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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穿书

小说:

魔尊他芳心暗许[穿书]

作者:

望清欢

分类:

穿越架空

宋依依睁开眼时,发现自己正穿着大红色的衣裙,腰间束着红色的抹带,脚上似乎是挂着什么铃铛,走起路来叮铃作响,抬起手来,手腕上还系着一条绣着花的白色丝带。

这是……嫁衣?

宋依依垂着头仔细思索半天,终于得出了这个结论。

她环顾四周,发现自己正站在高高的山顶之上,脚下是一片沉沉的望不见底的云层,好像一步踏错,她便会从这山顶上落下,摔得粉身碎骨。

她颤抖着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乌泱泱一群穿着白色道袍的古人,他们站在不远处,都用一种格外奇异的目光看着她。

依依:我是谁?我在哪?

她记得自己明明在肝那篇没几天就要上交的论文,有一个概念她一直没弄懂,查了许多资料也毫无所获,急得她大半夜待在图书馆把键盘敲得啪啪作响。

难不成她这是在做梦?

在“做梦”这个念头冒出来没多久,她脑海中又突然浮现出几天前看的一篇杂志,上面有一篇“过劳死”的文章,说过于疲劳的人可能会在幻觉中死亡。

为了论文,她已经三天三夜熬到凌晨四点,倒是非常符合杂志上过劳死的种种迹象。

难道这是她死前的幻觉?

依依着实有些伤感,她芳龄19,母胎单身,大好的人生刚刚拉开帷幕,没有想到竟然就这样终结在了一篇毕业论文上。

她正难过着,便见一位生着花白胡子的老者从人群中站出来,指着不远处的两个修长男子:“宋依依,在这两位中,你选谁?”

依依看向他手指的方向,只见两个极英俊的男子正立在她正前方几步处,垂着眼眸看她。

他们一个穿着绣着竹叶的白衣,眉目温和,只立在那里,便有一种清风明月般的气质,抬眸垂眼之间,更是如同云舒云展,让人生出莫名的亲近之感。

依依看着他,脑海里立刻蹦出“君子如玉”四个字来。

似是察觉到了依依的目光,如玉般的君子轻轻勾起唇角,露出一抹浅浅的笑意。

啊,美男杀人。

依依捂住了自己的小心脏,拼命让自己转头往另一边看,结果又陷入了一双沉沉的黑眸中。

这眼眸浓黑如墨,又隐隐散发冷意,无端使宋依依想起一把淬着寒光的利刃,在察觉到旁人的目光时,它又轻轻眯起,显出几分诡异和危险。

过了许久,依依才将自己从那双眼眸中拉拽出来,她这才意识到,眼眸的主人是花白胡子老者指的两位男子中的另一个。

与他身旁那位一身白衣的公子不同,他通身黑色,生得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庞,整个人身上弥漫着血腥杀戮之气。

仿若一身黑衣的邪魔。

“宋依依,在这两位中,你选哪一个?”依依正怔怔盯着那黑衣男子,就听见先前那老者的声音再次响起。

选哪一个?

依依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嫁衣”,又看了看眼前的两个男子:

难道这是让她选夫君?!

这一定是死前的幻觉,依依心道,一定是她日有所思夜有所想,才会在死前为自己献上选夫君的白日梦戏码。

反正都要死了,不选白不选。

宋依依闭上眼睛,伸出一根手指,指向那两个男子中黑衣的那个:“我选他!”

话音刚落,就听见周遭响起一连片的惊呼之声。

那花白胡子的老者看着她,神色诧异:“为什么?”

依依睁开眼睛,目光坦然,回答得格外干脆:“因为他长得更帅,更带感!而且,我喜欢穿黑衣服的男人!”

一片静寂,连山顶的烈风都停息下来,所有的人都看着宋依依,仿佛她是动物园里的某种珍稀物种。

良久之后,宋依依见那黑衣的男子轻轻勾了勾唇角,一张俊俏得过分的脸庞显出几分愉悦:“乖徒儿,来,到师尊这里来。”

依依:什么师尊?这不是在选夫君吗?!

