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归林?”姜承邺轻声跟着重复,露出疑惑的神色,“怎么取这么个名字?不归不归,听着多不吉利?!”
小二讪笑着把托盘放到桌上,小心翼翼地端过一小碗姜汤递给风霖,“嘿嘿,客官慢用。”他局促地捏着手,犹豫再三才答道:
“诸位客官远道而来,有所不知。这不归林在青丘的北国境之外,乃是一大片无边的红梅林,自东海岸一路向西,越过西边姚国,直到极西那片毒虫遍地、无人敢进的山谷都不曾断绝,”小二顿了顿,神神秘秘地靠近姜承邺,伸出三根手指头小声道,“素来有三不归。”
“哦?说来听听。”姜承邺身体向前微探,露出好奇的神色,做出一个请坐的手势。
小二却左右看看,十分不愿,又不好拒绝,撇着嘴皱着眉,久经沧桑的五官因为太过为难而扭在一起,
“哎呦呦,可不敢说,万一你们去了,出了什么事情,我不是造孽么!”
看姜承邺十分想听,那个矮点的侍卫到是机灵,拿出一串钱扔给小二:
“左右无事,你说给我们听,就当听个故事给我家少爷解闷。喏,这就当听书的赏钱了。”
谁还能跟钱过不去呢?
那店小二弯腰接钱,笑着谢过,一坐下便起了范儿,神情动作活像一个说书先生:
“这一不归乃是人不归——相传,不归林在远古时期曾是一片桃林,后来有一场血雨腥风的大战,那弱的一方用了什么巫术还是蛊术,双方同归于尽,遍地残骸,无人收尸。因那大战惨烈,怨气极重,自此桃林成为雪原。”
说到这里,小二情不自禁地眯着眼睛站起来,手掌摊开,向眼前摸去,仿佛真的看见了那场景一样,
“雪原四季飘雪,盖住了尸山,隔年竟然长出一大片红梅林。林中红梅常开不败,绵绵无际。”
那小二的面色又凝重起来,看向风霖他们,连忙补充道:“诸位客官,不归林的红梅虽美,但林中怨气集结,是会吃人的!”
看起来小二真的很怕他们好好的日子不过,偏要去寻死。
姜承邺眨眨眼,似是不信,却没说什么,只是向身后看去,让侍卫接话:
“这不过是民间传说,给一处名景加一个或感人或吓人的典故,增添一些神秘色彩,引得更多人来看,好赚些外乡人的钱罢了。”
“哎呦,不一样不一样。”小二连连摆手,“青丘祖上有人不信邪,三三两两进去过,都未曾出来。后来失踪人口太多,惊动了王室,有一个亲王派了几批训练有素的侍卫过去寻人,定要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可最后呢?亲王家的侍卫也都搭进去了!”
侍卫笑笑,依旧不信:“谁知道是不是那亲王想要谋反,借着唬人的传说暗自屯兵?你再说说这二不归。”
小二闻言坐回到凳子上,又拍了一下大腿,权当拍的惊堂木:
“这二不归乃是物不归——青丘与姚国的百姓历来只见过鸟兽跑进去,从未见过什么活物出来。那曾经与侍卫一同进入的马匹,甚至祖上人家家养的鸡鸭之类,放进去了的都不曾出来。”
侍卫笑着摇摇头:“无非是林子太大,鸟兽或许从无人看管的地方跑了。也没什么唬人的。”
小二向前挪了挪凳子,像是有些急了,连声音都大了不少:
“哎呦,客官大老爷诶,这不一样!不光活物不回,死物也不回。
我们青丘南境有个宛城,百年前曾出了一位姓莫的机关师。那机关师是外乡逃难来的,不信邪,做了些能被人控制的木头疙瘩铁疙瘩,放入林中,无一召回。
那机关师手艺高超,做出来的东西从未出过什么纰漏。就算要坏,也不至于一起坏了吧?所以那林子里一定有东西!”
“死物也能影响?”
