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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恶毒女配穿越攻略男主2

小说:

小短篇集合(悬疑+言情)

作者:

唐僧喝酒

分类:

现代言情

想到李知翊对我怨念颇深,一时半儿是化解不了的,于是我把家丁丫鬟们都叫到我跟前,在李知翊听得到的地方故意说,

『以后你们都不可以欺负姑爷,他是我娶回来的,你们谁若是胆敢欺负他,那么就是与本小姐作对,与咱们李府作对,我绝不轻饶他!』

我瞟了瞟李知翊,结果他转身就走了!

13.

穿书的这些日子,好吃的基本上都吃完了,这几日天气骤然变冷,又偶感风寒,搞得我食欲不振。

我突然想起来过来这么些日子,我好像只记得吃好吃的,已经忘记了要赚大钱,以备几年后的战乱。

可是单凭我一个从未有做生意经验的小人物怎么赚大钱呢?别人电视剧里会发明这个发明那个,我高中理综不到200分,而且都毕业那么多年了谁还记得那些啊?

我在院子里发呆,眼神忽然瞟到了李知翊那个大门紧闭的厢房。

我拍拍大腿,这不是有现成的吗?我承认我是菜鸡,但是为了活命,抱个大腿也不丢人。

14.

正值秋高气爽,同时为了消除李知翊对我的怨恨,我带家丁丫鬟们出去放风筝。

我玩了一会儿就累了。

我看一个家丁兴致勃勃的,便把风筝交给了他。

谁知道这个家丁跑起步来特滑稽,我笑骂家丁是大马猴。

家丁傻乎乎地还觉得我在夸他,他挠挠头,一脸害羞,『谢谢小姐夸奖。』

我看了一眼李知翊,他的表情看起来很诧异。

后来我问他,他说虽然他不知道大马猴是什么猴,但总觉得,不是什么好词。

『这是我外祖母家的方言,你怎么听得懂。』我问家丁。

『说实话,小的不懂,但是猴嘛,就像话本里面的齐天大圣一样,都是聪明机灵行动敏捷的,小姐一定是在说我放风筝放得好。』

我噗嗤一笑,『你果然聪明,是个大马猴。』

身旁的李知翊微微僵住身问我,『你外祖母家还有些什么方言?』

机会来了!

我顺势一说,『当然有了,比如说吗喽,它也是一种动物,它是夸一个人幽默风趣。比如说舔狗,是说一个人忠诚如狗,形容一个人非常深情,一心一意。还比如说细狗,是说一个人身姿高挑却羸弱,这说明对你说这句话的人是在关心你,你要多吃饭了。』

『哦,那老婆为何物?』

『就是娘子的意思。』

我说完,他微微红了脸。

15

我和李知翊的关系渐渐缓和了些,我觉得他总一个人吃饭憋屈了些,便邀请他和我一起去吃饭。

可他不爱上桌吃饭,他说因为我爹也不喜他,而我又说服不了老爹,便每日腾出时间来陪他吃饭,给他拿了好些肉菜。

但原主和我一样有个毛病,便是嘴馋但胃口不大,每次吃一些新鲜东西吃两口便不吃了,赏给小碧之后剩下的又丢给了李知翊。

久而久之,(其实也没有多久)他也渐渐胖了好几斤,颜值提升了不少,有时候待在我身边都不由得惹得我多看几眼。

这日他第一次与我提出要求。

『小姐,我明日想回村探亲。』

我『哦』了一声,也没说同意或不同意,只道让他回去。

我想他一定以为我不同意,还有些失落。

不过我下午就给他了个惊喜。

我让家丁给我备了马车出门。

终于可以出去透透气了!

这古代着实无聊,因我这小姐的身份,怎么着也算是富贵人家,总要装个大家闺秀的作派,极少能出门。

除了前些日子跟原主大哥和老爹出去看过自家店铺,买了些吃食,我就没出去过了。

当时两位在旁边太拘束没敢玩,如今我提出要带姑爷出去买回“娘家”的礼物没人拦着我,我玩得不亦乐乎。

我拉着李知翊的衣裳袖子就往集市跑,才不管家丁丫鬟在后面追着咱俩一边跑一边喊。

我买了串糖葫芦,不过吃了两个山楂便腻了,丢给了李知翊,他自然而然全吃完了。

我又买了个鸳鸯炙,其实就是烤半边公鸡半边母鸡。

原来这古代早早就有烧烤了,而且烧烤的技艺比现代也不遑多让。

我吃了两口,又嫌太咸了再次丢给李知翊。

我买了一些蜜饯,甜是甜了,不过很黏,吃得我牙疼,我再次直接塞李知翊嘴里。

李知翊一一接受,我笑话他,『你真是不挑食!』

『小姐可能从小养尊处优,不知普通人的生活。』

『许多人一辈子都没有几次机会能吃得上这些好吃的,说来惭愧,今日您给在下吃的,在下以前从没有吃过。』

我一时间愣住了,因为我在现代虽说生活不富裕,还是农村人,但是如今生活条件好了,也从不缺吃少穿。

如今是运气好穿成了个小姐逍遥自在,当真还没想过古代普通人的日子。

『对不起啊,我没想到这一层。』我抱歉地看着他。

他却轻笑了一声,『在下是想要谢谢小姐。』

我再次愣住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李知翊笑,也是第一次听到他那么客气。

我有一种强烈的直觉告诉我李知翊变了!

