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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 14 章

小说:

难产而死后我成了所有人的白月光

作者:

冰糕雪糕秋梨膏

分类:

穿越架空

他们总是那么嫌弃我,或许我死了,他们会感到很高兴,举宗欢庆。

当然,也有人可能不会高兴,比如眼前这位殊少宗主,可能恨不得我别死在产房里,而是死在他的折磨之下。

我的孩子七个多月了,进水牢前,药老给我估计过生产的时间,他说我正常应该是正常足月生产,也就是两个月后,我的身体虽然不好,也没放开吸取营养和灵力供养肚中的孩子,但孩子自己却很坚强,尽管没有足够的灵力,却一直很顽强的活着。

这个我当然是知道的,没有人比我更知道他有多顽强。在仙云宗山上,我那般抑制着吃食和灵力,让他长得不似同月孩子那般大,但他活着。在仙魔大战时,作为父亲的我快要死了,他却仍旧活着。

药老曾说:“这个孩子肯定有个强大的父亲。”

他不说孩子的父亲是殊亦谌,他肯定已然猜到我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并不是殊亦谌。其实这也并不难猜,因为如果我肚中的孩子是殊亦谌的,那么即便他很嫌弃我肚中这孩子,也定然不会看着外人取我胎盘,甚至要我的命。

可惜了,药老猜错了,这孩子的父亲并不强大,而是一个普通到尘埃的傻子凡人。

对一百三十斤起心思,是我和他见的第四面,那时我已进入仙云宗三月,或许是因为那紫衣修士的原因,殊亦谌对我的新鲜不似以前,太可笑了,我对殊亦谌的了解真的很泛泛。

水牢的三天前,我才得知他竟是担心我喜欢上他。然后,我便不觉得可笑,只觉得好笑。

因为那时我有喜欢的人,却不是殊亦谌。我一心扑在一百三十斤身上,每次下山,我都必定要给他准备许多吃食,面条馒头包子混沌面饼,全部是混杂着肉的,争取给他的身体补好一点。

傻子真是很喜欢吃肉,尤其是喜欢吃鸡肉,我给他带的灵鸡永远是最后吃的,他说:“好吃的都要放在最后吃,喜欢的人也要放在身后保护着,染染,林林好喜欢你呀!”

这傻子,谁对他好,他就喜欢谁。我并未放在心上,每个人都可能得到别人的喜欢,我谢染没有资格,这傻子喜欢的不过是我给他做的饭罢了。

但卑微如我,却也仍觉得欢喜。

“我见你喜欢吃这鸡肉,那我以后就多给你带点鸡肉过来,但其他肉你也要吃,要营养均衡。”我当凡人时,爹娘就常说家里没甚吃的,我没营养长得瘦小,那时我不甚懂得爹娘的话,糙米饭也吃得香。现在看到这傻子,我才懂他们的关爱,“知道不?不准挑食!”

一百三十斤傻乎乎的点头,说:“林林知道的!染染也吃,染染瘦,也要长肉肉!”

我确实瘦,几次下山,遇见的凡人,但凡是开餐馆的,都会招揽我进去吃饭,觉得有生意。

我有时候还偶尔挺喜欢我这纤瘦的身材,因为看着像仙风道骨的修士,而不是合欢骨。我有时候也不喜欢这纤瘦的身材,因为如果作为凡人男人,这便看着不能撑起一个家。

傻子把包子递给我,我掰开成两半,毫不客气的吃了,好吃!

我想,我对傻子肯定是很喜欢的,我爹娘表达喜欢就是不断的投喂我,我此时不断投喂傻子的行为,肯定也会喜欢他。

好在我灵丹不少,灵石也有,而灵鸡极为便宜,因繁衍快长的迅速,一次繁殖能有几十只,仙云宗上出售灵鸡的价格非常低廉,甚至赶上好时候还会买一只送一只,再不卖,仙云宗养殖场就要被灵鸡淹没了。

之后,我就比较多的给他带灵鸡,有我灵鸡妖兽肉等带灵力的食物喂养,傻子的身体真的好了很多。除了吃的,我还给他带了许多衣服,他身量和殊亦谌差不多,我就比对着殊亦谌的身材给他做衣裳。

