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说拉开新世界大门的一霎-就好比翻身上马,是因为祝又又属马,且很喜欢马。
此前,曾以很绅士的方式追求过她的青年才俊-耿书海,就为投她所好,别出心裁地送过她一‘匹’纸扎的小红马。
那诡异的小纸马好赖不做评价,祝又又最喜欢的本就是大活马。
遥想她三四岁时、就对骑马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后自打被爸妈鼓励、被教练指导帮助着爬上了马背,小小的女孩儿就一直将马术作为第一爱好,并在长大后,因此爱上了草原。
除了经常去近郊马场消遣,祝又又得了闲还总往草原奔。
近点儿的京西,远点儿的内蒙,跑着跑着,就练就出一身还不错的骑术。
要不怎么能在长白山、姐们儿被袭击时,策马奔腾一枪击中那头人扮的黑熊精呢~
时间过得好快啊,就在不久前,她骑马追熊的时候,萧拾年还在后头追她来着呢~
祝又又当时战斗因子爆发,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猎枪和黑熊精之间那条线上,根本顾不上身后。
她也是后来听初恋描述才知道,就是大恋姐,感叹说头回见萧拾年跑起来,还以为他长那两条大长腿不会跑、只会走呢。
就像有些男人,长俩眼睛却经常选择性看不见,活脱儿一办不了残疾证的大盲人。
“不、不好意思,我没看标识,就以为男左女右……”
得,说什么来什么,面前的军装男也差不多,开口就自曝自己长眼睛不使。
随着松开门把手,祝又又正欲错身往前。
但见那子弟兵明知自己走错门、却仍堵在那不让路,就那么直勾勾地蹙眉看着她,像是在等她发号施令般,眼神发直、站的也倍儿直。
唉……该不会是在‘里边儿’呆久了,不适应这花花世界了吧~
想到此,祝又又善解人意地朝对面一扬下巴:“找不到?喏,那边儿,烟斗儿,女的这头儿是高跟儿鞋~”
军装男总算反应过来,表情变活好似机器人苏醒。
他先是扭身瞧了一眼,后又转回头重重一颔首,目光坚毅地说了句:“好,多谢,抱歉。”
紧接着后错了半步,才板板正正向后转,裤腿子迈得笔直,整套动作加之神态,完全可以用四个字形容。
就是郑重其事。
郑重其事地在……找厕所。
待那一抹橄榄绿没入男厕门缝,祝又又才“噗嗤”一下笑出声,真心觉得这子弟兵有些过于憨直。
下意识低头瞧了一眼自己这身打扮,她穿古装,他穿军装,祝又又还生出一种俩人生活在不同时代的错觉。
稍一咂么,她又依稀觉得这子弟兵并非第一眼看上去那么陌生,不是觉得他长得面熟,是觉得他说话腔调好像在哪听过……
想到了!
这男的嗓音磁性偏低、略带沙哑,仅三两句,就让祝又又想起一种曾在内蒙听过的古老乐器,好像叫口弦琴,乐声浑厚富有颗粒感,据说历史悠久可追溯到石器时代,和这子弟兵给人感觉很像,都有一种来自旷野的生命力。
祝又又天生五音不全,乐器根本玩不转,能让她有深刻理解的乐器实在不多,料想或许就是因为这男人让她联想到了-她挺有印象的口弦琴,才让她觉得莫名熟悉,也可能是他身上的颜色,无论在哪撞见,都能让心生安全感。
就这样怀揣着向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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