是那种从本质开始变化的改变,这么说,我这些天的努力总算有了小成就!

我很高兴,拉着李知翊又买了两只发簪,我踮起脚尖插在了李知翊头上,看到他如今被我养得几分红润白皙而五官精致的脸,忍不住捏了捏,『我承认你比我有几分姿色,哈哈哈。』

李知翊红着脸,狠狠后退一步,『小姐,在下不是您的狸奴。』

目光向下,看到李知翊身上洗得发白的衣裳,才想起来这都快入冬了,自己还未给他添一件衣。

我带他去了一家成衣店,先买了两套较厚适合秋天穿的锦衣,一件是宝石蓝与白霏相织丝绸锦衣,另一件是素白色云纹锦衣。

还买了件绯红暗纹皮裘还墨色山水藤纹皮裘再配了个白色披风,想来就冷不到他了。

我不由得佩服自己,真是一个合格的老婆,哈哈哈,李知翊我对你那么好,你赶紧带着我发财吧!

老板娘看我出手阔绰,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夫人对自家夫君真好,您看您身姿绰约,仪态万方,和我们店里面时兴的衣裳很搭,不如您也来一套?』

『不必了,我衣裳多得很,看你那么会说话,就多买一件,把那件月白色的锦袍拿给我家夫君直接穿上吧。』

我指着一件眼缘还不错的衣裳。

『哎,好咧!』

16.

果然人靠衣装马靠鞍,李知翊穿上这一身锦袍整个人气质都变了,原本只是眉清目秀一小傻子现在一整个冷淡疏离邪魅俊逸的古代富家公子形象。

我不由得咽了咽口水。

李知翊好像诱惑般朝我笑了笑,我不敢多看,付完钱在外面叫了好几声才把家丁叫来,让他们把东西带走。

我再拉着李知翊去买了好些糖果,红枣,鱼、猪肉,糕点。

翌日,为了体现低调,我自己一个人陪他回到乡下探亲。

乡间小路不好走,咱们马车停在镇上,走了大半个时辰,腿都酸死了才进了村。

路上遇到一个娇滴滴的美人,远远地叫他哥哥。

他们眼波流转,互传情意,我立马意识到这是原著里面李知翊发达后娶的其中一个妻子。

也就是他的青梅竹马,一个十分温柔顾家的姑娘—张萝儿。

我识相地立马跑开,李知翊却叫住我,『娘子,你怎么跑了。』。

我懵了!昨天不还是小姐小姐的叫着吗?怎么今天叫我这个那么羞耻的称呼。

我愣在原地,李知翊竟然再次叫我闺名,

『谣谣。』

我笑嘻嘻地转过头说了句,『这是熟人啊,那不打扰你们叙旧了。』

他却向那张萝儿介绍着,『萝儿妹妹,这是我娘子。』

『姐姐果然是富家小姐,美若天仙,端庄得体,哪像我等乡野之人粗鄙。』

张萝儿眼睛红红的,那语气娇柔委屈,差点就要哭出来。

我安慰她,『没有,我就穿得比你好一些,其实你比我好看。』

『姐姐莫要再安慰我了,说句您不爱听的,我与三哥哥从小一起长大,原以为会嫁给他的,可惜,这都是命,是我没有福气,终究是配不上三哥哥。』

这就是男频爽文里面喜欢的女人?虽然是男人喜欢的柔弱顾家好女人典范,不过搁咱眼里这不就是妥妥绿茶发言啊!我扯了扯嘴角,看向李知翊。

惊奇地,他眼神里闪过一抹厌恶。

『萝儿妹妹既称呼我为哥,称呼我家娘子就该叫一句嫂子,况且你明明知道那些话我娘子不爱听,为什么还要说呢?这是想要故意挑拨离间咱们夫妻俩的感情吗?』

我听出来了,李知翊这是暗讽她没有情商,张萝儿脸色讪讪,委屈巴巴地解释,『萝儿没有那个意思,只是有些不甘心。』

『萝儿,我只拿你当妹妹,就算我不是嫁给了娘子,也不会娶你。今日我仓促回来探亲不便再到你家里做客,这些东西拿回去替我向二老问好。』

他给了她一沓糕点和一条鱼便拉着我走。

这是李知翊第一次拉我。

我突然有种心脏漏拍的感觉。

我感受到了他手心厚厚的茧和热热的温度,而且他握住我的手竟然有些发抖。

他凑近我,对我几乎耳语的,『小姐今日还请给我个面子。』

我笑称,当然。

回去见到了他家的亲戚。

17.

