆起来,只是可惜来当者,大部份都是那十方州所来的走投无路之人。
也是亏得如今当铺是不签活当的,不然也不知多少人家要将儿女给当了。
眼下见林清羽如此沮丧,沉默了片刻,“我过一阵子,也要关了铺子,带人去往灵州了,你叔
侄二人,如若没有什么去处,不如和我一并过去吧。”
“灵州?”林清羽听得他的话,抬起头看过来,只是眼里的光彩也就是那一瞬,“天下要乱,哪里能躲得过战火去?”便是躲到灵州,左不过就是多得一段安宁日子罢了。
但宋晚亭却不是这样想的,他所了解的天下局势,以及灵州的那些人,和外人是不一样的,因此自然是对灵州充满了向往和期望。
可是有些话,却没有办法与林清羽直言,只是看朝了院子里坐在石阶上托腮发呆的林乐池,“你的绝望,我能明白,但你总要为孩子想,他才六岁。”说到这里,回头过头看了看林清羽:“我不信,这天下会乱百年。”
林清羽的目光却是追随着他一起落到了林乐池的身上,忽然有些自责愧疚起来,一面慢慢垂下眼帘,“我太懦弱了,你说的对,我要死很简单,可是我却不能不管他,他的人生还很长。”
宋晚亭不知自己是否是成功劝说到了他,但是他现在的确没有多余的功夫来安慰林清羽,只匆匆出门去。
白亦初这里只有自己一个人能管事,他还要帮周梨顾着其他的人和事,所以自然是要忙。
远在流放之处的亲人,他都打发人过去安排好了,可叫他们尽量在这天下乱起来之前,有一个安身之处。
他匆匆而行,从城北的瓦市里出来,这里住着云众山的许多亲戚朋友。
所以他专程来了一趟,还要去云记商行,然就在从这街面走过时,原本掩在巷子深处的花楼已经逐渐开设到了这大街上来,即便现在是白天,正是她们休息的时候,可刺鼻浓烈的香粉味道充斥着这一片街。
花娘们彩色鲜艳的肚兜以上挂满了屋檐,在风里微微荡漾着,将每一个角落都完美地展现给楼下路过的人们,引得一个个贼眉鼠眼的小子在楼下仰头看着痴痴傻笑。
他快速毒驱赶马车,对于此处有种说不上来的莫名厌恶感。
可是他越是想避开,那冥冥之中,他就偏偏要与这里有所牵连。
在路过一个巷子口的时候,他的马车被人拦住了,一个从巷子里忽然跑出来的女人。
那女人满脸敷着厚重的香粉,不大叫人能看出她原来的容貌,她穿着水红色的衣裳。
做她们这一行的,衣
裳似乎都没有太端庄的款式,大片的胸脯和脖子都露在外面,怀里蠕动着的孩子看起来不过七八个月大,想来也不大适应那刺鼻的香味,一直嘤嘤地哼唧着。
宋晚亭凝着眉头,眼里是一点不掩饰的嫌恶之色,拉紧了缰绳,想要绕道走。
没想到那女人却缠了上来,“你不要走。”
这个声音,几年没有听到了,哪怕他们就一直在同一座城池里。
他扭过头,冷眼看朝那个女人,浑身就像是被雷电劈过一回。好半响,宋晚亭像是才找回了自己的神魂,目光试图穿过这厚厚的脂粉,以好确认藏在下面的面容到底是不是宋莲衣。
她又说话了,因为嘴唇的蠕动,使得整个面目表情都变得生动起来,但同样活跃起来的,还有她眼角厚重的鱼尾纹和脸颊上的法令纹。
这样的她,怎么看都不像是那才双十年华的宋莲衣。
可她的声音,又是那样的相似。
“我知道你怨恨我丢了宋家最后的脸面,所以我没敢去你的当铺,拖人打听了几回,晓得你今天会来北市。”
她说着,终于抬起头来,但眼睛并未看宋晚亭,而是落在他身后那蓝色的车棚上,“我一直在等你这辆车。”
“你想做什么?”宋晚亭并不想与这个妹妹叙旧情,他对于女人的恐惧,几乎都是来源于亲生母亲和亲妹妹。
所以他的声音十分冷漠,不及他对林清羽时的半分温和友善。
宋莲衣却是忽然跪下来,孩子似乎感觉到了,不满地在薄薄的襁褓里挣扎扭动,呜咽声音越发响亮起来。
宋晚亭左右瞧去,眼见大家果然是被孩子的哭声引来,越发的不耐烦,再次追问:“你到底想做什么?”
宋莲衣想是鼓起了勇气一般,“我听人说,要打仗了,十方州的叛军很快就来了。我有一个要好的马相公,他愿意带我走,只是……”她说着,目光闪躲着,连怀里的孩子都不敢多看一眼,“他只愿意带我走。”
宋晚亭一声冷笑,眼神带着丝毫不掩的嫌恶,“所以,你要把这个野种教给我?你凭什么以为,我会帮你养?”
