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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耕战惯性

小说:

我的两千四百年日记

作者:

吾御

分类:

都市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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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时代,底层百姓都是最苦难的一群人。

当国家机器运转起来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这台机器上一个微小的零部件,没有人能够例外,只不过底层百姓是这台机器上,运转最多损耗最严重的零件。

从夷陵到南阳,从南阳到舞阳,再从舞阳到颍川,易承四人一共走了近四个月,总行程超过了两千里,一路上既渡长江,又穿山脉,既过关隘,又遭强人,等等艰难险阻,按照易承的话来说,唐僧西天取经也不过如此。

古人常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在经历过这场长途跋涉之后,易承对这句话就有了新的感悟。

这一路上的所见所闻,确实让易承对大秦世界有了一个更全面的认知,秦这个带有独特法家风格的社会,虽然有后世法制社会的雏形,可因为是第一个封建王朝,所以还带着浓厚的封建主义色彩。

大秦帝国以武力统一天下,嬴政又建立了以中央集权为核心的一整套国家制度。

为了维持这种集权制度,同时维持社会稳定,嬴政便沿袭商鞭变法以来的疲民弱民之策,把法定的重刑主张推向极端,用严刑峻法来镇压臣民的反抗,用横征暴敛的方法维持庞大的国家开支。

秦国的的法制非常完备,光是文书就有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四大类。

其中又包含了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工律、工人程、徭律、司空、军爵律等等等等。

易承在夷陵城里,就见到一起离奇的判决案,在夷陵城里有个侏儒,他家的马在城外啃了别人家田里的麦子,麦田主人去追,结果还被马踢伤了,双方闹到了夷陵县衙,按照秦国法律:男六尺五寸,女六尺二寸为成年人,达到此身高者开始负刑事责任,否则不负刑事责任。

因为这个侏儒身高不足六尺,因此被判无罪。

相比这种有趣的无罪判罚,秦律中大部分还都是重刑,除去割耳朵,割鼻子,砍脚趾,还有连坐、死刑、迁刑、作刑、赀刑等等。

这些刑法无一不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痛苦,可在残酷的刑法面前,个人的主观感受完全被忽略,有罪受罚,无罪赦免,所有的一切都严格的按照秦律那四本法令执行。

而像秦律十八种这种书籍,在各地官员手中,那便是堪比圣经的最高指示,天下所有的事情,都需要按照书上的秦律严格执行。

这种氛围下,所产生的后果就是社会被极度压抑的安定。

征召民夫修建长城,底层百姓每家每户必须出一个人,有父亲心疼儿子的,便选择自己去,有的家里已经被征召过两次,第三次还要被征召一人,只留下孤儿寡母在家中哭天喊地,还有新婚夫妻离别的、家中独子被征召的、就算是有些残疾还被征召的。

每一桩都是人间惨剧,可面对这种残酷的征召,却没有一个人敢反对。

因为依照秦律:不服征召者,斩征召逃遁者,斩征召误期者,斩。

无论怎么样,不服从的人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死。

大秦的铁骑才征服天下不到十年,虽然嬴政也有意去安抚民心,休养生息,可巨大的耕战惯性,使得秦国这头钢铁机器完全刹不住,只能继续勇猛地朝前冲。

酷刑徭役,南征北战,国内几无屯兵这便是耕战惯性的表现。

而法令所指就是秦国机器冲锋的方向,挡在它前面的人都会粉身碎骨。

这铁一般的法律,也压碎了秦国百姓的膝盖,让他们屈服地跪在秦法之下,如同绵羊一般遵从这些法令。

当然也曾有人反抗,可个体的反抗,在秦国强大的武力面前,连一丁火星都算不上,就被瞬间淹没。

在舞阳城的时候,易承他们也曾被抓过壮丁,最后是张蕤和铁冲把来抓人的捕快弄死,他们才逃遁出城,后来为了弄到验传,他们还不惜杀了十一名秦国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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