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水间外,林初晓扬起笑容,找回平常的样子,王妍和聂淑结伴而行,朝她点点头。
“昨天我妹校队在篮球赛得了第一,来找姐姐要奖励,淑淑你说我送她什么?”
“送……”
林初晓渐渐走远,听不清聂淑的回答,初秋阳光正好,走廊尽头的窗户洒下一地明亮。
沈之南邀请她看篮球赛也是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
北淮京华篮球联赛是林初晓和沈之南的共患难,自此她经常约对方吃顿饭、看看电影,甚至去公园散散步。
沈之南面上成天笑眯眯,实际难约得很,十次有八次都以没时间为由婉拒,荣获外号“清高哥”,池砚舟还劝她换个人追。
林初晓却不以为然,她只需要动动手指发发消息,根本没有付出成本,至于沈之南烦不烦,不关她的事。
何况她直球打得够多,总有能约出去的时候,帅哥掏钱请她吃饭逛街看电影,完全不亏。
某周五上午,她上完早八眼皮,准备回寝室补觉的路上,打个哈欠抬头的功夫看见了沈之南。
他站在斑驳的树荫下,目视前方,似乎在等什么人,一张360°无死角的帅脸引得无数女生侧目,当然也包括林初晓。
二人目光跨越零零散散的路人于空气中对撞,沈之南笑着向她走来,校园花圃的百合花没有彻底败,可以隐隐约约嗅到百合香。
“周末京华的篮球赛,你来吗?”
“周末啊,我好像有实训课,抽不出时间。”
沈之南失笑,“我查过你课表,实训课在下下周。”
“沈同学,”谎言被拆穿,林初晓抱着手臂,“你自己算算拒绝我几次?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说完甩脸走人,不听解释,留给沈之南一个决绝的背影。
京华篮球赛在露天操场举行,秋天蚊虫多,林初晓真心不想去喂蚊子,奈何室友黄恕清的男朋友是京华校队,她架不住室友央求,穿着长袖长裤来到隔壁京华。
操场的球员们挥汗如雨,场外也是呐喊声连连,球场里没有红色球服的11/号,林初晓眸光暗了暗,对这场篮球赛提不起一丁点兴趣。
四处张望,无意中瞥见篮球场绿色的围栏上有只橘白小猫,沿着边缘信步前行。
这比篮球赛好玩多了,林初晓和周围很多人同步举起手机,捕捉小猫的身影。
“晓晓,我突然肚子疼想去厕所,你帮我拍几张照片,”黄恕清捂着肚子跑远,还不忘叮嘱她,“19号,蓝衣服,拍几张帅的。”
林初晓镜头从围栏转向操场,锁定目标后开始抓拍。
秋夜清凉,晚风阵阵抚过花圃绿叶,吹乱少女碎发,路灯昏黄映照她精致的脸庞。
“拍什么呢?”
林初晓受人之托,拍照格外投入,丝毫没注意身旁悄悄站了人,“别说话,投篮的照片最帅了。”
“行。”
等等,声音好熟悉,侧目抬头见沈之南饶有兴致地盯着她,“拍完了?”
林初晓莫名心虚,主动划拉照片,“我是帮室友拍的,之前都在拍小猫。”
第一张是19号原地投篮,第二张是19号单手运球,第三张是19号前转身,第四张是19号顺步突破……第十张是19号。
林初晓越划头越大,见迟迟划不到小猫照片,她退出相机打算从相册找。
沈之南目光移向操场,笑意不达眼底,“京华这周有两场篮球赛,我的那场在室内体育馆,不会让人傻站着喂蚊子。”
“这样啊,”林初晓干笑,低头操作手机,似乎必须要给他一个解释。
“林初晓,我只跟你见面,并且只想跟你见面,拒绝的那几次是因为真有事。”
林初晓操作的手指悬停于屏幕,抬眸,眼前人嘴角依旧挂着体面的淡笑,但她觉察到一丝丝苦涩。
“什么意思?”
他吃醋了?!
沈之南不语,扭头离开操场,步伐奇快。
站在时光对岸的林初晓目送沈之南越走越远。
是啊,他应该大步往前走,带着不甘和怨恨咬牙往前走,直到彻底走出从前。
“初晓,想什么呢?”李佑迎面碰到心不在焉的林初晓,伸手往她眼前晃晃。
林初晓回神笑笑,“想花店晚上几点打烊,想回家做三鲜汤。”
“午餐还没吃到肚里就想晚饭?和我一起吃午饭去?”
林初晓上午的工作结束,通常是吃完午饭再回晨间花语,但今天情况特殊。
“不了,李佑姐,兼职店员晚上有考试,我要回去看店。”
林初晓朝李佑挥手告别,收拾好心情,赶到晨间花语与向妤交班,小姑娘走的飞快,身影迅速消失于视线。
下午新到一批鲜花,司机师傅帮忙卸货之后,她埋头在工作台处理花刺。
叮铃铃。
晨间花语玄关处风铃轻响,提醒林初晓客人光顾。
她条件反射般站直身子,扬起职业微笑,“您好,欢迎光临晨间花语,请问需要什么?”
来人看到她明显愣了一下,随后向前走了两步,试探道:“林初晓?”
女人好像认识自己。
林初晓上下打量女人,五官端正,中等身高,不胖,头发乱糟糟的,整个人看起来十分憔悴。
但她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这是谁。
“您是?”
