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四年十二月的那个冬日,在沐怜烟的记忆中,总是分外痛楚与鲜明。
是大漠的黄昏,残阳如血,四周一片死寂,只听得若有若无的驼铃声零星地飘散在浩瀚辽远的天际。
母亲就斜靠在那棵胡杨树下咽了最后一口气,临终前,她那么紧地攥着怜烟的小手,仿佛攥住了,怜烟就会衣食无忧地平安长大。
怜烟的父母原是地道的江南人,连年的饥荒使得一家三口总也吃不饱饭,无奈之下,父亲携妻带女赴西疆,投奔五年前远嫁给维族牧民的妹妹。
半途中,父亲死于急病,母亲饿着肚子将少得可怜的食物先给她吃,快到迪化城的时候,就支撑不住了。
十岁的怜烟抱住母亲冰冷的身体绝望地哭泣。
月亮慢慢升起,冷冷的清光洒进胡杨林,驱散了黑暗。
怜烟突然听到林外有许多杂沓的脚步声由远而近,猛抬头,看见了行走一群将士最前面的沈平原。
她的人生,就在那一刻开始改变。
二十二岁的年纪,作为帝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边帅,沈平原不仅在朝野上下有着赫赫威名,西疆的各族百姓更是将他看作了神祇一般的存在。
有了这位英勇无匹的少年元帅,才使得西疆各部免受楼兰国铁骑的凌辱,也使得外敌三十年之内打消了逐鹿中原的勃勃野心。
那夜,沈平原率几名亲兵剿灭沙漠中一小股为害牧民的马贼,凯旋归来,在胡杨林中遇见了绝境中的小女孩沐怜烟。
迪化城中的帅府,看起来并没有怜烟想象中那般富丽辉煌,普普通通的几座院落,外加一片简陋的后花园而已。
沈平原吩咐手下的将士埋葬了怜烟的母亲,将她带回帅府,第二日便率军出征了。
这一走,就是整整两个月。
府中所有的下人们都发自心底喜爱怜烟。
怜烟有着西疆女子梦寐以求的光洁如玉,嫩白如瓷的肌肤,还有一双水光潋滟的黑宝石般的眼睛,那是江南的风光,江南的印记。
沈帅的乳母曹嬷嬷更是对她爱如至宝。
沈平原凯旋回府的那晚,怜烟穿着粉红的衫子,在饭厅第二次见到了他。
清俊的眉目,器宇轩昂的神态,令怜烟无端端地想起了说书人口中的潘安。
他看着她,想起那夜她的无助,眼中满是悲悯。
拈起一片红豆糕,拉起她的小手,轻轻放进她的手心: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怜烟,怜惜的怜,烟雨楼台的烟!
你读过书?识得字?他眼底掠过一抹诧异。
怜烟点点头,父亲是个不第秀才,三岁起就教她读书写字。
他呵呵地笑,想不到本帅带了一个小才女回家。
顿了顿又道:以后都是一家人了!叫我叔叔罢!
我不会叫你叔叔!她口齿清晰异常。
他微微一怔。
你这般年轻,我怕将你叫老了!她眼中闪过顽皮的光:我要叫你哥哥!
沈平原哈哈大笑,好!本帅多了一个妹妹!
沈平原是真的将她当亲妹子一样看待的。
知道怜烟喜爱读书,便以一百两银子一年的高价,自京中聘请一位先生教授她课业。
怜烟喜欢的首饰玩器,他总是不问价格地掏银子一一买下。
闲来无事,他会带着怜烟外出骑马散心,二人并骑沈平原那匹雄壮无匹的大青马,怜烟倚在沈平原胸前,不需花半分力气。
只有一样,有一日晚间,怜烟见沈平原在花园中练武,她缠着要学,沈平原却斩钉截铁地拒绝了她!
他不悦地说:女儿家!当以女工刺绣为本业!读书识字都在其次!练武,更是万万要不得!
见怜烟嘟起了小嘴,他便温言道:怜烟,哥哥盼你将来嫁个读书人!
文弱书生有什么好!哥哥你这样的人才是大英雄!她不服气地辩驳。
他不看她,脸色却阴郁起来:女儿家练武,可能会葬送一生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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