宋莲衣其实很害怕宋晚亭,自从她和母亲选择舍弃兄长去过她们想要的荣华富贵后,再见这个兄长的时候,她心里便有一种说不出来
的恐惧感。
可是,她实在是没有办法的,这个孩子终究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叫自己就这样将她扔了,又真的下不去手。
所以这思来想去的,只能找这个亲兄长。
她想这几年,自己宁愿在这花楼里任由无数男人来骑跨,也没有去找他,如今只求他这样一件事情,他该是应允的。
但是没有,她垂着的眼睛看着马车调转了方向,毫不犹豫地走掉了。
她目光呆呆地,直至看着马车走远了,才像是回过头来,路过的人指指点点。
想是她的穿着打扮太过于暴露,明显证明了她是花楼的女人,听得方才之事,大家都隐隐猜想,莫不是宋晚亭是她的嫖客,一夜风流后留下这个婴孩,如今却不愿意管。
毕竟现在她已是提前走上了年老体衰的道路,没有人会认为她和宋晚亭是亲兄妹。
于是竟然有人同情她,骂起了宋晚亭来。
宋莲衣张着嘴,想要解释什么,可是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对于别人这种事情,都十分热衷地出着主意,却又不需要她这个当事人参与。
她放弃了,抱着孩子转身回了那阴暗潮湿的巷子里。
孩子似乎是感应到了,自己还要回到这个糟糕的地方,于是那哭声就越发响亮了。
但是听在宋莲衣的心里,却叫她越发绝望,那位答应带自己去上京的马相公,明天一早就要走,她没有多少的时间作安排了。
这个孩子,该怎么办?所以孩子嘹亮的哭声,让宋莲衣心生烦躁来,一巴掌无情地拍打在孩子的屁股上。
哪怕是隔着襁褓,可是太薄了,所以孩子哭得更厉害了。引得了对面出来买饭的一个女人抬头看来,她大概是认识宋莲衣的,甚至好像两人中间还有些嫌隙,所以她啐骂了一口,嘲讽起来:“怎么,你这拖油瓶没送出去?那可难了,马相公是说过,他不会替人养孩子的,你是走不掉了。”
“关你什么事情?难道他还会带你不是?”宋莲衣表情一下变得狰狞,显然她们两个是共享一个嫖客的,声音也变得尖利了几分。手上拍打孩子的动作,也变得粗暴了些。
孩子的哭声就越发响了,把休息的女人们都吵醒来,几个披头散发的脑袋从楼上的窗户里伸出来:“你们两个要死啊,
还要不要叫人睡觉?”
又有人嫌弃孩子哭声吵闹。
所以因孩子的哭声,宋莲衣忽然就被大家集体攻击起来,她越想越气,憋得一张脸通红,只抱着孩子又急匆匆出了巷子。
然后使了两个小钱,喊了一个脚夫送她去城南。
如此这般,这个孩子比宋晚亭还要先到当铺里。
等宋晚亭从云记商行回到当铺的时候,里面的朝奉一脸发愁地将孩子抱着给他,“我们这铺子里自宋姑娘接手以来,是不做活当的,可是刚才有个女人,把这孩子丢咱们柜台上,就忽然跑了,我喊了人去找,也没能找回来。”
然后询问宋晚亭,“掌柜的,这可如何是好?”活生生的一个女娃儿,七八个月大小,生得粉雕玉琢的,就这样扔了街面上去,他也做不得这等害命的事情。
宋晚亭看着那眼熟的襁褓,哪怕当时他没看清楚孩子长什么样子,但此刻也准确地辨别出了孩子的身份。
于是厌恶地叫朝奉找一户人家送出去。
朝奉那里也是应了,可哪里晓得就在朝奉抱着孩子从他身旁路过的时候,孩子挥动着的小手忽然一把抓住了他的袖子,然后不肯松。
朝奉也看出来了宋晚亭这个掌柜对于孩子的不喜,甚至说是厌恶,一时是慌得急忙拉孩子的手,可他越是扯,孩子就越是拽得紧紧的。
那小小的手似乎是带着无穷力量,如何也不肯松开宋晚亭的袖子,一双黑葡萄般的眼睛,湿润地看着宋晚亭。
“掌柜的,这……”朝奉确认自己努力了,可这孩子就是不松手,当下是将他急得满脸的汗。
宋晚亭看着那孩子的眼睛,又看着她紧抓着自己不肯放的小手,一时只觉得是冥冥之中就注定了的宿命。
他像是认命了一般,“罢了,我给抱回去做个女儿吧,就当是缘份。”
朝奉一愣,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掌柜,您?”一面又惊讶于孩子忽然换了张脸,咯咯地冲宋晚亭笑起来,还松开了小手。“这……”
宋晚亭伸手过去,但对于这样大小的孩子,他是不大擅长抱,有些蹑手蹑脚的样子,可那孩子却胆大妄为,在他怀里挥动着小手,努力去触摸他那长了些胡茬而没来得及挂掉的下巴。
他就这样将孩子抱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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