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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野草莓之地

作者:

小象消火栓

分类:

现代言情

蒋澄焕长得很俏丽,高瘦,丰富胶原蛋白的脸颊,柔顺带着香水的长发,外貌是很典型的富家少女,性格活泼,爱好丰富。

例如,喜欢的电视剧是近期热播的偶像剧。

喜欢的明星是韩国多人男团的酒窝门面。

喜欢的服装品牌是miumiu和Balmain。

有好感的男生一般不会说,但大家都看得出她倾慕于本班的小校草——高冷面瘫脸学霸李唐。

因为家底殷实所以能自由爱憎分明,蒋澄焕喜欢谁,就能大大方方的讲出“好喜欢你的性格吖,我可以和你做朋友吧?”

“好想要好可爱,我一定要买这个包包,得跪着求母上大人了5555!”

“我一个小女孩轻轻的碎了,昨晚上整夜把宝宝你推荐的耽美剧刷完了,我的黑眼圈好大,可恶,又要为狗男人花钱啦。”

“这个世界上不能没有女孩子吧,前天去逛skp差点把香奈儿钥匙扣丢了,那可是小姨送我的第一个生日礼物啊,都用了好几年了,多亏一个推着婴儿车的美女姐姐帮我找到了,女孩子真的都是香香软软的小蛋糕啊。”

同样的,蒋澄焕不喜欢朱红茱,自然不吝展示厌恶与反感。

甚至理由,也相当具体。

“不喜欢有的乡下人啦,听说她们会随地小便啊。”

“不喜欢说话有口音的人,很烦,听到耳膜要烂掉了。”

“她身上有那种味道,生牛羊肉的臭味儿……真的难以形容……你们都没闻出来?钝感力好强啊,救命sos我可都要中毒了。”

所以当朱红茱第一次住进她家别墅时,蒋澄焕几乎要以绝食抗议,甚至拒绝了信用卡。

而当朱红茱把东西都搬走后,蒋澄焕依然对她们同校同班耿耿于怀。

可惜转学很难办,并不是每个地方都是她家,都有她妈。

所以大小姐喜欢有事没事,都要轻飘飘的嘲讽两句。

今天她开始细数朱红茱的老家,甚至忘记了母亲和自己也是出自同一根源。

富家千金是这样奇妙幻想素未谋面的故乡:

“她家那种地方我听过,到处都很脏乱吧,你看她穿的用的,那双丑的要命的帆布鞋,书包的图案居然是一起来看流星雨,真是土的要命,边角都开线了,像从垃圾站捡来的,住在我家的时候,我还总能听到那块碎屏老人机震起来嗡嗡响,头都疼死了,那地图上都找不着的穷山沟,卖的肯定都是这些廉价货,身上总飘着股腥味,她平时应该都喂猪喂牛吧。不知道是不是还有那种——种茶叶的农民?哎呀,每天都要辛苦劳作,没有我爸妈,她这辈子都进不来这个学校,可惜像块泥巴一样摊上我家了。”

说这番长篇大论,蒋澄焕缺氧似的倒在旁边的男生肩膀上,夸张的展示呼吸困难,嘴角扬起夸张苦笑。

——

这当然不是真的。

朱红茱在课桌上沉默做题,今天上午,有点被电磁学卡住。

只可惜她的老家在广袤平原上,没有山没有水,更不可能生长出茶叶这样水土要求的作物,至于养猪这样的高成本投入,更是天方夜谭。

就像穷人幻想皇帝的金锄头一样,大小姐杜撰的穷人生活,居然都那么美妙。

分明那个物质和精神一样干涸的地方,只有一望无际的田亩和杨树林,还有缓慢旋转的风车,它们那几年被造出来,体型巨大,远看像玩具,走近了是遮天蔽日的高山。

抬头看上去像是直直插进了天际,顺着芝麻粒一样大的阶梯向上爬能够得到乌黑色沉重的云,靠近它们的方向走过去,潮湿的野草扎着脚踝,又疼又痒。排水沟处于郊区厂房下游水质很差,到处弥漫着浓郁腐烂青苔的潮湿气味,距离村中新路途遥远,即便如此,有很多人在风车刚建成之初过来瞻仰。没人想过风车在这里生根,寓意十年内这片土地默认不被发展。