我跟在李知翊屁股后面有样学样地打招呼,不过他家亲戚却不怎么热情。

一个中年妇女,我记得是叫伯母的,一进门便垂涎三尺般盯着咱们拿的东西,酸溜溜道,『还是咱们三儿命好,嫁到富人家庭,看看,这一趟回来带的都是好东西,咱们几家过年都不舍得买那么多。』

李知翊正准备说话,她又阴阳怪气地,『不过,要我说啊,人就该有多大能耐做多大事。有些人啊,明明在别人家当狗,换个山头就把自己当虎王了。』

『其实狗就是狗,到哪都一样,就算借个虎衣耍威风本质还是狗,何必打肿脸充胖子,死要面子活受罪呢,你说对吧,贤侄?』

我发现李知翊慢慢握起了拳头。

我抓住他的手,对他笑了笑。

『娘,你就别掀堂弟的伤心事了,人好不容易以为自己飞上枝头变凤凰了,结果比不上枝头下的一条狗,多伤心啊!』

一个青年男子走过来,是李知翊的堂哥,他扯着李知翊的衣领,端详起来,『堂弟,这衣服租得挺好啊!穿起来人模狗样的。』

『可惜了,你说你,长得也不错,还比我们聪明,又识字,结果却做了个比看门狗还低贱的上门女婿。哥可听说了,你在那吃不饱穿不暖还被下人使唤,何必呢?何必去攀高枝?』

他乜着难看的吊梢眼,一副傲慢不逊的嘴脸。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如今张三红光满面,衣冠楚楚地回来,而你灰头土脸,骨瘦如柴,可见他这个上门女婿过得比你舒坦多了。』

我直接怼了一句。

那个瘦得跟猴似的堂哥这才看向我,小小的眼睛努力睁大,对我怒目而视,

『哪来的丫头敢这么跟你爷爷说话?』

今日回来不想太过招摇确实穿得朴素了些,也没戴什么首饰,不像是富家小姐,倒像小姐身边的丫鬟,也难怪他会这么说。

『张三是我夫君,你说我是谁?』

『笑话,我们早就知道张三在李家连狗都不如,李家小姐怎么可能会陪他回来,你是他请来做戏的吧!嗯,他能有什么钱,你怕不是村头的土娼吧!哈哈哈。』

我直接给他扇了一巴掌,『谁许你这么跟本小姐说话的?』

我掏出一块刻着李字的玉佩,学着他们尖酸刻薄的样子『这是咱们李家儿女出生时便订制的玉佩,看看,这上好的做工和材质你们这辈子都碰不到吧!』

『若我是不入流的哪家女子,我怎会有这样的好东西?而且你觉得这种贴身的东西除了李家小姐谁还会有?你不会又要说我是小偷吧!』

那堂哥这下也不嚣张了,急切地抢过那玉佩,眼馋得好似下一秒就要收入囊中。

我让他看了几秒便了抢回来,『摸一下就可以了,这东西摔坏了你可赔不起!』

『你,怎么可能?』

『还不信吗?今日带三哥哥回家探亲本小姐是低调了些,不过这身衣服可是用我李家新款织物提花锦制成,这是内部消息哦,一般人可是万万接触不到的。』

我故意挽着李知翊的手臂,亲昵地叫他三哥哥。

『那,那又怎样,不过是卖东西的低贱商贩罢了,还真把自己当小姐了。』

同我国古代一样,士农工商,等级分明。

这本书同样如此,向来重农抑商。

不过这两年社会稳定,商业发展迅速,有钱的商人别人也不敢小瞧了去,因此原著中李知翊成为首屈一指的富商之后便是官府也得给他几分面子。

『我辈不才,的确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但祖上曾加官进禄,几亩地还是有的,堂哥还不知道吧,你帮隔壁村打理的那几亩地其实是我家的,也就是说,我是你的地主哦!』

『你…你一个妇道人家,也敢称什么地主?你如今的好日子不过是仗着家中父兄罢了,若是没有家中扶持指不定连狗都不如,你有什么好得意的?』

『我当然得意了,我现在穿金戴银,而你吃了上顿没下顿,对比起来我可真是太舒坦了。』

『就算以后沦为乞丐,那我也知足了。正所谓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可惜,这样的生活你一辈子也拥有不了。』

『你无耻!』

『这就破防了?哈哈哈,被我戳中了心窝了吧,我看你是看张三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而你没有,所以你嫉妒死了。』

『谁嫉妒他了?行了,你个贱人!快滚,莫要踏入我家家门。』

那堂哥气得脸色通红,想要争论什么,却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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