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内脏器官全部停止运转后,意识不会立即消散。
迟轲睁眼之前,明确知道自己死亡有一会儿了。
然而此刻,他居然不在棺材里,而是躺在陌生房间的床上,穿着熟悉的白衬衫和西装裤,浑身是汗,手脚滚烫,胸腔中心脏的跳动清晰可闻,完全……
完全不像死人。
迟轲闭上眼,进行了长达三分钟的思维放空,随后撑着身子站起来,确定房间内没人后,开始搜证勘察。
五分钟后,他笃定自己从未见过这间六十多平的小公寓。
公寓装修极简,配色以黑白灰为主,和他自己的房子装修风格很像,只不过更冷清,连生活必备用品都不齐全,乍看还以为是等待挂牌的出租房。
十分钟后,他把值得琢磨的东西都摆在了桌子上:房产证,厚文书,没电的手机,以及一盒空了大半的安眠药。
首先是房产证。
文件夹内证件齐全,交付日期在一个月前,持有者是“迟轲”,笔画清晰工整,明显不是自己的字迹。
原来是新房,难怪没有人味儿。
迟轲手在交付日期那儿顿了顿,面无表情放下,等待手机充电的空挡,又拿起了文书。
“振庭集团”四个大字反复出现在白纸黑字间,他总觉得耳熟,却又想不到具体在哪儿见过,直到看见一份文件中龙飞凤舞的签名——
【冷云廷】
迟轲:“我操。”
鲜少说脏话的人第一次吐国粹吐得那么毫不犹豫、干脆利落、铿锵有力。
冷云廷?
是他知道的那个冷云廷吗?
苍白纤长的手指飞快翻阅后面的文件。
姓冷的,姓厉的,姓司马的……
这哪里是公文文书?
这明明是小说大众姓汇总名册。
他身形一晃,差点儿晕倒,情绪比意识到快猝死时还激烈。
工作过劳猝死其实在预测范围内,但现下情况……
迟轲足足耗费半小时,终于强迫自己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
他,迟轲,穿进豪门无脑狗血文里,成为了憨批霸总攻身边与自己同名同姓的苦、逼、特、助。
小说是他初中看的,因为和其中一个炮灰配角撞名字,阅读体验感及其微妙,从十五岁记到二十五岁。
《亿万总裁宠入骨·冷少的替身白天鹅》
一本在凰色网站霸占榜单top1位置一月有余的狗血替身渣攻贱受耽美文。
当年借别人手机打电话,小说界面忽然蹦出,不堪入目的画面以不可拒绝之势入侵大脑。
视觉冲击太强,以至于他晚上回去念念不忘、久不能寐,凌晨四点惊醒翻身,用无痕浏览器搜索小说,面容严肃地充钱阅读,瞪大双眼熬了一宿。
这凰文又难看又让人想看、涩qing却让人提不起半分性/趣,有种荒唐地魅力。
一般荒唐的他会弃文,可荒唐得牛逼的,他高低要怀着猎奇的心理全订读完。
该文配置是富得流油的霸道二代攻,和家世清贫但心灵纯洁的漂亮灰小子受,感情层面集齐了所有狗血元素:
霸道二代机缘巧合下见到了和白月光极为相像的受,并展开猛烈攻势,两人很快坠入爱河。
后来某天,灰小子发现了替身真相,痛心离去。
霸道二代恍然大悟自己离不开对方,又抓他回来强制爱,爱得轰轰烈烈,爱得哭天抢地,爱得撕心裂肺……
遂,灰小子死遁。
再然后就是追妻火葬场。
他逃他追他插翅难飞,全世界都是他们play的一环,简直让读者心肌梗塞。
十万评论九万骂,还有一万在打负分吐泡泡:【。】
这里有不会做醒酒汤的厨神王妈,有看到少爷笑就掉眼泪的感性管家,有深情纯爱的奉献型人格男配,有随叫随到默默守候的私人医生。
当然,也有最苦逼、最边缘化、最不可或缺的天选社畜——
霸总特助。
因为同名同姓,霸总凌晨三点给特助打电话时,他气得手脚发麻;霸总为追求真爱无故缺席会议时,他火大到口腔溃疡;霸总强迫特助去找医生做换心手术时,他把人生前十五年攒的国粹都贡献出来了……
简而言之,这是个只有打工人受伤的世界。
迟轲蹙眉捏了捏鼻梁。
人,为什么可以倒霉到这种程度?
