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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第 25 章

小说:

cos五条悟在修仙界

作者:

子曰先生

分类:

穿越架空

狼王生产那天的警惕,不是从她发出第一声痛嚎才开始的。

那天黎明时分,狼王没有像往常那样去高处岩石上蹲坐。她在老松树下反复起身、转圈、再趴下,腹部的皮毛在晨光里微微颤抖。六眼说她的体温比平时高了约半度,子宫区域的灵气光雾正在从缓慢旋转转为某种更有力的、波浪式的涌动——那是宫缩的前兆,灵气粒子沿着子宫壁的平滑肌纤维以固定的节律波动,每一波涌过时,六团胎仔的光雾都会同步闪烁一下。

她发出一声极低的、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呜咽。不是痛苦的嚎叫,是更克制的、像是咬着牙在忍耐的声音。

阿银的耳朵在我头顶猛地竖起来。

她站起来,低头用鼻子把我往老松树根部拱了拱——那里有一小片被树根围起来的凹陷,刚好能嵌进一个婴儿的身体。她用一声极短的“别动”喉音命令我,然后转身走向狼王。她的步伐比平时快,尾巴平直,耳尖微微往后转——那是警戒的姿态。

狼王站起来,四条腿微微发抖,但步伐仍然稳定。她往密林巢穴的方向走去,阿银跟在她左侧,鼻尖始终离狼王的腹部不到一掌宽。瘸腿公狼从水潭边站起来,不用任何嚎叫或喉音,他自动走到狼王右后侧,那条好腿——右后腿——每一步都踩得比平时更重,像是在刻意压住碎石地的声响。

三只狼消失在密林方向后,留在坡地上的狼群自动完成了警戒部署。

老头狼从他趴了整整一个春天的松树下站起来,走到坡地最高处那块狼王平时蹲坐的岩石上,缓缓趴下。他的耳朵缓缓转动着扫描所有方向,鼻尖朝着密林的反方向。六眼说他的听觉皮层活跃度比平时高出将近一半,他在用老年狼最敏锐的感官填补狼王不在时的警戒空缺。老母狼带着小灰退到芦苇丛边缘,面朝溪水下游的方向趴下来。年轻母狼和深色小狼被安排在坡地两侧——一个守上游,一个守下游。

这不是狼王分配的,是她们自己站过去的。

没有人嚎叫。

整个狼群在无声中完成了换防。

我趴在松树根部的凹陷里,把脸贴在微凉的松针上。阿银的气味还留在凹陷边缘的树皮上——她之前在这里趴过很多次。我盯着密林的方向,六眼的感知边界全力往那个方向延伸。巢穴入口被虬结的根系遮住了大半,我只能隐约感知到三团狼的热源聚集在巢穴内部,以及狼王体内那六道正在加速旋转的光雾。然后宫缩的波动骤然增强了一档,第一团光雾开始往产道方向移动。

我把脸埋进手臂弯里,闭上眼睛,开始等。

春雨在狼王生产的第三天夜里降下来。

不是那种雷鸣电闪的暴雨,而是细密的、持续的、润物无声的春雨。雨丝细得像被风吹散的蚕丝,落在松针上不会弹开,而是顺着针叶的弧度滑到叶尖,在那里聚成一颗晶莹的水珠,悬很久才落下。整片山林都被一层薄薄的白色水雾笼罩,远处的群山只剩下淡青色的轮廓。

狼王在巢穴里侧躺着,六只狼崽挤在她腹部的皮毛间。它们还没有睁开眼睛——六眼说新生狼崽的眼睑在出生后约十到十四天才会睁开,目前眼裂还只是一条极细的、被上皮细胞密封的缝隙。它们的耳朵也还贴着头部,耳廓软骨尚未完全竖立,只能通过皮肤下的振动感知外界的声音。但它们的鼻子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在翕动——寻找□□,寻找母亲的气味,寻找这个世界第一个能被嗅觉捕捉的坐标。

