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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七章:三个匈奴人

小说:

开局荒年,带着俩媳妇逆天改命

作者:

花无炎

分类:

都市商战


李逸一早便骑着二郎出门,直奔附近的大鲜卑山脉,寻觅合用的木材。
煤矿那边不是几日就能完工的,这段时间暂且让他们继续露天开采便是,等挖掘的难度与消耗日渐增大,他们自然会主动琢磨问题,去探寻解决之法,李逸这边只需提前备齐该准备的一切。
李逸让乌孤安排族人进山砍树,明确交代了砍伐的数量和木材的粗细规格,要求绝不能低于他定下的标准。
之后,他又去了从大荒村连通而来的那条河道对岸,在取黏土便利的区域选址,着手建造砖窑。
李逸心里清楚,只靠他一人在这边忙活远远不够,还白白浪费时间,因此他打算回村调派些人手过来,让乌孤这边提前筹备好食宿事宜。
当天夜里,李逸骑着二郎离开了秃发部落。
风王在身后追出很远才停下脚步,这是乌孤给自家野狼起的名字,按他的说法,骑着李逸送的野狼,他便是风中的王者,意在凸显这野狼飞奔的恐怖速度。
对比之下,李逸觉得自己给身旁这只取名二郎,实在有些太过随意。
嗷呜......
风王的狼嚎声从漆黑的夜色中传来,穿透旷野,二郎听后,当即也仰头发出一声高亢的狼嚎作为回应,声浪震得周遭草叶簌簌作响。
李逸心想,让风王留在草原,它定会很快成长起来,成为真正的草原狼王。
只要其他野狼见到它,定会俯首称臣,这是李逸对自己用大蘑菇喂出来的这些野狼的十足信心。
在大荒村时,它们需完全听从自己和二郎的号令,但一旦离开,每一只都能成为一方区域的狼王!
李逸与二郎连夜赶路,二郎在黑夜中肆意奔袭,四蹄翻飞如踏惊雷,化身黑夜的王者,速度比前往秃发部落时还要迅猛。
李逸能赶在天亮之前回到大荒村,还亲手给小女儿**换了一块干净的尿布。
清晨,村民与工人陆续上工时,李逸叫来木工,烧砖工与瓦匠,还特意安排了几车红砖运往秃发部落。
临走前,他去查看了众人制作的纸张,虽不算纤薄,却足够均匀平整,对着阳光一照,透光均匀,几乎没有瑕疵,无疑是一张品质上乘的好纸。
李逸用十张原始尺寸的大纸,从伍思远那里换了一小块墨,伍思远可根据使用需求,将这些大纸二次裁剪成所需大小,十张大纸裁剪后便是上百张小纸,实用性极强。
虽说这是李逸第一次尝试造纸,但从伍思远惊叹的神情便能看出,他随手改良的造纸术造出的纸,已然具备碾压当下造纸工艺的水准。
等日后得空,这些都要逐一改进,包括墨汁在内!
古代制造的墨因缺少化学稳定剂,无法长时间保持液态,这才有了砚台的存在,加入少量清水研磨,便能得到墨汁。
后续在改良造纸术的同时,李逸也打算对墨进行优化升级。
伍思远给的这块墨,是标准的松烟墨,其制作方法是搭建特殊的烟道,燃烧松木或松明条,大量松木燃烧后,烟道内壁会凝结一层烟灰,这些积少成多的烟灰便是制墨的主要原料!
靠近松木燃烧处的烟灰颗粒粗粝,只能用来制作下等墨,而烟道末端的烟灰最为细腻,数量也最少,被称作青烟,是制作顶级佳墨的珍品。
但李逸知晓另一种提取墨料的方法,造出的墨品质要出众得多,那便是用油烟制墨。
以桐油或猪油做成油灯点燃,在灯焰上方倒扣特制瓷碗,最终收集碗底凝结的烟灰,便是油烟,这种方法得到的烟质细腻无杂,制成的墨色泽黑亮,书写起来层次丰富,远超松烟墨。
