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真会胡说八道。”罗晓澍语气平静,可这瞒不过卢卡斯。
“你耳朵都红了。”
“闭嘴,”罗晓澍一指门口,“你可以滚了。”
“那可不行。”卢卡斯扯了把椅子,往他旁边一坐,“快承认吧,你也喜欢她,对不对?”
“承认又怎样?”罗晓澍顿了顿,忽然椅子一转,直视他,“你是要跟我做情敌吗?”
卢卡斯呆了一秒:“……哇欧。”
“哇欧是什么意思!”
“就是很带劲的意思。”
罗晓澍瞪他:“你耍我是不是?”
卢卡斯紧抿嘴唇,喉咙里吭吭直响。
“你这么兴奋干什么!”
“我有吗?”
“要笑就笑出来!”
“哈哈哈哈哈!”卢卡斯终于按捺不住,“放心啦,我是在帮你啊!”
“帮我?”
“对啊,你们看起来很登对。”这家伙哪还坐得住,在他旁边蹿来跳去,“带她去灰天使,一起唱歌,好不好?快谈恋爱吧,我看好你们哦!”
“你真的太闲了,”罗晓澍用手肘顶他,“我的键盘部分,你练下来了吗?别忘了下周就要演出!”
卢卡斯缩缩脖子:“那个嘛,改过了还是很难啊……要不,你再编得简单点儿?”
罗晓澍给他一个大大的白眼。
“别这么紧张嘛,”卢卡斯又开始挤眼睛,“我只是觉得你需要恋爱。恋爱能让人写出更好听的歌哦。”
“啊哈,原来这才是重点。”
卢卡斯揽住他肩,笑:“你现在没法练琴,谈谈恋爱写写歌,不好吗?”
这下,罗晓澍挣开他的手:“谁说我没法练琴。”
糟糕。卢卡斯立马意识到说错了话,看他转身上楼,忙追过去,一叠声道歉:“我错了。我错啦。亲爱的澍,我的雨神大人,天啊,不要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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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清霭当晚熬夜了。确切地说,她熬了个通宵,一整夜都在看“灰天使”的视频——卢卡斯推给她的,他们乐队在网站上的视频号。
他送她回去,一路上都在滔滔不绝地讲灰天使,讲罗晓澍。
……我们乐队成立好几年啦,可要不是澍加入乐队,我们现在还默默无名呢。
澍真的很厉害,我觉得他天生就该玩音乐——
你见过他在舞台上的样子吗?
——当然见过,可没见过他和乐队一起的舞台。
周清霭回到宿舍,迫不及待上网去搜。
这一搜不要紧,她发现“灰色拉斐尔”竟是一个新近大受欢迎的乐队,频道在某网站开通不过半年,已有10来万关注,对于素人而言相当可观。
更让她惊讶的是,罗晓澍在乐队中的表现非常亮眼。
原来他真的不只是钢琴弹得好。在这个乐队里,他玩键盘、吉他、架子鼓,还会吹萨克斯风!编曲一栏全是他的名字。
而其他成员也都是多面手,比如卢卡斯,高音萨克斯风吹得相当漂亮不说,还担任乐队主唱。
他们乐队的演出风格也因此格外多样化,上传的视频里,有的是萨克斯风四重奏,有的是原创的纯器乐合奏,也有流行歌曲的改编翻唱,其中一首点击量已过百万的《Engels》改编得特别惊艳,编曲新颖,和声流畅,整个乐队在舞台上活力四射,相当有感染力。
卢卡斯说,如果能出原创歌曲,灰天使一定能火。
他们都很期待罗晓澍,希望他能给乐队写歌——他古典乐底子扎实,乐感超好,写流行歌绝对不成问题,只可惜一直以来他都更倾向于纯器乐,对走流行乐队方向不是很热衷。
哪怕是纯器乐,也很好听啊。周清霭觉得他们把流行歌曲改编成的器乐合奏都很精彩,以她个人感觉来说,甚至比原曲更耐听。
她看完了乐队主页上的所有视频,又翻遍网站,找所有与他们有关的内容。
有一段简短的自媒体采访,周清霭看了好多遍——那是在某个室外音乐会的后台,乐队刚刚结束了一场器乐表演,几个年轻人穿着一色的白T恤黑马甲,戴着帅气有型的英伦风礼帽,在夜色里愉快地谈笑。
“……我们还没有给自己定义。”当被询问到想做什么样的音乐时,罗晓澍用流利的英语回答,“我觉得音乐是自由的。”
对着镜头,他微笑着抬一抬帽檐,自信而优雅:“我叫罗晓澍,来自中国。”
视频里,有人激动地尖叫。
周清霭也想尖叫。
她情不自禁,一个接一个视频看下去,喜欢的又反复看,连下面的评论都一一看过来,德语的,英语的,不认识的单词也去查出来,就想看看别人是怎么夸他的,简直像个狂热的粉丝。
要不是莎拉的电话,周清霭第二天可真爬不起来。
仍在法国出差的女房东,不忘给她安排工作,说是三楼她房间的一些衣服需要送去干洗,还有一项修整庭院的大工程需要她帮忙。
周清霭就给罗晓澍打电话,想问他是不是还想吃昨天那些菜,她好顺路先去超市买点食材。
没打通。
过了一会儿,一个微信添加好友的申请发了过来——可能是卢卡斯推给他的。
头像就是一个大大的楷体“澍”字,笔画分明,严正清晰,一目了然。周清霭忍不住乐,他到底是多想让德国朋友们记住这个汉字啊哈哈。
加上微信,罗晓澍发了个笑脸。
周清霭忙把问题打进去。
他回复:今天去朋友那儿,不在家吃饭。
周清霭多少有点失落:哦,好。
隔了一会儿,手机又响:你什么时候到?
