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清霭做了一个梦。梦里她还是十五岁,流着眼泪,徒劳地在垃圾箱里翻找。爸爸买给她的口琴,从四岁那年开始,一共十一支。每次吹完她都会洗干净,拿绒布细细擦干,收进盒子里的口琴。
再也找不到了。
她偷偷买了火车票,写了一封诀别信——给妈妈的。
她要去找爸爸。
梦里却没有爸爸的身影。梦里只有灰烬。车票的灰烬,信的灰烬。
她哪里也没能去成。
——你再也不是十五岁了。
她醒过来,眼前又晃过这一句话。
真是神奇。她似乎从未想过,这句话会如此有力量。
桌上放着那支新口琴。他买给她的。
她拿起来,用指腹轻轻摩挲上面的花纹。淡金色的外壳,微微凸起的logo,整齐的音格。它在她手心里,这种久违的沉甸甸的手感,仿佛忽然链接起了过去,又点亮了现在。
你再也不是十五岁时,那个无能又无助的女孩了。
周清霭爬起来,推开窗。新鲜的空气涌进来,肺叶张开,好像得到新生的翅膀。
-早上好~
手机上跳出一个愉快的表情包。
-今天该教我震音了吧,周老师。
周清霭忍不住笑。
最好的一件事,是我不再是十五岁,又遇见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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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清霭隔天再去紫藤街,带着洗好烘干的那件米白色帽衫。
-你喜欢就留着穿吧。
她在微信上问罗晓澍,他全不在意。
-如果不喜欢再还我。
……其实还是挺喜欢的。
可她去网上一查,那牌子原来老贵,平白收他这么贵的一件衣服,好像不大好。
想来想去,决定还是洗干净了还他。
学生宿舍的洗衣房一向没什么人,结果那天,她刚从烘干机里拿出帽衫,就遇见祝歆来洗衣服。
她往帽衫扫了两眼。
“你这衣服新买的?”祝歆问。
“……嗯。”周清霭半个字也不敢多说,拿了衣服就想走。
“我记得这牌子很贵啊,你不还说要打工攒钱?”
周清霭只好胡讪:“心情不好,买衣服解压嘛。”
“我看你最近心情挺好啊,时不时地哼个歌什么的。”
有吗?
祝歆大概就是随口一说,周清霭不敢再搭腔了,趁她低头收拾衣服,连忙溜走。
车到紫藤街,一下车她就看见几棵蓬蓬勃勃的粉白色花树,不由得心情大好。一路走去罗晓澍家,她忽然意识到自己还真是在哼歌,那首《Topoftheworld》——
Suchafeeling’scomingoverme这样一种感觉突然涌上我的心头
ThereiswonderinmosteverythingIsee眼中所见几乎都充满神奇
……
似乎从未有过如此符合这首歌的心情,甚至连走路都雀跃起来。
在罗晓澍家里,迎接她的同样是笑声。进去一看,罗晓澍和卢卡斯坐在客厅里。
“快来听!他在学中文歌。”罗晓澍笑着招呼她。
卢卡斯抱着吉他,表情有一点窘:“刚才唱得不对吗?”
“你唱给她听。”
于是卢卡斯做出气运丹田的样子来,吼:“死了都要爱——”
讲道理,他这一嗓子还真不错,吐字清晰不说,C5也飚得非常有质量,周清霭忙给他鼓掌,哪知道他就停下来了。
“他只学会这一句,后面的都不行,”罗晓澍笑着拆好友的台,“中文歌咬字难一点,这个音高他已经咬不准了。”
卢卡斯猜到他在说什么,一脸不服气:“那你来唱!”
罗晓澍瞥他一眼:“是你喜欢这首歌,我又不喜欢。自己喜欢的歌唱不好,那才是打击。”卢卡斯作势要揍他。
周清霭看得直乐。
卢卡斯离开后,她把帽衫还他。
罗晓澍倒像是有点意外:“真的不喜欢?”
“呃……”周清霭被他问得,不知道怎么答。
看她支支吾吾,他把衣服放到一边,没什么表情:“好吧。”
他起身走开,也不知是不是不高兴了。
周清霭想了想,决定还是换个话题:“今天要准备晚饭吗?”