运输建筑材料的车比十辆收割机还大,建造工程师有的年轻有的年长,都带口罩又沉默寡言,不愿与操持方言的村民交谈。

但毕竟是第一次外面的新东西来到这种闭塞的环境,大家都好奇,因为科技和生产力在这里太陌生了,找不到落脚点,谁都没想到它能为世界做出一点贡献。

风车们数量繁多,弥补了村庄里没有寺庙无法供奉神像的缺憾。

幼时的朱红茱常常抬头,她不屑于跟他们为伍,却也暗中求过这位“电风扇”样子的神,希望能走出这里,希望能离开现在的命运。

而它们,却永远像是厦港怪物睥睨着她。

蒋澄焕说完了,又跟别人嬉戏打闹。

整个大课间她都在做这件事,只是眼神却一直悄悄的往同个方向瞟,带着一丝期待和探究。

因为在西南角的位置,是班级第一名李唐。

文静俊秀的男生,近期获得过不知是哪里的群投票,获得了非正式校草评选前十名。

父母都是都是全班第一名毕业,海外在伯克利大学也都以斐陶斐荣誉学会会员的身份毕业。两人身材高挑,外形出众,在全是优渥家庭父母中的班级中也是佼佼者。

此刻,李唐没有在听大家的讨论,也没有做题,他拿着一本书在看,样子很专注。

周围穿梭着同学,朱红茱穿过人群瞥了一眼,看到那书名上写着:要命还是要灵魂。

她托着腮,却莫名想起自己之前看过这本。

朱红茱在心烦时会看小说,学校的图书馆大到令人咋舌,借阅者却寥寥无几。

她看中了这地方的空旷与孤独,有时会去图书馆自习,并顺手借两本书,打发不想学习的时间。

要命还是灵魂,她记得是本纪实文学,平铺直叙讲述了难民在美国遭遇的就医困境,由于书名翻译的过于玄乎,第一次看到它的读者会陷入误区,猜测是志怪故事。

书很普通,她没读完就还回去了。

之后一个月,第二次见到它时,书籍封面被人扯掉,内页以夸张手法撕坏数页,像被洗烂掉的旧衣服般光裸着身体,悲惨的躺在书架角落里。

朱红茱疑惑打开,看到裸露的书页上,赫然写着几个字:

本人窜稀,没带手纸,江湖救急,诸位见谅。

并非排斥书中繁琐残忍的内容,也不是讨厌稍显骇人的封面,仅仅是这样诡异又普通的借口。

毫无顾忌完成坏事后,破坏者以搞笑的姿态征求大家的原谅。

朱红茱当时把它放回书架,没想到会这样的面目再次和熟人碰见。

因为,李唐手里这本残页已经被胶带贴起来,整体完好,再无残破的旧貌。

书本四角细心的被包住,经过体恤的照顾后,像是迎来第二世生命。

握着书页的男生认真阅读着,充耳不闻周遭事。

他端坐在那,窗外雨后的弧光打进来,把少年恬静的侧脸染成橙色,读书时姿态竟如此认真。

蒋澄焕已经忍不住,迈着轻盈步伐逐渐靠近,李唐也毫无察觉。

然后蒋澄焕走到了他的书桌前面,李唐也毫无察觉。

最后,蒋澄焕把纤细,带着香气的白嫩小手放到他的书页上,阻止对方继续读到下一页。

李唐依旧毫无察觉。

这其实就有点过分了,可以说根本就是故意的。

——他在被动的冷暴力她。

然而蒋澄焕还是坐到了书桌对面,玩着指甲坐着等待,接着,开始絮絮叨叨的念起来。

大家都知道蒋澄焕不喜欢被冷落,她要求所有的眼神都要汇聚在自己身上,但这个标准排除了李唐。

她认为,男性适当的冷酷是有魅力的体现,吵闹的男人,话多的男同学没有神秘感,他们把自己的方方面面都展示给大家看,聒噪,肤浅。

所以李唐的冷漠,她乐意忍受,甚至有点享受这种待遇。

大家有时候会背地议论,说两人的关系是如此好笑,看不上他人的漂亮女生也会有这样一面。而李唐这样的男生也真是奇特,他居然会对美女不感兴趣,成绩好的人真的都是书呆子吗?

难道李唐几乎满分的物理成绩,是彻头彻尾用情商换来的?

总之两人的绯闻加深了大家这样的印象。

到了晚上放学,朱红茱终于解决完上午的物理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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