三点吧。
好。
听起来,是会等她的意思?
又是个雨天,周清霭下了语言班的课,误了一趟公车,赶到紫藤街时已过了三点。她按了门铃,院门立马就开了——果然,是在等她对不对?
周清霭怀着期待走进去。春雨中的庭院浮着一片清浅的绿意,有乐声风铃般遥遥响着。隔着细密的雨帘,她望见白色门廊下,罗晓澍穿一身浅蓝牛仔,正抱着一把吉他坐在原木长椅上,而他裹着护具的右手竟在拨弦。
她紧跑几步冲进门廊,目瞪口呆。
罗晓澍抬头,朝她一笑。
“你的手……没事吗?”
“我在练三指法。”他笑,“以前没机会练,现在正好。”
弹吉他右手要用到无名指的,周清霭可不知道还有什么三指法。那道划破他手心的伤口模样又浮现眼前,她莫名打了个颤,差点脱口而出——别太勉强!
可是看见罗晓澍微微凝眉,正专注地练一个和弦,一时竟出不了声。
昨晚在视频里看到的,在舞台上活力四射的人就在眼前,这种感觉十分奇妙。周清霭抿唇,觉得他弹吉他的样子和弹钢琴比起来,是不一样的帅——
“耶!”他弹出那个和弦来,兴奋地低叫一声,而后顺势又弹了一小段。
雨点轻敲廊檐,发出活泼的声响,仿佛在应和着那清透悦耳的琴声,一时间,连这阴郁的天色似乎也不再沉闷。
周清霭忍不住问:“你到底会多少乐器啊?”
“嗯?让我数一数。”他摸摸下巴。
还要数,那得会多少种?周清霭正感慨,手机忽然叮咚连响,低头一看,微信进来好多消息,全是罗晓澍发的,一个接一个,各种各样乐器的图片,好些她根本不认得,名字也叫不出的那种,一连收了几十来张图——
她惊得差点叫:这些都会?你还是人类吗?
却见罗晓澍放下手机,伸了个懒腰:“这些都是我不会的。”
“……”
这是什么另类的谦虚方式啊。周清霭想给他个白眼。
却听罗晓澍问:“你呢,学过什么乐器吗?”
周清霭犹豫:“小时候,学过几年钢琴——”
见他眉毛一挑,她连忙补充:“就是考级用的,完全被逼的,早忘光了!”
罗晓澍笑:“所以不喜欢钢琴,是吗?”
初遇那天,她的确说过不喜欢,没想到他还记得。
他放下吉他,一副要问个究竟的架势:“那有你喜欢的乐器吗?”
周清霭眨了眨眼。她没打算说的,可是被这样郑重其事的眼神望着,不由开口:“……我学过一点点口琴。”
罗晓澍似乎来了兴致:“你喜欢那个声音?”
“嗯,”周清霭挠挠脸颊,“听起来,很纯真的感觉。”
他微笑着看她:“那我可以听你吹吗?”
周清霭脸红:“不行的啦。忘光了。”
“再捡起来啊。”
“不,不行的。”
周清霭连连摇手,逃也似的上楼去。开玩笑,当她是他那样的天才吗?
需要送去干洗的衣服翻出来,小山似的一大堆,足足装了三大袋。她费力地拎出去。
没想到罗晓澍还坐在门廊那儿。他放下吉他,来拎她手中的袋子。
“可别——”
他已用左手抢过两只袋子:“挺沉的呢,这是要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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