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时安拿起酒瓶往陆景卿的酒杯重新倒上一杯,想起什么,问陆夕瑶:
“你和宋夏是怎么认识的?”
陆夕瑶闻言,看他一眼,拿起一串烤玉米粒优雅吃下一粒,微微歪头想了一下。
“大概七个月前吧,在国家大剧院音乐厅听音乐会,在洗手间和她认识的。”
“洗手间?”徐时安笑,“是有什么事?”
陆夕瑶笑而不语。
见状,对面三位男人,貌似懂了点什么。
当时,陆夕瑶突然来了大姨妈,包包里又没有备卫生巾,正思索着怎么办时,洗手间有人进来。
她便问那人有没有备用的卫生巾借她,那人就是宋夏。
宋夏也没有,便说,“我去帮你买吧。”
陆夕瑶有些不好意思,毕竟音乐会还在继续,“这样会不会耽误你时间?”
“没事,你等着吧,我去买。”宋夏说完就走了。
等了大概半小时,她回来了,给她一包卫生巾。
宋夏给完就要走,陆夕瑶叫她等她一下。
速速弄好卫生巾,她走出隔间来到洗手台,看到了宋夏的模样。
陆夕瑶向她道谢,说要给她卫生巾的钱,宋夏说不用,挥挥手走出了洗手间。
音乐会还没结束,两人各自回去看。
结束后,在音乐厅出口,两人又遇到,便一起走,也由此真正认识,彼此加了微信。
两人同龄,宋夏是搞音乐的,陆夕瑶是拉小提琴的,两人聊得来,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不过论气质和性格,两人还是很不同的。
宋夏随性率真,总是透着一股子自由洒脱、悠闲自得的松弛慵懒感,拎得起放得下。
而陆夕瑶,出身豪门世家,身上自有一种温婉恬静的大小姐气质。
这也是宋夏看到她就叫她“大小姐”的原因。
不过,她表面看着温婉安静,性格却很开朗。
陆夕瑶回想起与宋夏的相遇,不得不感叹是缘分。
又吃下一粒玉米粒,细细咀嚼,她突然一笑。
“当时她刚跟华星签约不到一个月,还不知道陆少川是我哥,在我面前调侃八卦我哥。”
章书胤听着,含笑一问,“知道之后呢?”
“知道之后,她不认账了。”
陆夕瑶笑出声,“变脸极其快,一顿猛夸我哥,夸我哥不仅长得好看,还那么有能力,几年时间就把华星娱乐做到行业前头,简直是年轻有为,前途无量。”
“还说之所以签华星,有一半是冲着这么有为的老板来的。”
徐时安也笑,“所以,她是不是真的冲着你哥来的?”
陆夕瑶眨眼想了想。
“她是这么说,也不知道真假,不过我听说华星有很多艺人就是冲着我哥来的。”
边上,陆景卿听着,拿起酒杯缓缓喝了口酒,视线落在洗手间方向,眸光微微一暗。
“当时也是少川要签她的吧?”徐时安又问。
“嗯。”陆夕瑶吃完玉米粒,放下铁签,拿纸巾擦了擦手。
“你们去看一下她当时参加《明日之子》的表现,就知道我哥为什么会签她了,真的很有音乐才能,在舞台上,会被她迷死,在舞台下,又会被她笑死。”
“是吗?”徐时安和章书胤眉眼微挑。
两人平时几乎不看电视综艺,现在却也道,“我回去看看。”
正说着,宋夏从洗手间出来。
见大家看着自己,宋夏有些不解,回到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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