上辈子工作过劳,猝死在升职加薪年会上的惨案暂且不提,如今好不容易带着记忆复活,为什么还是社畜?
就不能让他当一次霸总吗?
他叹了口气,身子一歪,靠坐在床头上。
墙上日历清楚,十月十五日,这会儿正是多雨的秋季,窗外飘着小雨,室内没开空调,凉飕飕的,冻得人两条腿直打哆嗦。
迟轲摸摸冰凉的小腿,闭眼打了个哈欠,心道:行吧,穿就穿了,至少身体还是自己的。
他缓过劲儿,再掀起眼皮,里面的烦闷和震惊已经尽数消失,只留下了社畜该有的平静。
怪不得公司都喜欢招有三年工作经验的应届实习生。
有经验就是好,只要专业对口,穿书都比别人适应得快。
充好电的手机滴滴响了几声,迟轲没去搭理,而是拿起了桌子上所剩无几的安眠药。
把药瓶打开,发现里面还有一张纸。
他犹豫片刻,小心翼翼取出,慢条斯理地平展开。
“……”
遗书?
原主自杀了?
迟轲瞳孔震了一下。
这不可能,他看过原著,特助明明从始至终的都存在,怎么会……
不。
不对。
特助确实从始至终都存在。
但,迟助不是。
迟轲捏着遗书的手倏然用力,指关节隐隐泛白。
时隔数十年,他对那本书的具体文字印象已经非常模糊了。
依稀记得,不知道从哪章开始,书里的【迟助】变成了【特助】,其他角色也没再跟他有过直接对话,“迟轲”这个名字,书里再未出现过。
所以就是那个时候,原主自杀了?
悄无声息的,读者都没意识到,甚至他这个同名同姓的人看完也没意识到,作者为什么没解释?
……啊,也是。
对作者和书中主角来说,一个配角而已,何必浪费笔墨解释。
即便他在自己的人生中是主角,又有谁在意呢?
迟轲抿紧毫无血色的薄唇,一个字接一个字,事无巨细地看下去。
内容不多,没有解释死因,也没有缅怀过去,只展望了未来。
他说想去看看草原沙漠,看着弟弟读大学,想把欠的债都还完,想完成没了的心愿……
但他太累了,所以不负责任的走了。
迟轲看到这儿,苦笑了一下。
哥们赶的挺急,话也不说清楚,别人想替你负责都没头绪啊。
他不喜欢管闲事,但未经允许占用别人身份是件很冒昧的事情,原主的债也好,孽也罢,他理应承担偿还。
没钱没身份,在完全陌生的世界中压根无法存活,纵然身体是自己的,迟轲也不可能立即跟“迟轲”划清界限。
何况,人存在世界上就会有羁绊,短时间内全部斩断是不可能的。
他不想在原主离世后败坏人家的名声和人际关系,必须想办法体面地结束一切。
至于把原主的生命轨迹复原……
很抱歉,他必须承认自己没勇敢到能自我了结。
死过一次的人,现在还不想死。
对不起。
他在心里低声道歉:私自暂借一下你的身份,实在不好意思。
迟轲将遗书郑重叠好,慎而又慎地夹在《职场人必看情操守则》里,然后把文件以外的所有私人物品挨个复归原位。
他把安眠药收拾好放回抽屉,起身的时候,饿了一天的肚子发出咕噜一阵声响。
年会喝了不少酒,饭倒是一口没吃。
迟轲阴郁地想:哦,合着我还是个饿死鬼。
可他现在身无分文,吃饭得借原主钱,工作原因,还得借用人家的手机和电脑。
真是太冒昧了。
这几天必须搞到一笔钱买新手机新电脑,不能再乱动别人的东西。
迟轲烦躁地揉了揉头发,还没想出主意,被忽视已久手机忽然发出了巨大的声响。
其高音穿透力,震耳欲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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