罗晓澍往她右手看一眼:“不是说了吗,伤好之前不能做饭。”
就那么点儿擦伤,这会儿都结痂了,戴上手套干什么都不耽误的。周清霭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他说:“今天有别的事拜托你。”
……总觉得他是故意给她找事做,好给她计工时。
“你的口琴不用教了吧。”
“不是口琴,是这个。”罗晓澍拿出一个小型的手持摄像机。
“我们乐队今天晚上演出。”他解释,“平常都是安东尼负责拍视频的,可他刚好有急事回家去了,最近都不在,所以只能交给你了。”
看看那个黑乎乎的玩意儿,周清霭十分无语:“这我从来没用过,不会啊。”
“那就学啊。”看她像要打退堂鼓,罗晓澍提醒,“魔法还在哦!”
“为什么还在。”周清霭嘟哝,“说好了只到你学会口琴。”
“没说过。”他面不改色地耍赖,“我说在就在。”
周清霭很想给他个大白眼。手却已经伸过去,把摄像机接了过来。
“你们这是要之后放上网的?”
“对,主要就是个记录。你看过我们视频号里以前发的那些吗?”
“看过。”
“觉得拍得怎样?”
……不怎么样。
周清霭记得那些视频,音质问题不大,但画面——全是远景,连人脸都看不清,害得她看视频时老是下意识地想用手指去划拉屏幕,想把画面放大了,看脸看个仔细……
“不怎么样,是吧?”罗晓澍笑,“所以呢,你再不会拍,也不可能拍得比那还差了。”
“放心拍吧!”
“实在不会弄,你就用手机拍也没问题。”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周清霭哪还有拒绝的余地。
当晚就要演出,她紧急上网去搜这款摄像机的使用方法,各种拍摄、运镜技巧什么的也查了一堆,只看得头晕脑胀。
卢卡斯开车来接他们时,她才想起来:“你也要演出?”
罗晓澍弯起嘴角:“没错儿。”
周清霭瞪大眼睛:“怎么演?”前两天还说不能弹琴呢!
“就这么演啊。”他眨了眨眼。
“用这双手?”
“嗯,就用这双手。”他眯着眼笑了。
那是什么样的笑容呢,有一点狡黠,有一点可爱,更多的是自信,简直让人嫉妒。
简直让人想要捂脸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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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地点是市中心一家很大的酒吧。
周清霭刚进去,就被里面轰响的声浪包围了。
舞台上的说唱歌手,正在卖力地用德语单词轰炸她的耳朵。台下人群拥挤,放眼望去,一片林立的手臂随着节奏摆动,灯光在曈曈人影间来回扫射,好像在监视哪位没有举起手臂的人——
罗晓澍拉她一下。
“等他们下去就好了。”他凑在她耳边说,“跟着我走。”
他的气息弄得她脸颊发烫,可她也不怎么想躲开。
周清霭跟他挤到前排,舞台上的声浪越发响亮,音箱轰得她心脏乱跳。
坚持了一会儿,这位歌手总算下去了。周清霭舒一口气,接过罗晓澍递来的饮料。
“没酒精的。”他说。
周清霭看他一眼。有酒精的也没事。她其实很想这么说,可是想想还有拍摄任务,也就咽回去。
罗晓澍说:“那拍摄就拜托你,我去后台了。如果你觉得有必要,也可以上舞台去拍,我跟工作人员打个招呼。”
周清霭下意识扯住他袖子:“你真的要表演?”
“对啊。放心吧。”
他的身影消失在舞台后。一会儿功夫,四个年轻人出现在台上,开始调试乐器设备。周清霭刚打开摄像机,台下已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和口哨。有人大喊:“澍!”
忽然之间,刚才松散的人群都往舞台前涌来。
周清霭瞪大眼睛。台中央放着一架键盘,后面站着卢卡斯;鼓手雅各布胖胖的身影坐在架子鼓后;吉他手奥托、贝斯手乌维站在舞台两侧。他们都穿着黑色T恤和牛仔裤。
没看到罗晓澍。
站在周清霭身侧的女孩忽然尖叫了一声,把她吓了一跳。这一抬头,就见一个瘦高的人影走上舞台来。
破洞牛仔裤,黑色卫衣,棒球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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