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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章 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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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香迟也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婚事会落在叶家。

她的婚事,都是祖父定下的。

祖父见了叶辰之后,对他十分喜欢,又因为叶惟寅常常不着家,所以总担心叶辰在叶家受委屈,所以时常来往。

叶家读书的人不止叶辰这个小孩子,还有叶惟清,只是叶惟清并不张扬,只跟着叶家的那位魏夫子苦学,祖父来了叶家之后,与魏夫子也成了好友,一来二去,对叶惟清,也如同亲孙子一样教导。

叶惟清从前没去考过功名,连个童生都不是。

过去叶惟清的名声也很不好,人人都说他是个无能胆小之辈,便是祖父提起他,也连连叹息,可两家恢复来往之后,祖父见了叶惟清几回,竟完全改观了。

祖父夸叶惟清柔中有刚,说他心性坚韧、破而后立,着实难得。

又说他是个读书的好料子,只要能耐得下心,迟早榜上有名。

叶家三兄弟,老大尊贵,老二也在刑部如鱼得水,唯独这位三公子,没什么出息,很多外人都觉得,再过几年,若他们兄弟分了家,三公子也只能依靠兄长照料而活。

但祖父闻言,却气得吹胡子瞪眼。

祖父本想给她找个家境普通些的人家,可挑来选去,却觉得叶惟清最好。

毕竟是亲妹妹的孙子,本就有亲,看着也顺眼些。

于是便做主为她与叶惟清定下了亲事,亲上加亲。

她略比叶惟清大了两个月,这人见了她……还要叫一声表姐……

她家表弟不少,但定亲之后,她总觉得叶惟清每次叫表姐的时候,眼中仿似放着光,那样的简单直白,让她觉得,将来的日子,应该不会难的。

府中,敲敲打打,着实热闹。

新娘从梅家在京城的院子里头出嫁,入府之后,很快便拜了堂。

今日的青霜与从前格外不同。

她双颊如天上云霞一般,娇艳中透着羞涩,二哥那张冷漠的脸,也因为众人催促和调笑,浮上了紧绷的笑容。

参加完他们的婚事,叶云眠便与萧元燧一起,带着芽芽离了京,绕过凤凰山前往边关婺城。

而在她启程后没过多久,萧幽意便也带着几个昌王挑选好的高手护卫和丫鬟,往南方而去,而她身边的人里头,为首的就是云骁。

云骁一脸别别扭扭。

“小爷本来就不想当官,正好,昌王爷花了数不清的银子雇佣我保护你,小爷就勉为其难陪你走一走,不过说好了,这外头豺狼虎豹多,若是遇上了危险,小爷让你跑你就得跑,你要是不听话丢了胳膊腿儿的,小爷的银子可就没了,那我可要生气了!”云骁嘴里念念叨叨的,但脸却有点红。

那破官他早就不想干了!

但常常能看到这个柔弱的没什么脾气的郡主,也挺不错的……

萧幽意换着一身男装,却依旧难掩风姿,微微仰着头,眼中带笑的说道:“你放心,我的性命很珍贵的,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丢下你。”

她不会做个拖累的。

出门在外,萧幽意也越发活泼起来的,一路上,与云骁吵吵闹闹,阳光映在二人身上,像是身上挂满了琉光。

……

三个月之后,叶云眠和萧元燧带着芽芽一起,在山里找到了石花,云骁寿命加五。

半年后,叶惟清和宁香迟大婚,只是叶云眠和萧元燧被困在了一个村子里头,治疗村中疫疾,未能及时赶回去,只能在事后送上一份大礼,但仍旧被叶惟清念叨了许久。

两年后,叶云眠得知萧元治和林绵绵双双赴死的消息。

听闻,萧元治连连吐血,觉得身体不对劲,细问之下才知道林绵绵早就给他下了毒,萧元治无比恼怒,将林绵绵打死了。

林绵绵死后,萧元治似乎又十分伤心,竟跟着殉情了。

得知此事的时候,叶云眠人在边关,压根没工夫在意。

她正充分感受着舅舅的特殊照顾……

舅舅三天两头从她手里骗取各种药丸子,哪怕瞧见萧元燧,舅舅也一点都不手软,让他们夫妻快点磨药,不许偷懒……连带着几位表兄表姐,看着她的眼神都充满了同情,宁死也不肯让舅舅将他们的孩子扔过来学医。

着实太苦了!