女人继续走向工作台,“我是彭可,初三咱俩还是同桌,后来听说你考上了大学,再后来谁都不知道你在哪儿,没成想我们俩居然在宁南碰面了。”
听到彭可的名字,林初晓再次望向女人,她记忆中的彭可是个眼睛亮晶晶的圆脸姑娘,五官舒展,爱笑。
眼前的彭可有少女时代的影子,却感觉被人抽干了精气神,叫人认不出。
彭可捕捉到林初晓一闪而过的错愕,似乎知道自己状态不好,扯起一抹苦笑,“我变化很大是吧?这两年只顾在家照顾孩子,也没有时间打理自己。”
同龄人结婚生子步入人生下一个阶段,林初晓多少有点惊讶,“你都有孩子了?”
“是啊,我女儿已经两岁了。”
彭可笑笑,提及女儿语气尤其温柔。
“先生是宁南人?”
彭可点头,“对,他家里有个小公司,条件挺好,我和他是大学同学,一毕业就结婚了。”
“婆婆今天要来我们家,我想买束她喜欢的蝴蝶兰。”
她说话时手指不由自主地攥紧托特包的肩带。
林初晓应声拿出几种不同种类的蝴蝶兰,粉白、浅粉、紫粉、橙黄,色不同,形态也不尽相似。
彭可端详良久,选中那株紫粉色的蝴蝶兰,“上次我买了束粉白色的蝴蝶兰,婆婆说我咒她早死,还是选个喜庆点的颜色吧。”
林初晓将丛紫粉色的蝴蝶兰抱到工作台,附和,“长辈都喜欢大紫大红这种喜庆颜色。”
彭可叹气,自嘲一笑,“她觉得我是小地方来的,和他们家门不当户不对,整天明里暗里说我配不上她儿子,我送什么她都不会喜欢。”
林初晓垂眸,放缓手中动作,“你先生呢?他总会帮你吧。”
门不当户不对的感情,双方应该十分相爱才能修成正果。
彭可低头看了看鞋尖,目光落在林初晓翻飞的手指上,语气寂寥,“刚结婚的时候还好,这两年他的一些亲戚朋友因为妻子得力,事业蒸蒸日上,他就后悔了。”
林初晓打蝴蝶结的手指不自觉顿住两秒,一时无言。
真心的确瞬息万变,承诺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一文不值。
盛放紫粉色的蝴蝶兰包起来很漂亮,抱在怀里衬得人知性恬静,彭可付钱转身离开时,林初晓送她一束铃兰花。
繁多细小的花头以绿叶点缀,彭可微微愣神,喃喃,“我结婚的手捧花就是铃兰花,真漂亮,晓晓,谢谢你。”
铃兰花寓意幸福即将到来,婚姻没让幸福到来,徒增憔悴。
“放心,你在宁南的消息我不会说的。”
多年未见的同学推门离开,林初晓简单收拾下工作台,继续打理余下的花枝。
叮铃铃。
玄关处的风铃再次因为玻璃门开而响动,循声望去,池砚舟穿得板板正正出现在店里。
蓝色蝴蝶结缎面衬衫搭配黑色西装裤,肩上挎着链条包包,她上次穿那么板正还是毕业答辩。
“你去面试?”
池砚舟就地转了一圈,把包放下,走到工作台旁边,抄起另一把剪刀,帮林初晓修剪花枝,“林老板看我怎么样?”
“什么意思?”
池砚舟冲她挑眉,“你前两天不是说上班太累,想再找个全职员工,你看我能胜任吗?”
林初晓上上下下打量她好久,“你不是致力于躺平一生吗?怎么突然想工作了?”
池砚舟用力剪下一截花枝,语气坚定,“APP成天给我推送年轻人作息颠倒,饮食不规律,最终重病身亡的帖子,我感觉是时候改变一下了。”
原来是为了身体,林初晓大力支持闺蜜的决定,当即雇用她。
“晚上有时间吗?”
池砚舟狐疑,“今天有急单?”
晨间花语唯一一次亮灯到凌晨是富婆豪掷千金的急单。
“no,no,no,我们去庆祝一下。”
是庆祝,也是借酒消愁,更是宣泄情绪。
于是梧桐区新开的KTV星荟,成了她们的最优选。
星荟挑高近十米的大厅,一盏由无数水晶片构成的流云状吊灯倾泻而下,穿着剪裁合体旗袍的接待员微微躬身,笑容恰到好处,引她们去预约好的包厢。
现代简约风的包厢装有高清投影幕,无线麦是舒尔的,甚至配有防喷罩,音响高音清亮不刺耳,低音深沉无杂音,沙发是真皮,酒杯是高端水晶杯,就连水果都是进口。
不枉她斥巨资。
池砚舟和林初晓手里一人握着一个话筒,忘情对唱,虽说十个音九个不在调上,但胜在高兴。
服务员敲门三声后进入,送上一蛊新店开业的赠酒,“这是我们老板酒庄新酿的酒,甘甜醇厚,但酒精含量高,请适量饮用。”
池砚舟倒了半杯,浅尝几口,醇厚甘甜,回味无穷,“晓晓,这个酒好喝,一点不酸。”
说着替林初晓斟上一杯。
闺蜜俩边喝边唱边聊天,完全忘记了服务员的叮嘱,高脚杯里的酒再次见底,林初晓捞起酒蛊发现酒已经喝光了。
“突然好想他。”不知道是不是酒精刺.激大脑,林初晓不受控制地想他。
“谁?”
林初晓颓然道:“沈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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