两只更强壮的狼崽已经学会了优先占据奶水最足的位置。

它们的四肢比其他四只略微粗壮一些——六眼测量了肱骨和股骨的近端骨骺宽度,两只强壮的比其他四只宽约百分之八到十二,这意味着它们的骨骼肌附着面积更大,在争抢□□时能用更稳定的姿势保持吸附。它们不太容易被挤开。另外四只则需要更多的尝试才能含住□□——有一只被挤开后会发出极细的、像指甲划过玻璃的吱吱声;有一只每次爬回□□边都要休息好几次,趴在母体皮毛上喘气;有一只总是找不到路,沿着母体腹部边缘爬出去好远,又被狼王用鼻子拱回来。

我趴在巢穴入口的松针上——阿银允许我在她守着的时候靠近巢穴,但不允许我进去。

六眼在后台记录每只狼崽的成长数据:体重、体长、吮吸频率、睡眠时长、叫声基频。它已经在给两只强壮狼崽建立单独的档案,备注里写着“骨化进度超前,预计睁眼时间可能比其他四只早”。

春雨还在下。

巢穴外的蕨类嫩芽在雨里缓缓舒展,蜷曲的叶尖一夜之间展开了将近一半。空气里弥漫着湿泥、腐叶和新芽混在一起的春天的味道。远处溪水涨了约半寸,水声比前几天更响。

快入夏前的几个傍晚,空气开始变了。

不是气温骤升——山里的初夏来得很慢,白天虽然暖了,早晚还是凉得要披一层阿银的尾巴。变了的是气味。松脂的苦香里开始混入一种更甜的、更黏腻的气息——是某种灌木开花了,花很小,白中带黄,一簇一簇地缀在枝条末端,香气在傍晚时分最浓,浓到连阿银都会在路过时打喷嚏。六眼说这是山里某种蔷薇科灌木的盛花期,花期约十天,结束后就会进入结果期。

蚊虫也多起来了。

最先遭殃的是深色小狼——他的毛短,鼻梁上那道旧伤的疤痕组织没有毛发覆盖,被咬了好几个红点。他不停地用鼻子蹭前爪,又用舌头去舔鼻梁,舌头够不着,只能打出几个毫无效果的喷嚏。小灰的耳尖也被叮了一下,她歪头用后爪蹬耳朵,蹬了好几下,然后趴在地上把耳朵贴在前爪上蹭。

我一开始没有被叮,因为阿银每天给我洗两遍澡——早上一次,傍晚一次,唾液的气味似乎能暂时驱散一部分蚊虫。

但这个防御在入夏后第一次真正闷热的夜晚失效了。

那晚没有风,松针地上的热气散不出去,蚊虫从溪边的芦苇丛里涌上来,在整片坡地上嗡嗡作响。六眼说空气湿度超过了八成,气温升到了初夏最高,蚊虫的活动范围比平时扩大了一倍。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的左手臂上多了三个红点。两个在手腕上方,一个在肘弯内侧。红点微微凸起,边缘泛着浅粉色,中心有一个极细的针尖大的深红色血痂。六眼说是某种伊蚊的叮咬痕迹,唾液中的抗凝血酶引发了局部的轻度过敏反应——说人话就是痒。

我用手背蹭了蹭,越蹭越痒。

然后我开始认真思考一个问题:狼有毛皮,被咬了还能用尾巴赶。我没有毛,全身光溜溜的,面积还这么大,简直是蚊虫自助餐。我不能一直靠阿银每天洗两遍澡来防蚊——且不说阿银的唾液分泌有限,洗到第三遍时她已经要用鼻子拱好几下才能挤出足够的唾液,光是这个季节的蚊虫密度,就注定唾液防御撑不了多久。

我得找东西遮住自己。

溪边有一小片芦苇丛。

我趴在阿银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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