她再次低下头,想要确认自己身上的究竟是不是嫁衣,只是非常不幸的是,她的脚边有一颗小石子,而更不幸的是,她正好踩到了这颗石子,整个身子都向后仰去,而她身后,是不见底的万丈悬崖。

依依:艹

下一刻,极度怕死的宋依依女士就这样昏了过去。

而在闭上眼睛之前,她看到一抹黑色的身影向她而来,然后,那张邪魔一般的俊美脸庞慕然在她眼前放大了。

依依在模模糊糊中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啊,帅哥,我死而无憾了。”

*

再次睁开眼时,几张面孔映入眼帘。

其中一个女子睁着一双含着泪水的眼睛,声音里带着哭腔:“小师妹,小师妹,你终于醒了。”

“你从悬崖上掉下去的时候,我们的心都提到了嗓子口了。还好,掌门把你救了上来。”

啥跟啥,宋依依表示很疑惑,难不成这是另一场幻觉不成?这过劳死前还会有许多场幻觉?

女子正哭哭啼啼地说着,她身旁的一位眉目端正的少年皱紧眉头打断了她:“什么掌门?那个狗东西算是什么掌门?”

“他是个什么玩意儿,配得上做我灵云派掌门?!”少年神色阴沉,仿佛那女子口中的掌门是什么脏污的东西,单单是提起来都令人厌恶。

宋依依正对他们的话一头雾水,就见那少年转向自己,直视着她的脸:“你为什么要选那个魔头做师尊?”

依依:啥?仁兄你在说什么?

那少年见她神色迷茫,将眉头皱得更紧了些:“你不是选了那个魔头做师尊吗?他那样杀人如麻,饮血止渴的畜牲,你却选了他做师尊?!”

宋依依依旧没听懂,她讪讪笑了笑,睁着一双无辜的眼睛问:“那个,这位小兄弟,你在说什么?”

少年沉沉看着她,一字一句道:“你为什么要选萧默做师尊?”

听到“萧默”这两个字,宋依依的大脑突然闪过一道光,不久前看的那本小说登时跳进了脑海里。

*

宋依依是个重度小说爱好者,且巨爱甜文爽文狗血文,有一天她无意间点进一本名叫《魔头他变态至极》的言情小说,并兴致勃勃地看了下去。

熬了一个大夜看完之后,宋依依睁着一双带着血丝的眼睛,发出一声感慨:“什么鬼东西?!”

这本小说从始至终都在讲一个人,本文的主角:萧默。

不同于以前那些小说中心有大义,身披圣光的主角,这位萧默是个不折不扣的大魔头,他喜欢将人头当做玩物,将血液当做琼浆,高兴时杀人,不高兴时也杀人。

简而言之,是个大变态。

变态大多是有成为变态的原因的,除非他生下来就是个变态。而我们的这位主角显然是前者,他是一个后天形成的变态。

在萧默还是个娃娃时,他的全家惨遭屠戮,唯有他躲在暗处,逃过一劫。年幼的小萧默亲眼看见母亲被人一剑戳破胸膛,流出汩汩的血液;亲眼看见父亲拼死挣扎,却还是倒在黑衣人的利刃之下;就连自己那尚在襁褓中的妹妹都没能逃过死亡的命运。

开局就这样惨,宋依依心道,又是美强惨人设,然后被女主救赎,一流水的老套路。

不过,她就吃这样的套路。

依依继续读下去:

后来,在独自一人流离了许久后,萧默被灵云派掌门忘忧尊主发现,尊主看他资质非凡,灵骨上佳,本着爱才之心,将他带回了灵云派,并收他为徒,授予他功法。

不错不错,男主崛起之路开启,宋依依一边读一边想。

果然,主角就是有主角光环,没过多久,萧默就成了同龄人中的翘楚人物,得到一众少年修士的仰慕。

宋依依本以为,主角的道路就会这样顺畅下去,谁知,一次偶然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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