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应兰临走时,收拾了两个包袱。一个包袱里装的是衣物,另一个包袱里装的是金银细软,这些拿去当了,已足够让他们舒舒服服地过上一段日子。
他和铁鹤私奔后,住在一个普通的镇子上,过着千万普通人过的普通生活。
昔日,应兰本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离了家后,如梦初醒,才发现原来吃的饭是要自己烧的,吃过的碗是要自己动手洗的,落了灰尘的屋子是要自己打扫的,柴米油盐也是需要自己去买的。
总之,事事需要自己动手。
她只会绣花,读书,写字,不会烧饭,不会炒菜,不会洗衣,一切需要重头学起,一时方知生活艰难。
但艰难之中,所幸铁鹤待她极为包容。
她不会做饭,他便日日带她下馆子,她不会缝衣,他便带他去集市上买新衣服。
彼时,应兰想,若是将他二人的故事写成话本子,必能成就一段佳话,也许还能被说书先生说给人听,她便成了话本子里的女角儿,被众少女羡慕。
思及此,便专心在家里写起书来,其余事一律不过问。
人活着总要吃饭,要吃饭就得有钱,要有钱就得去挣。
因着两人花钱没个计划,应兰依旧如在府中那般吃好的,穿好的。若是只花不赚,便是金山,也有花完的时候。她们带出来的金银细软虽值千金,但却不是金山,所以很快花完了。
为了能吃上饭,铁鹤便出门去找活干,凭借一身武力,或给人搬米搬面,或给人当打手,或去武馆当师傅,总之,有一技在身,总能赚一二两银子糊口。这一二两银子,若是他一个人时,也够喝上几天酒,但现在家里还有妻子等着吃饭,即便肚子里酒虫翻滚,他也只能忍着。
铁鹤每日早出晚归,应兰便留在家里写书,十日异常,心中不免生出些忧愁来,但所幸铁鹤待她温柔体贴,便也弥补了对生活的落差感。
期间,铁鹤总有意无意让应她修一封信寄回家,探探爹娘的口气,若他们应允,他二人便回家成亲。
他说,他不忍心让她难过这种苦日子,要应兰回去当她的千金大小姐。
应兰笑道:“我当千金小姐,那千金小姐的丈夫呢?”
铁鹤苦笑:“我去外头找活干,虽不及你家富裕,但也不能让爹娘看扁了我。”
应兰用手指点了点他的鼻头,笑道:“若爹娘真同意我们的婚事,又怎肯让你这女婿去干那些搬米搬面的粗活?”
两人虽如此说好,但应兰却始终落不下笔。
她害怕大老爷、大太太的脸色,害怕爹和娘的责骂,害怕丫鬟婆子们的闲言,是以每每一提笔,便又搁置下来,依偎在铁鹤肩上,道:“纵然不回家,像现在这样和你过日子,我也很开心。”
铁鹤听后,渐渐的也不再提这事。
两人初时恩恩爱爱,相敬如宾,但渐渐相熟后,身上的缺点逐渐显露出来。彼时,他们才发现,原来对方不如自己想象中那般完美。
铁鹤发现,应兰虽生得貌美,又温柔体贴,这是江湖中的女人所比不上的,但同时又太黏人,太多愁善感,每每见她莫名哭泣,他只能像哄小孩子般好言哄着。哄的次数多了,难免有些烦躁。
应兰发现,铁鹤不仅会赌博,喝酒,并且七八天才洗一次澡,还有很大的脚气。更重要的是,他甚至会将她一个人丢在家里,夜不归宿。
他第一次夜不归宿时,她做了几个小菜在家里等他,等到太阳落山,等到明月东升,他还是没有回来。
应兰心中不安,在院子外走过来,走过去,又想出去找他,又怕找不到。
心里一害怕,便不觉落下泪来。这时,她才觉得自己对他了解的并不多。
她只知道他叫铁鹤,今年二十八岁,既不知他家在何处,也不知家里有几口人,甚至连他的过往一概不知。有时睡梦初醒,心中陡然生出一种念头来:同一个不知底细的男人私奔,真真是大胆!
饭菜还在桌上,却已冷了。
铁鹤带着一身酒气回来,应兰一见他,便扑在他怀里,一面哭,一面问他昨夜去了哪里。
见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铁鹤以为家中出了什么事,细细一问,才知道不过是她害怕而已。
心中只觉好笑,便对她说:“昨日遇到了几个故友,出去喝了几杯。”
应兰扑在他怀里,抽噎道:“莫要留我一个人在家,我害怕。”
铁鹤只是笑笑,拍了拍她的背,保证以后不会了。
很久以后,钟有晴听到这件事,对此做出了评价。
她说:“男人许下的誓言,最好只在当下听听便罢了。只因这世上最善变的是人心,他对你许诺那一刻,的的确确是真的爱你,的的确确是要做出改变,但是,纵是真理,也只在特定的环境下才称为真理,谁若是把男人的话当做永世不变的真理,那那个女人一定就是世上最笨最笨的女人。笨女人无论受什么罪都是不值得同情的!”
她还说:“凡事有了第一次,便会有第二次。”
事实证明,她说的是真理,而真理是从社会实践中检验出来的。
后来,铁鹤果真三天两头夜不归宿,但好在会托人告知她一声。
应兰虽不开心,到底也不好明目张胆去街上找他。
她认为,一个女人到大街上去找自己的丈夫,就证明这个女人看不住丈夫。一个女人连丈夫都看不住,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
曾经有一个聪明人说过:“在一段关系里,最伤感情的便是忽视对方的需求,忽视对方的情绪。这些情绪虽会被暂时压抑下去,但并不会消失,总有一日会以最丑陋的方式爆发出来。”
应兰虽温柔,但并不代表她没有脾气,便是兔子急了还会跳墙,更何况她是人,不是兔子。
导火索是一根头发。
头发,每个人身上都有头发,所以头发是很常见的事物。
正因为常见,所以才不会令人注意,如果一个人头上一根头发第一没有,反倒会令人注意。
但一个男人身上有女人的头发就不正常了,而且还是一个已婚男人。
任何一个女人若看见她的丈夫身上有其他女人的头发,都一定会发疯的。如果他不发疯,只有一个可能:她根本不在乎你。
如果她不在乎你,莫说身上挂一根头发,是便是挂了一个女人,她连看也不会看你一眼的。
可惜应兰很在乎铁鹤。
他是她这辈子第一个深爱的男人,所以她发疯了。
一根轻飘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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