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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第八十章

小说:

汴京暴富日常

作者:

秋小麦

分类:

现代言情

放榜那日,徐家的小院差点被鞭炮炸翻了天。

报喜的差役那一嗓子“恭喜”,喊得苏棠手里的锅铲都掉进了水缸里。

徐竹卿,会试第三甲第一名。

沈竹安,会试第二甲第三名。

两份捷报并排贴在墙上,红纸黑字,透着股子逼人的喜气。

苏棠乐得见牙不见眼,平日里那股精明算计劲儿全化作了流水般的赏钱,塞得差役怀里鼓囊囊的。

徐青山更是嘿嘿傻笑了一整天,逢人就说自家祖坟冒的不是青烟,是祥云。

紧接着便是殿试。

这一回,气氛比春闱还要紧绷几分。

那是天子脚下,御笔钦点,考的不光是文章锦绣,更是那一份在天威面前的气度与应变。

数日后,集英殿唱名。

消息传回巷子里的时候,整条巷子都静了一瞬,随即沸腾得像炸了锅的滚油。

之前在巷子里住的沈家郎君竟然高中一甲第三名——探花郎!

而一直被他们看不上的徐竹卿,名次再进,跃升至二甲第五名。

这可是实打实的进士及第,光宗耀祖。

……

三日后,御街夸官。

汴京城万人空巷,争看状元郎。

玉酪居三楼的雅间,窗扇大开。

这里位置极佳,低下头便是御街最繁华的地段,不用挤在人群里吃灰,就能将那游街的盛况尽收眼底。

徐竹筱今日特意换了身鹅黄色的衫裙,手里捏着把团扇,有一搭没一搭地摇着。

“来了来了!筱娘你快看!”

林杏儿激动得脸颊通红,拽着徐竹筱的袖子,半个身子都快探出窗外去了。

远处,鼓乐声起,震得人心头发颤。

打头的是两队金吾卫,盔甲鲜明,手持金瓜长钺,威风凛凛地开道。

紧随其后的,便是今科的一甲三名。

那状元郎骑在高头大马上,一身红袍,帽插宫花,生得剑眉星目,举手投足间带着股与生俱来的贵气。

一旁的榜眼也并不逊色,眉眼间自带一段风流笑意,洒脱不羁,端的是玉树临风佳公子。

可所有人的目光,最后都忍不住落在了第三匹马上。

那是探花郎。

大宋规矩,一甲前两名赐绯袍,唯有探花郎,特赐绿袍。

无他,因为探花郎向来是最好看的那个才能当。

沈竹安今日,穿的便是一身深绿锦袍。

他本就生得白净,这绿色衬得他面如冠玉,唇若涂朱。

他头戴乌纱,两鬓插着皇帝御赐的粉芍药,随着马匹的颠簸微微颤动。

“天爷,这探花郎长得也太俊了些!”

楼下人群里,不知是哪家的大娘忍不住赞叹出声。

“那是徐家的女婿!咱们这一片的!”有人认了出来,语气里满是炫耀。

徐竹筱趴在窗棂上,下巴搁在手背上,目光穿过层层叠叠的人潮,落在那人身上。

他变了,又好像没变。

还是那个清瘦挺拔的身影,只是如今坐在高头大马上,被万人敬仰,多了几分她从未见过的威仪。

似乎是察觉到了那道熟悉的视线,沈竹安忽然微微侧头,向着玉酪居的方向看来。

四目相对。

隔着喧嚣的人海,隔着漫天的柳絮和飞舞的彩带。

他那双总是含着几分羞涩的眸子,此刻却亮得惊人,眼底漾开一抹极淡却极暖的笑意。

那一瞬间,徐竹筱心跳漏了半拍。

他没躲,也没避,就这样大大方方地看着她,仿佛这万丈荣光,这满街欢呼,都不及楼上那窗边的一抹鹅黄。

“哎哟,探花郎在看谁呢?”

“肯定是在看咱们!”

楼下的姑娘们顿时骚动起来,一个个把手里的手帕、香囊、鲜花,不要钱似的往他身上砸。

沈竹安被那铺天盖地的香囊砸得有些狼狈,微微低头躲闪,却又忍不住抬眼,再次往那窗口看去。

徐竹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手里团扇遮了遮脸。

“傻子。”

她小声嘟囔了一句。

林杏儿还在旁边说话:“我刚刚听咱们隔壁那屋子的小娘子们说,这状元郎早就有未婚妻了,是那个什么……国公府的千金。榜眼也是早早成了亲,孩子都满地跑了。如今这三个里头,就数你们家沈探花最抢手!”

徐竹筱挑了挑眉,没接话。

楼下的议论声顺着风飘上来。

“这沈探花虽是商户出身,可架不住人家长得好,又有才学,如今还是天子门生。”

“听说好几家榜下捉婿的员外都在盯着呢,就连那些个权贵人家,怕是也有动心思的。”

“动心思又如何?我听说沈家早就给他定了亲了。”

“定了谁家?”

“也是个商户女,好像是卖什么吃食的。”

“切——”一声不屑的嗤笑格外刺耳,“区区商户女,哪里配得上如今的探花郎?只要沈探花点头,多的是高门贵女愿意下嫁,那婚约还不是说退就退?”

“就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了,哪里还看得上以前的麻雀。”

徐竹筱手里的团扇停了停。

林杏儿却有些不高兴,想和他们理论一番。

被徐竹筱劝住了。

“嘴长在别人身上,咱们能说什么,过好自己的日子就是了。”

何况,他们家玉哥才不是这种人呢。

事实证明,徐竹筱没看走眼。

那帮等着看“陈世美”戏码的人,终究是失望了。

琼林宴上,觥筹交错。

不少达官显贵借着敬酒的名义,话里话外都在打听沈竹安的婚事。有的暗示自家女儿知书达理,有的明言愿结秦晋之好。

沈竹安只是一杯接一杯地喝酒,白净的脸上染了层薄红,眼神却清醒得很。

待酒过三巡,他忽然起身,在那金碧辉煌的大殿之上,众目睽睽之下,借着酒劲,即兴赋诗一首。

诗不长,也不华丽。

写的是青梅竹马,写的是两小无猜。

写的是巷子口那一碗热腾腾的馄饨,是考场前那一篮子用心良苦的干粮。

“……糟糠之妻不下堂,贫贱之交不可忘。某虽不才,然心中已有所属,誓不负之。”

最后这一句,他说得掷地有声。

满座皆惊。

那些个原本还想再说项的大人们,一个个面面相觑,最后只能尴尬地举杯,道一声“探花郎是个重情义的”。

这消息传回巷子的时候,苏棠正在院子里晒被子。

听完了邻居绘声绘色的转述,她愣了半晌,最后狠狠拍了一下被子,骂道:“这傻小子,当着那么多大官的面说什么死心眼的话!也不怕得罪人!”

骂完,她转过身,背着人偷偷抹了把眼泪。

“算他小子有良心。”

……

热闹过后,便是漫长的忙碌。

徐竹筱本以为考完了就能天天见着人,哪成想,这一中榜,两人反倒像是失踪了一样。

沈竹安这个探花郎自不必说,要拜见主考官,要参加同年宴,还得去翰林院应卯。

就连徐竹卿这个二甲,也是忙得脚不沾地。

徐竹筱坐在椅子上,百无聊赖地拨弄着算盘珠子。

“啪嗒、啪嗒。”

“这都第五天了。”她撑着下巴,叹了口气,“连个鬼影都见不着。”

林杏儿在一旁把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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