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思宁瞪大眼,掐了我一把:“乐小麦!你也想让我往火坑里跳啊!还枉费我把你当朋友,等你这么久,想让你安慰我两句呢!”
我摆手解释:“不不不,是这么回事……”
花了五分钟的功夫,我把古城发生的事,以及他和卫之礼的关系,我们和卫之礼的关系,对她讲了一遍。
“如果卫之礼失去了周秉严家这条粗壮的大腿,对我们,对你哥都有利……”
唐思宁听我讲完,略微沉吟道:“我哥已经严厉禁止我和卫之礼来往。”
她看向我,担忧道:“不过,周秉严会信你吗?”
我耸了耸肩膀:“卫之礼倒卖人皮的事我不信周秉严不知道,至于他信不信……不试试怎么知道?”
唐思宁突然黠然一笑,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好,那我就勉为其难地去和那花花公子相亲,乐小麦,记得欠我个人情!”
我嘿嘿笑道:“好好好!我铭记于心!”
和她又聊了会儿,我便回了房。
温也已经洗好澡,此时他半裸着上身,正坐在榻上盘腿打坐。
见我进来,他睁开眼,淡淡说道:“ 小麦,刚才你想说什么?”
都说灯下看君子,月下看美人。
温也皮肤白皙似雪,并未全干的墨发散在线条紧实流畅的肌肉上,优美如画。
他腰肩比例协调匀称,尤其在某些时刻,矫健有力的宛如一把弓,压迫感和爆发力十足。
灯照恍惚,我看的如痴如醉,喉咙有点干,真想立马把他扑倒!
只是我身上满是各种气味,他很不喜欢,于是快速拿起睡衣跑进浴室,关门前喊了句:“等我洗完澡,在被窝里与你说!”
一周未和他亲热,从浴室出来,温也披上外袍,便抱着我进入回家的法门。
姜颂的老宅只是我们京城暂时落脚的地方,每晚我和温也都是回太姥姥家睡觉。
他将法门直接开在我的房间,连灯都不开,两人便滚入床上。
“开灯,我去和太姥姥说一声,否则她会以为家里进贼了!”我脸红地推了推身上有些猴急的温也。
“霓裳早就知道是你我,你太姥姥也会猜到的。”温也声音低柔,呼吸滚烫,“况且,现在已经夜深,她已睡下,小麦……已经七天了。”
姨妈期间,他嗅到血味就兴奋的不行,避免擦枪走火,连亲吻我都会拒绝,他忍的很艰辛。
温也迫不及待地露出三条半尾巴,断掉的狐尾肉眼可见的又长了十来公分,我忍不住怜惜地摸了摸。
狐尾顺着小腿、肩膀、腰肢全部绕上来,完全收紧,勒出肉脂,最后故意滑过某处,引得我发出难耐的声音。
脖子上的尾绳与狐尾发出莹白的光晕,映照得他面容空净无瑕,眼底情欲暗涌。
许是很久未胶合,他又霸道地在我身上留下他专属的气味,一寸寸不放过,然后会毫不吝啬的夸奖和表达自己的欣喜。
“小麦,小桃子好像长大了。”他故意用手比划,闷闷笑着。
“小麦,我喜欢你这两块骨头……”他用手摩挲,最后俯下身舔了舔我背上的蝴蝶骨。
舌头上的小倒刺勾得我一阵发抖。
现在我越来越喜欢与他在我的床上亲热,打上结界,放下帘缦,感觉隔绝了全世界,不管我发出什么声音,两人如何翻滚都不会被人发现。
这让我们的亲热更加大胆,和彻底地水乳交融。
以至于要说的话,只能留到第二日清晨。
初秋的早上开始泛起凉意,我床上的被子还是夏天的薄毯,不过有温也的狐尾,我全身暖融融的。
我从一堆绒毛中苏醒,看了眼床头柜几上的闹钟,已经八点多钟。
平时温也可是早上五点多钟就起来修炼,现在他越来越懒惰了。
“是哪个小懒猪抱着我的狐尾这么紧,让我如何起身?”温也故意将我拉近,眉梢挑了下。
我才不承认是我的错,埋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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