叶云眠都觉得萧元燧跟着她孝顺舅舅的这半年时间,人都瘦了。

这一点着实不能忍,所以给慈幼院留下好大一笔银钱,又给舅舅留下了一筐药丸子之后,夫妻二人带着芽芽连夜跑路!

气得舅舅一边嘀嘀咕咕的骂她小白眼狼,一边拎着一箩筐的药丸子和同僚们吹牛,这一刻的舅舅,是军营中最受欢迎的勇士!

当然,舅舅的快乐也没维持太久。

累跑了她和萧元燧之后,舅母气得提刀追着舅舅跑了三条街。

……

叶云眠与萧元燧一开始是一边四处走一边到处救人,有时会挑选个村子,留下来多住几个月,不知不觉,便已经去过数不清的地方,见过数不清的人。

他们所呆着的村子,大多条件都比较艰苦,甚至有一些,与世隔绝。

阿花村。

叶云眠听闻,这个村子是整个苍城最差的村子了,位置偏远,几乎不通路,村人自给自足,很少出门,甚至连个大夫都没有,听说还保留着一些古老的仪式。

前往这村子的时候,她和萧元燧的心情还有些凝重。

他们从前见过最可怕的村子,里头大多都是男人,那些人一边用女子和女婴祭祀天神,一边责怪天神让他们娶不到媳妇儿……

当时萧元燧气得冒火,弄死了许多人,又以之重利吸引读书人前来教化那些稀里糊涂但没杀过人的百姓,在那里,他们俩呆了近三年才走。

如今又听说这个阿花村……心情又忍不住沉到了谷底。

带着芽芽一起,七拐八歪顺着山路好不容易走到了村子,竟感受到了另一番景象。

村子不大,但里头却有读书声。

萧元燧找了老者问了问。

只听那老者说道:“你们说那读书声啊?那是阿瑛在教孩子们读书呢……要说也是我们村的福气,好多年前,犯鼠患,粮食都被糟蹋光了,我们村人出去逃难,回来的路上,六婶子家捡了个女娃娃,那女娃娃摔得身子骨都动不了啦,啧啧啧,浑身都是血,被抬了回来,本以为活不成了,可谁知道这人一口汤一口汤的养着,竟然没死……”

“不过当时和死人也差不多,身子骨都动不了啦,话也不能说,瞧着她怪可怜的,就将人带回村子啦,养了有多半年吧,这人才好,真是命大。”

“……”

叶云眠和萧元燧一听,脑中立即浮现出一个人来!

二人连忙便奔着那读书声而去。

果然,透着那简陋的窗子,叶云眠看见了那个传闻中的女子,她身上穿着补丁衣裳,平静的脸上露着慈和的微笑,耐心又细致的教导着村中为数不多的孩子……

“的确是她。”萧元燧认识萝阳,也立即确定下来。

二人在窗口站了好一会儿,闻人瑛才发现他们,见到萧元燧的那一眼,她愣了一下,一脸诧异。

随后立马走出来,与萧元燧见了礼。

这些年闻人瑛一直呆在阿花村。

她还有祖父在世,所以身体好了之后,便立即写信想要递出去,但阿花村很偏远,就是离得最近的县城,也要走上两天两夜才能到,而且传一封信,要很多钱。

阿花村,很穷。

她当初被救的时候,也是一样,身无分文。

于是她只能留下来的,想办法攒些银钱,再让人帮忙送信,当然,这些年陆陆续续也送了好几封出去,但不知为何,一直没有回音,她想着,许是山高路长,信件难以到达。

她孤身一人,无自保之力,不敢走远路,且这村子里的人,也不让她走。

因为他们发现她认识字,所以便强行将她扣下了。

让她教导孩子们读书,村民们说,这里条件不好,外头的夫子根本不愿意来,村子里往前五十年,也就捞到她这么一个会认字儿的,实在是没法子,所以要留她。

他们说,认了字儿,就能知道官府下达的那些文书写的是个啥,就能写上许久没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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