一刻不停,李逸再度返回秃发部落,没有鹅毛,他便用公鸡最粗硬的尾羽制作了一支羽毛笔,将矿井规划,建造图一一绘制出来。
李逸并未采用专业的建筑绘图方式,而是尽可能画得通俗易懂,让人一眼便能明白,顺带他还把两座砖窑的结构图纸也画了出来。
有李逸亲自坐镇指挥,乌孤要做的便是调动全体族人全力配合,确保不在人力上耽误李逸的进度。
那些从未去过大荒村的族人看得满脸疑惑,而有过大荒村干活经历的人,早已习惯了李逸的要求,他怎么吩咐,大家便怎么照做,从不多加思虑。
短短三天时间里,两座砖窑已在加紧建造,煤矿那边的伐木备料也准备了不少。
李逸一边手把手教族人做木工活,一边提前制作出大型辘轳井,届时只需拉到矿坑那边组装,便能立刻投入使用。
下次回村,还需制作些超粗的绳索,用于煤矿辘轳井的升降作业。毕竟日后这辘轳井运送的全是重物,对绳索的强度有着极为严苛的要求,半点马虎不得。
李逸带来了一些细麻绳,用它们编织成网孔细密的渔网,还教会了乌孤的族人们用藤条编织捕鱼笼。
制作完成的当天傍晚,李逸便带着众人去拉沐伦河做实验。
结果无论是他编的渔网,还是族人们做的藤条笼,都能在湍急的河水中捕获到数量格外喜人的鱼。以泥鳅为主,夹杂着几条体型稍大的细鳞鱼,偶尔还能捕到鲫鱼。
当晚,乌孤与秃发部落的许多族人,都尝到了鱼肉的鲜美。
鱼获稍作处理后,无需多余调味料,只需撒上些许精盐便能食用,兰阿娘那里,还留存着之前李逸带来的精盐与豆豉。
李逸挑选了两条最大的细鳞鱼炖汤,鱼肉炖至软烂鲜香后,又扯了些面片下锅。
泥鳅则分作两半,一半架在火上烤得焦香流油,一半下锅焖至入味软糯。
这是李逸第一次在草原展露厨艺,除了乌孤及其家人,只有狼烈和黑木等核心族人有机会品尝。
吃惯了牛羊肉的众人,乍一尝到这般鲜美的鱼肉,无不感到惊艳不已,连连称奇。
拉沐伦河源头区域的水质极佳,清冽甘甜,而细鳞鱼本身便有“冷水鱼之王”的美誉,肉质鲜嫩无腥,甚至可以直接用来制作刺身。李逸炖的这两条细鳞鱼,体长都有三十多厘米,鱼刺只有粗壮的主刺,少见烦人的细小毛刺。
李逸尝过之后便爱上了这滋味,心里盘算着返回大荒村之前,一定要多弄几桶泥鳅,再试着捕几条体长超过四十厘米的细鳞鱼,肉质肥美、少刺多肉,回去既能做红烧鱼,也能片成鱼片涮煮。
另外,若是能捕到鲫鱼就更好了,带回去给陈玉竹熬制鲫鱼豆腐汤,营养丰富,长期饮用也有助于哺乳。
“李逸,这鱼肉真好吃!就是鱼刺太烦人,真想直接把刺咬碎咽下去!”
狼烈性子急躁,最不耐烦挑鱼刺这种细致活,他向来喜欢大口吃肉酣畅淋漓,偏偏这鱼肉没法让他尽兴急得直咂嘴。
李逸摇头苦笑,连忙提醒道:
“狼烈,可不能咬碎鱼刺!万一鱼刺卡喉,可是会出人命的!”
听李逸这么一说,狼烈顿时没了脾气,总不能为了吃口肉丢了性命,可这鱼肉的滋味又实在勾人,他只能强压下急躁性子,一点点仔细挑着鱼刺,急得抓耳挠腮。
“李逸,还是你有办法!这样一来,族人们以后就能常捕鱼吃了!”
乌孤满心欢喜,脸上笑开了花,李逸编的渔网,部落里有些人一时学不会,但李逸教会了大家做捕鱼笼,把木笼丢进河里,快速提拉上来,里面多少都会有鱼,简单又实用。
搬到这里这么久,族人始终没能解决捕鱼的难题,没想到李逸一来,便带来了这般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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