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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第 15 章

小说:

天生大佬

作者:

苏真

分类:

古典言情

程锦年不会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一家身上。她想起一个人,章守愚,上次《无名》发表后,是他主动写评论文章,把她推到了读者面前。

那个人上次帮过她,也较为欣赏她的才华,更熟知她上篇文章的结构伏笔,按照她半桶水的心理学知识,帮过一次的人更容易再帮第二次,不过就算他不帮,她也不会损失什么,这只是备用路子而已。

反正她也没有多少人脉可用,多寄一份证据又不费事。她决定多线并举——编辑部那边需要作证,章守愚这边试着,谁愿意站出来都行。

想要说服所有人,证据是最重要的,她坐下来,开始梳理手头的东西。

她从抽屉里翻出那只牛皮纸信封,把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摊在桌上。

《归去来》的原稿,《海城小说月报》的汇款单,上面有日期,也许是为了显示重视,给她发稿费的时候,向来都是收了稿子就给,这篇《归去来》差不多五千字,千字五块,就是二十五元,单据上日期和钱数,写的清清楚楚,吴德明《疯女》的头版也放在一边。

她按时间顺序摆好,汇款单上的日期是10月22日、10月24日,那是《海城小说月报》收到稿子后给她汇第一笔、第二笔稿费的日子。而《新声周刊》的出版日期是10月27日,比汇款单晚了几天。

她心算了一下,她自己写《归去来》,从构思到完稿,花了整整三天。查资料一天,中间检查好几遍,誊抄又花了一天,这还是她有成熟商业套路的前提下。

几千字的小说,从构思到落笔,即使是熟手,没个五六天也不一定能写出来。

而《新声周刊》那边,从她第二次投稿到对方出版,中间只隔了三天。三天时间,去掉周刊校稿排版印刷,怎么着也得一天,那么留给吴德明的时间,就剩下两天了,他要从无到有写出一篇几千字的小说,时间差就是铁证。

更何况,吴德明以前的写作速度又不是秘密,她只需要把这点写上,请海城小说月报作证,就能形成更有力时间链条。

但这不够,她要彻底捶死吴德明,让人知道自己不是好惹的,她还需要更多东西。

她翻开自己的原稿,找到当初写《归去来》时留下的几处暗记。

不是刻意的藏头诗,是她在写稿时就随手做下的记号。

程锦年翻开笔记本,把当初写《归去来》时埋下的几处伏笔一条一条列了出来,这些是她在写稿时就留好的。

第一处节奏伏笔,《无名》的叙事节奏是,短句为主,偶尔用长句破节奏。《归去来》完全复制了这种节奏模式,短句推进情节,长句用于情绪爆发点。

吴德明抄的时候没有跟她上一篇对比,节奏根本没改,这个行文习惯跟他平时的写作风格不匹配,她手里还有上次样刊刊登的,吴德明的《狐妖记》,惯用长句,还有特别多的形容词,这就是证据。

第二处结构伏笔,《无名》是“三次预言应验”的结构,第一次应验时以为是巧合,第二次开始怀疑,第三次才揭晓真相。《归去来》复制了同样的结构,沈玉棠的复仇分三步走,把他们整治破产、寄送证据、让那些反派们狗咬狗。每一步都在上一章埋下伏笔,下一章揭开,这种结构上的呼应,是一脉相承的。

显然吴德明没这么写过,他的故事是恩爱缠绵,基本上女鬼、狐狸、大家小姐上来就开始倒贴穷书生,主角很顺利,没什么波折。

第三处住处伏笔,沈玉棠从监狱逃出来之后,改名换姓,在广州做生意,她住的地方不在闹市,在一片竹林旁边。程锦年写那段的时候,用了一段话来描述那片竹林,竹叶密密匝匝,月光只能从缝隙里漏下来,落在地上,碎碎的。

她原文写的是:“沈玉棠每天傍晚坐在窗前,看月光从竹叶间漏下来。她看着看着,就会自我怀疑想起自己是谁,不是沈玉棠,在这里分明应该是林间月。”

这是用了“林间月”这个笔名,吴德明抄的时候,把这段改了,改成了白雪梅。他倒是看出来后面林间月是笔名,前面的月光下感叹变成了白天,于是就变成了,在竹林白天感叹自己是白雪梅。这个关联性非常莫名其妙,毕竟文中时间轴是夏天,没有雪,没有梅花,这个联想怎么产生的。

更何况带有笔名的伏笔还有,“她的故事,就像是林间的月光,看似柔和,实则刺骨冰冷。”这是个合理的比喻义,但是吴德明改成了是雪地的白梅,看似柔和,实则刺骨冰冷。

她把这几处伏笔用红笔在原稿上圈出来,在旁边写了几行说明。是为了更好对比,让编辑看清楚,能让抄袭者无处遁形。

一个人可以抄走情节,抄走句子,甚至抄走标点,但他抄不走一个作者藏在字缝里的写作习惯。

她把证据装进信封,寄了出去。信末她写了一句:“《无名》和《归去来》是用同一个骨架撑起来的。吴德明改得了名字,改得了情节,但改不了这个骨架,一个看不到骨架的人,写不出这样的文章。”

汇款单原底她是要留着的,但是寄出去的证明又需要这些作佐证,这个类似民国的时期,还没有复印件出现,这难不倒程锦年,她去了趟邮局。

柜台后面还是上次那个戴老花镜的老头,她把汇款单递过去:“先生,我想请贵局出具一份这笔汇款的正式抄件。我们这边要打个官司,需要邮局的官方凭证。”

老头接过汇款单,翻来覆去看了看,又看了看她:“要抄件?你把收据拿出来。”

程锦年早有准备,从兜里摸出收据条,一并递过去。老头接过来,低头核对了片刻,站起身来,从身后的铁皮柜里翻出一本厚厚的登记簿,一页一页地翻。

翻到某一页时,手指停住,把那页摊开给她看:“这笔汇款,10月21日汇出,10月22日到账,存根在这里。第二份是10月23日汇出,10月24日到账。”

程锦年低头看了看登记簿上的记录,日期、金额、汇款人、收款人,都记得清清楚楚。她抬头问了一句:“请贵局抄三份正式副本给我,盖上贵局的章,用作凭证。”

老头犹豫了一下,应了一声,他从抽屉里抽出几张印着邮局抬头的正式凭证纸,提起毛笔,把登记簿上的记录一字一字抄了下来。抄完之后,他从抽屉里摸出一枚印章,蘸了红印泥,在凭证上盖了下去,又从另一个抽屉里取出一枚更小的印章,在日期处盖了一个骑缝戳。

“拿去。”他把凭证纸递给她,“这可是邮局的正式凭证,你收好。”

程锦年接过那张凭证纸,看了看上面两个红戳。她把凭证折好,塞进信封里。

把所有证据装进一个新的牛皮纸信封,信封上写下《海城小说月报》的地址。程锦年又拿出另一个信封,把同样的一套证据寄给章守愚,地址是他刊登在报纸上,用来接收文人主动投稿,从而好进行文章点评,留下的联系方式。

这事得让人觉得她委屈才能愿意使力气,程锦年在信封里夹了一张便条:“章先生:上次蒙您大力推荐,深为感激。今又有一事相求,如今吴德明抄袭我的小说抢先刊登于《新声周刊》,证据附上,先生若愿执笔,敝人感激不尽。若不便,也绝无怨言。落款,林间月。”

普通寄信有时候同城未必同日到,正好还在邮局,程锦年把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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