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第一缕阳光活蹦乱跳进入我的房间,一个黑色的身影也出现在门口,皮鞋领带、紫色西装、油头粉面,如果这是个做销售的,业绩应该差不到哪里去,可惜,这是个催命的。
“你又不是去相亲,摆这么一出干什么?上次去天皇老头儿那儿也没见你这么正式!”
土地公像突然得了洁癖,看哪儿都不顺眼。
“你不知道,英子最讨厌邋遢的人,我之前对她穷追猛打已经让她心生厌倦,我要是还想以前那样随随便便,岂不是雪上加霜?快点吧,掏出来吧?”
掏出来?
“掏什么?我浑身上下能掏的东西可就一样,你又不是没有,怎么,要比大小?”
“别揣着明白装糊涂,把你窝在心里的鬼点子掏出来!”
“人家已经把你忘了,甚至对你心生厌倦,你就不能选择别的歪脖树吗?”
土地公摆摆手,“这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
我就知道想让土地公放弃是痴人说梦。
“好,我重复一遍剧情,你看看哪里有需要补充的……你和英子两小无猜、青梅竹马、活泼可爱好儿郎,是只羡鸳鸯不羡仙的鸳鸯,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翻云覆雨,简直是男才女貌、男上女下、男盗女娼,可世上哪有尽如意,阴晴圆缺总不定,可谓棒打鸳鸯、雷劈蝴蝶,英子有命中大劫,出了交通事故,事后,她什么都没忘,除了她这一生非他不嫁的那个男人,对他毫无印象、行同路人,该男子也是痴情人,装傻充愣、装疯卖傻、哭爹喊娘,用尽各种手段、掏空各种心思,却于事无补甚至事与愿违,可以说以前是比翼双飞鸟,现在是剃头挑子一头热,万般无奈之下,天降神勇,他遇到了智慧与美貌并存、英雄与侠义化身的凌凌发,此人堂堂八尺男儿,嗯……你还有要补充的吗?”
我诚恳盯着土地公,他摇摇头,“没有一丝出入,完全准确!就是缺了一副三弦儿,要不然你唱的比说的好听!”
“闲言碎语不要讲,先听听我的想法,自古套路皆由威逼利诱幻化而生,利诱无效已被你验证过,至于色诱,我又不好意思亲自出马,所以也可以排除,即使你点头我也不会同意……”
“难为你了,兄弟!”
土地公大拇指与食指相扣,镶嵌进我的大腿里。
“所以只剩刑讯逼供了!”
“打?”
“不!是骗!骗一个女人爱上一个喜欢她的男人!”
“骗?听起来……感情没那么纯粹!”
“那你就只能让英子纯粹地把你扔掉了!大哥,都这个时候了,要什么自行车啊,能融化她的心就行,谁管你手里捧着太阳还是煤油灯啊!”
土地公点点头,“接着说!”
“传统打法,你肯定也听说过,我假扮抢劫的,你英雄救美,感化她,带色的金属能有命值钱?等好吧,一准儿哭的稀里哗啦,除非她吃了秤砣!”
土地公看我的眼神有点迟疑,有两股力量在他心中作祟,一是我以前的“丰功伟绩”,二是我当前小儿科般的出谋划策。
“大巧若拙?”
土地公试着询问我,我赶紧点头,我怎么就没想到用这个词来搪塞他呢!
“我们是劫财还是劫色?”
“有什么不一样吗?”
“劫色的话,我可能得亲她一口!”
“你再说一遍,我没听清楚!”
“我说,劫色和劫财有什么不一样嘛,都不能碰她分毫!”
土地公点点头,收回他防身的小弹簧刀。
“道具也简单,丝袜和管制刀具,管制刀具就用你随身带的这个小弹簧刀吧,至于丝袜……”
“一番街我有熟人,给你借一双!”
“滚!我怕染上病!你真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谁说丝袜必须是穿过的啊,买双新的不行嘛!”
“谁去买?”
“你说呢?谁泡妞谁去!”
这是一个谁买谁尴尬的问题,见多识广的售货员不把你当变态才怪呢,尤其是在日本。
“有什么要求吗?”
