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太阳落在后脖颈的皮肤上,像烙铁一样滚烫。
望着水平如镜的水面,传福把牙齿咬得咯咯响。
水面浑浊,像一口泥浆池,让人难以看清水下的动静。
“噗通!”
巨大的涟漪由一个点发出进而扩散开来。
能在水下面制造出这般动静的还会是一条体积多大、几斤几两的鱼啊?
在这口鱼塘里,一定隐藏着什么秘密,传福真想跳下去一探究竟。
可是早前何郎中和山娃儿二人的劝阻也并非毫无道理,执意要下水是很愚蠢又很莽撞的一件事。
日头很大,炽热的阳光落在水面就急剧降温,晒不暖满池塘的浑水。
水下情况不明,贸然跳下去,别说能否找着孩子,自己能不能上来都不一定。
河里说不定还有其他的活尸,那些东西不怕热不怕冷,在水里说不定更灵活。
尽管快要把寻子的念头冲昏头脑,传福还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无论如何得想一个办法,让自己既能毫无顾虑地下水,又能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就这么办吧!”
办法总比困难多,传福扭头往家跑。
哪怕有人在叫他,似是何正林的声音,他也没想着回头,劝解是无用的,阻止是无效的。
时间是宝贵的,在他完成这个心愿之前,不能浪费一分一秒。
传福不能确定这个办法能否行得通,但遇到困难了,就得想办法去解决,即使最终无功而返,也是付诸全力去尝试过,失败了也没什么好可惜的,人生最重要的就是不留遗憾。
一回到家,传福便翻箱倒柜,又把来富老爹和雪莲大娘吓得连嗝都不敢打一个。
传福一家家境并不富裕,屋子内外没什么值钱东西,更没有铁质的防身武器。
这个家里由金属制成的东西只有屈指可数的几样,铁锅,铁铲,各种样式的农具,这些都是吃饭的家伙,刀耕火种的,少一样都不安稳,可不能拿来用。
突然想到什么了,传福眉毛一挑,急匆匆地跑进卧室,在窗台上摸到了几枚铁钉。
这几根铁钉是头一天加固房子用剩的,铁钉之上已有生锈的迹象,却依旧透着金属特有的冷硬的光。
传福眼睛一亮,又从灶头边取来一把火钳,顺便把铁锤也放在了灶头上。
他抱了一大捆柴禾,也不讲究形式,横七竖八地放置在灶膛前,准备随取随用。
先往灶口塞上一些松针等易燃物,用火柴把火给点燃,再往里头放几根小木棍,等火势稳定下来,塞上一些胳膊小腿粗的木柴。
传福把架在灶口的铁锅取下来,随手放在地上,锅底一挪开,这火势就越发嚣张了,火苗呼呼地往上窜,木棍燃烧发出噼啪的声响。
不太知道打铁炼钢要多旺的火,总感觉火力不够,传福蹲在灶前,继续往灶膛里添柴。
待灶膛里的火越烧越旺,传福立即拿起火钳,夹住一根铁钉,让它在火光中渐渐被烧得通红。
铁钉在高温下慢慢变色,变成明亮的红色,冒着刺鼻的青烟味儿,恐怕再炙烧下去,会融化变成一滩暗红的铁水。
传福不敢有丝毫懈怠,找了个较平整的地方,一边用火钳牢牢夹住灼热的铁钉,一边用榔头在迅速在烧红的铁钉上面反复捶打,想在铁钉冷却之前,把它塑造成其他的形状。
传福没有干过铁匠的火,自己上手才发现没有经验的人来干这活儿纯熟折磨,这第一次打铁的经历,并没有给他留下好印象。
不知道是不是力道用得不对,这铁钉不太配合他,被铁锤砸歪,被铁锤砸歪,就是不按照他希望的形状进行变化。
又反复把铁钉烧红了好几次,给铁钉拗了好几次造型,眼前的成品才令传福满意了。
看着面前这根细细长长的铁丝,虽然扭曲的关节太多,弯弯绕绕太多,但对比之前的几次试验,已经算得上很匀称了,传福嘘了一口气,这根铁丝太难得了,虎口都被震麻了。
打了一盆水过来,传福把灼热的铁丝浸入冷水,伴随着“滋啦滋啦”的声响,大量白烟腾起,遍体通红的铁丝恢复了原来亮丽的色泽,在阳光下显得锃光瓦亮的。
重复同样的工序,传福把剩下的铁钉全都敲打成了铁丝,到这最后一根,他对这活儿已经有些得心应手,成品可算是稍微笔直了一些。
打铁很费工夫,弄这几根铁丝花去一个半时辰,进度再不加快一些,天就要黑下来了,非但鱼塘的水会变得更冷,下水的危险系数也会变高。
传福在家里柴堆上翻找,挑了好些相当于成年男子脚趾头那么粗的木棍,又在长度上进行了一番筛选,对着手臂和小腿进行比划。
之所以对木棍的长短进行精挑细选,是想让它们正好适合绑在手脚上,入水后,也许会上演一场格斗,预防起见,得做好充足的防御,以免被活尸冷不丁地咬上一口。
传福把家里的麻绳找来,这麻绳太过粗壮,捆绑起来非常不合适。
好在这麻绳是由好几股细绳拧在一起编织成的,拆起来也很方便,起个头往下一拉一扯就是了。
传福把木棍一根一根地绑在自己的胳膊和腿上,用铁丝拧紧,再用麻绳包裹一圈,手腕、脚踝这些容易被咬伤的地方,一定要绑得严严实实。
传福确保各根树枝之间留有一定空隙,做到不会影响活动,又能起到很好的防护作用。
要是把全身都包裹起来反而是个不小的负担,像大腿臀部和胸腹部这些地方,他并没有给予特殊处理,如果真有活尸在水下面,待活尸冲着自己游过来的时候,先用小腿或者手臂挡住即可。
全副武装之后,传福试着活动了一下手脚,虽然有些笨重,但手和脚还能灵活地伸展。
脖子暴露在外,还是不够安心,传福只好在自己的脖子上缠了几圈粗麻绳。
做完这一切,传福拿起一把镰刀别在腰上,是他平时割草割稻用的,比短柄刀好用,也比较方便携带。
这镰刀好久没有打磨过,锈迹斑斑的,虽然刀刃不算锋利,但总比赤手空拳强。
很滑稽,可心里踏实就得了,传福上下把自身装束打量一番,没有什么遗漏了,深吸一口气,推开家门,再次走向鱼塘。
何正林正在鱼塘边来回走动,看到传福这副打扮,吓了一跳,差点没认出来是谁。
“传福,你这是……”
“我要下水。”传福简短地说了一句,走到鱼塘边,一屁股坐在岸上,试探着把脚伸进水里。
这太阳直射水面好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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