我已经知道了,他是个被人救起来的傻子,身上有伤。我猜他应该是凡间落魄的王公贵族,不会是修士,因为他体内没灵力,可能被山匪抢劫或者对家陷害攻击而沦落到此。

他没衣裳换,也没有吃的,带着点肉馅的馒头是他能吃到的最好吃的食物。他也没住的地方,只有一个茅草屋,他也没朋友,唯一一个喜欢他的对他好的便是我,他最爱待的地方就是桃林,因为那里有我,那是我们约定好的地方。

这么一个傻子,我能允许他过这么差的日子?

那时,殊亦谌对我差不多是不见了。和一百三十斤第四次见面时,我就拿出了请炼器师炼制的房子,不算太大,只是凡间的普通小院,一个房间,一个大堂,一间厨房和厕所,还有一个杂物间以及一块巴掌大的院子。

我是合欢骨,肯接我单子的只有刚练手的炼器师,好在我的要求不高,只追求住,并不追求防御,否则可能还炼制不下来。

房子拿出来的那瞬间,一百三十斤直接瞪大了眼睛,嘴巴张得圆圆的,“哇!染染,好大的房子!你真的是仙人呀!”

在一百三十斤面前,我给自己塑造的形象就是仙人。我好虚荣啊,或许是在一百三十斤面前,我能找到一点存在感,像个男人那样被人依靠,所以我极不愿意被他知道我是合欢骨。

也有可能,是我不想从他的眼中看见对我的鄙夷。因为他再傻,应当也知道合欢骨和妓子没甚差别。

傻子很喜欢这栋房子,忙里忙外忙上忙下的收拾,我没帮他,只看着他像只勤劳的小蜜蜂转来转去,心里觉得很满足。

多像我想象中的生活啊。

后来傻子实在太累了,也什么都不会,我方用了灵力帮他,收拾规整。

和傻子在一起时,是我最开心的时刻。只是,天道对我实在太不公平,我越想在傻子面前显摆什么,它便揭我的短,我越是想在傻子面前掩饰什么,它便越是要扯下我的面皮。

那炼器师炼制的厨房,竟塌了一小半,我想用灵力恢复,却感到丹田干涸。更严重的是,我发现我身体渐渐发热,从腹下三寸开始,一直蔓延到我的胸膛。

有火在烧!

有欲.望在攀升!

我浑身发痒,恨不得有人摸摸我抱抱我,我合欢骨体制发作了,我痒得热得身子发颤。

这段日子太过开心,我竟是忘了合欢骨多少时日不交.合就会欲.火焚身。仔细算算,我大约有半月未和殊亦谌发生关系了。

我好想死啊,这般狼狈的模样出现在了傻子的面前。他定然会嘲笑我,会鄙视我,肯定会傻乎乎却刺我心脏的说:“你好像城里玉春楼里的小姐呀~”

我双腿也打着颤,只一瞬间就决定离开这里,悲哀的我知道我必须找个男人,否则我就会死。可在我起身的那一刻,傻子却抓住了我的手臂。

滚烫的温度立刻引爆了我的理智,我双腿一软,便倒在了傻子身上。

“染染,你好香呀。”那是合欢骨的香,有迷惑人的功效,他双眼迷茫,却抓着我的胳膊不放,他掌心的温度也越来越高,“染染,我好难受,林林好难受呀~”

你难受抓着我作甚!

我想到,但却不争气的抓住了他的要害,诱惑着说:“那要我帮你吗?”

傻子难受是因为我,与其我在外面找陌生男人,不如找他。

傻子呆呆的也不会拒绝我,就说好。

初时我很有负罪感,觉得这是在欺骗一个傻子,我与那些欺辱我的人有何区别,可到了后面我才发现,别看傻子傻,他在这方面简直天赋异禀。

最后竟是我浑身酸软眼前发黑,直接晕厥过去,而傻子还未停。此后几次,更是折磨得我苦不堪言。

第四次见面,我和他胡天胡地,合欢骨体质发作的消了也没停,最后还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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