“什么要求?”
“戴头上的……丝袜。”
“能有什么要求!”我简直无语了,“有最基本的功能就行!”
“基本功能?”
简直是潮流的白痴,这点常识都没有。
“丝袜三大基本功能,薄、透、性感!性不性感无所谓了,你得能让我看得见、透口气吧!”
“明白了!瞧好吧,您嘞!”
妈的,传统艺术的腔调怎么都用上了。
土地公连蹦带跳出了门,阿雅的早饭刚准备齐全。
“不吃了?”
“他吃不下,英子回来了,他去买丝……丝绸去了。”
“英子回来了?”
阿雅看上去有些惊讶。
“唉!好好的一对,闹成这样!老天爷不开眼啊!”
“英子这毛病也真是邪乎,全世界都能记住,偏偏把她最重要的男人给忘了,难得富且贵的土地公没移情别恋。”
“他是个好孩子!”
阿雅将一碗皮蛋瘦肉端到我面前。
“小发,你来日本就是为了帮*追回英子,对不对?”
“是!没想到碰到一堆乱七八糟的事,本以为这是一场如梦之旅,哪想一出出的噩梦!”
“帮完*你就要回去了?”
“一刻也不想待了,我的老父亲还站在村口等着我呢,我家谱上的列祖列宗还等着我回去磕头呢,这个年是悬了,过了年回去补上吧!”
我将一口粥咽下去,有滋有味,阿雅看着我,面露难色。
“怎么了,有什么事?”
阿雅愣了一下,摇摇头,重新恢复到以往的样子。
“没事,就是有点不舍!”
月黑风高夜,偷鸡摸狗时,据土地公说英子是个十足的工作狂,即使昨晚飞机刚落地,也挡不住她奋发向上的工作状态,所以土地公断定,今晚英子会出现在她从公司回家的必经之路上。
我将土地公买的丝袜和弹簧刀揣进口袋,择日不如撞日,那就今晚吧!
在去伏击的路上,土地公让我小心点,可别伤着人。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划不着英子的花容月貌。”
我将弹簧刀耍的游刃有余,这几招是初中时我和陈浩南学的,那是一个“上学苦上学累,不如参加黑社会,有钱有势有地位”的口号年代。
“我是担心你,英子学过柔术,当然,业余水平。”
“功夫再高也怕菜刀,我一个持刀的大老爷们能让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打趴下喽?开玩笑!我可是来自功夫的国度,大学也选修过武术,像你这种身板的人,三五个人近不了我的身,信不信?”
“那我就放心了!”
显然,土地公不信,显然,我的话比眼前的黑夜还瞎,但作为中国男人,不能丢了吹牛皮的优良传统。
“你确定英子只是业余水平?”
我再三确认。
“三招两式,花拳绣腿,我只是给你提个醒,对了,你冲我动刀的时候可别下死手!”
“放心吧,我就在你肚子上轻轻划一道,如果不抓紧去医院都能自愈的那种,这么短的弹簧刀,就算插进去也顶多在你肚子里露个刀尖,再说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这点牺牲精神都没有,怎么感动人家英子。”
由以上谈话可见,都是第一次“行凶”,难免有露怯之意。
我和土地公的套路是我拦路抢劫,土地公英雄救美,我伤他一刀,他随即倒地,我择路而逃,他被英子送进医院,救命之恩,英子怎么不得床前床后伺候着,加之日久生情,还有什么理由拒绝一个爱自己救自己而且还是高富帅的男人呢?
我想不到理由,电影剧本可都是这么拍的!
我和土地公来到英子的必经之路,一条不算宽敞的小巷子,只有几盏昏暗不明的路灯,观察了几分钟,几乎没人经过,从公司到英子家大概二十来分钟,算一条小道。
“这条路真是专门为你今天开辟的啊!”
天时地利人和,上哪找不成功的理由去!
我和土地公走了两边小巷子,将抢劫现场定在中间位置,首先,这是巷子的深处,周围环境嘈杂,即使声嘶力竭也能掩盖过去,其次,这个地方的路灯坏掉了,地面高低起伏,英子想跑很容易跌倒,即使跑出一段距离,我也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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