侍卫与姜承邺对视一眼,点点头,觉得有点意思了。
“这倒有些奇了,您继续说。”
那小二长叹一口气,直起腰,表情更加严肃:
“这三不归乃是魂不归——也是这位姓莫的机关师,年少有为,二十不到就做得大官,娶了娇妻。可是天不遂人愿,方才两三年,那妻便病故了,莫大人整日里四处散心稍作排解。不知怎的,有一天突然跑去了不归林,仅仅绕着最边界的树转了几圈,回来就疯了,非说林子里有他的妻。
可那大人的发妻早就病故了啊,又怎么能出现在那鬼林子里?几位客官若不信,去宛城向上了年纪的人打听打听,说不定还有人见过莫大人晚年的疯样。哎,也是一个可怜人。”
讲完“三不归”,小二一脸愁容,仿佛还沉浸在故事里。姜承邺皱着眉,满是疑惑地回头看向身后,却见两个侍卫也都疑虑丛生,又回过身来问那小二:
“我们一行人来这青丘许久,这位莫大人的故事我们是听说过的,甚至找到了莫大人的葬身之所,但却不曾听过不归林。莫不是你编故事哄我们?”
小二摇头叹气:“我哄诸位作甚?这不归林太过邪门,青丘及姚国北境的百姓都知晓它的厉害。因此,都不教外来人听见不归林这三个字,免得人家贪图美景或不信邪,偏要去,最后丢了性命。虽然那莫大人的痴情往事广为流传,对外乡人讲的时候,也都将那不归林的缘由抹掉,只道是思念亡妻才疯魔的。
几位客官,我看你们年纪都不大,也不知是哪个丧尽天良的引诸位去那不归林。可小人是真心劝各位,千万别去,不然后悔的时候,命都没了。”
姜承邺低着头,并未回话,眉间的疙瘩越拧越紧,迟疑许久才缓缓问道:“那我只在林外看看,不进去,可还会有危险?”
小二神色复杂地看着姜承邺,摇摇头诚恳地说,“照理说,贵客实在是不该去。不过,如若贵客真的只在外边看看,不进到林子里去,倒也无妨。”
一时间,屋内气氛凝重。好在姜承邺转移话题,拉着小二问了许多其他的奇闻轶事,又给风霖一碗一碗地添姜汤,确认风霖却无大碍方才离开。而风霖不想放过任何一个产生有效章节的机会,于是,五人约好明日清晨出发,共同赏梅。
姜承邺走后,风霖微微晃动酸麻的胳膊,粘人的小分身才松开手。
自“不归林”三个字一出,她就紧绷着身体,一直捏着风霖,想来,她也知道不归林危险重重。也是因此,廖骏铎才提出要跟着姜承邺去逛梅林。或许因为她是风霖的分身,所行皆随其主,并没有当场提出质疑。
“流萤,怎么了?”
百里流萤扬起小脸,的五官都挤到一起,像一个小笼包:“铃铛哥哥,你我二人与那陈公子不过刚刚见面,虽说……虽说他救了你,但那是不归林啊,那是你辛辛苦苦逃出来的地方。你何必为他以身范险?”
对于这个书中世界,廖骏铎只是一个新来的局外人,自然初生牛犊不怕虎。对他来说,什么逃出来的地方,什么以身范险,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能产生有效情节,早日完本。如果真的足够危险,或许还能合理死亡,回到现实世界。
无论是哪种结果,对他都是有利的,
“无妨,我会小心的,明天还要赶路,休息吧。”
百里流萤并没有得到些许抚慰,五官依旧拧得像包子褶。但她还是听话地点点头,吹熄蜡烛。
房屋简陋,冬天也只是用纸糊着窗,借日月之光视物。蜡烛熄灭后,房间内仅剩一片轻薄的月光,铺在百里流萤娇小的身体上,就像一片绵软的花瓣上结了一层霜。风霖看着那花瓣忽地散开,化作黄绿色的星星点点。
那星星点点散落在房间各处,又缓缓熄灭,风霖好一会才回过神,心道:“萤火虫啊?怪不得她叫流萤。不知这流萤如果也能绵延百里,是什么样的盛景?”
还没等脑内勾勒出那样一群萤火虫,风霖忽然觉得脑仁一阵刺痛,有一段模糊的记忆莫名出现——
风霖原身是一只白化沙漠狐,生于西南大漠。幼年因一场意外中了朱雀火毒,无法医治,只好被送到血色冰原,以冰雪之力压制,且改名花霖。
血色冰原的白狐是母系社会,以女为尊。而花霖直至成年仍无狐侣,不能再留,遂被剥夺花姓,赶出狐族。
他离开冰原的时候受伤失忆,结识百里流萤。二人在人间游荡许多年,才找到回青丘的路,给故人上坟,可能因为沙漠狐散热系统太好,就在故人坟头被冻僵了。廖骏铎进入时正是风霖倒地的时候。
而那故人竟然就是闯林子的莫姓机关师……
面对这样的天崩开局,廖骏铎无语地揉着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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