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命令,白獒愣了一下。
白獒:小娃儿,你谁呀?劳资为何要听你哒。
可下一秒,一股不可抗力,它就乖乖的,把省下来的鸡腿送给莳花,又卧下身子,回头示意莳花上它的背。
白獒内心:哦,不不不不不,额不给,这是额省下来的夜宵,额也不想去,追什么人,额要睡觉。
白獒内心很诚实,可身体很不诚实,心思和身体,拧巴的在拜手腕子。很明显,身体占了上风。
莳花右手接了烤鸡腿,迫不及待的嘬了两口。
嗯,吃饱了才有力气追坏人,没毛病。
另外一只手,则叉着腰,给白獒上课。
“你这个大蠢货,驮劳资一程,是你的荣幸,难不成,劳资还会亏待你?”
说罢,把手伸进灵境里,从灵溪里操了一棒灵水,直接塞到白獒嘴里。
啊!我不要,你给我吃的什么,想毒死劳资。
白獒在抗拒,下一秒,我靠,什么东东?这么香甜?
正待找词怼过去的白獒,尝到灵水的滋味,想法与身体秒统一。
追!追!一定要追!!坏人搁哪儿呢?不追到天涯海角,劳资是小狗。
白獒是有灵性的,一沾到灵水,便知道这是天材地宝。
白獒内心:嘿嘿,大佬,有这好东西,咋不早说呀!早说了,可不就没这误会了。来来来来来来,以后劳资就跟你混了。保证你指哪打哪不带一个啊字。
就是这灵水,每天赏我一口半口的,成不成。真的不多要,实在不成,几滴也行。
打眼瞧着莳花的五短小身子,那小胳膊小腿的,爬上背都难。
急性子的它,“嗷”的张开血盆大嘴,叼住莳花,轻轻一甩,便把莳花甩到了它的背上。
“坐稳了您呐,启动!”
莳花腾出手来一指,是那缕邪气逃往的方向,白獒“嗷呜”一声,“嗖”的一下,就如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
这只白獒,是太子费了老鼻子的劲儿,才从大梁西境的雪山谷弄来的。
说是弄来的,更确切的说,是白獒自愿跟他出的雪山谷。嗯嗯,用的烤鸡腿诱/拐的,自愿出谷。
便是这样,为了得到这只白獒,也付出了五名侍卫的性命,以及他的手背,被咬一口的代价(给白獒投食诱拐,被白獒误会咬哒),那伤养了两个月,才见好。
十悦楼。
宁王李珺,站在十悦楼最高层的廊檐下,凭栏眺望。
他的目光,所看之处,便是东宫。此时,他俊美的脸上,既有严霜,又有期盼,不时撇起的薄唇,竟带着一丝冷醒邪魅的气息。
“嗖!”
什么东西,从眼前窜过。那东西太快,他只看到一抹残影,心里却莫名的悸了一下,很不舒适。
似乎有一双洞察一切的深邃眼睛,盯着自己,看穿了他所有的小秘密。
辛好那目光一闪即逝,否则他真扛不住这威压。
是自己想多了吧,他这样安慰自己。安排进东宫做这件事的人,已经被做掉了。
死人,是不会说话的,他多虑了。
骑着白獒风驰电掣般狂奔的莳花,在经过十悦楼时,回头望了一眼。
哦,这就是这部书的天选之人,宁王李珺吗?长得可真丑,今儿个忙,改天去宁王府玩玩。
“子安兄,这一招,灵吗?”
宁王李珺,眼睛还盯着东宫,随口发问。
夏侯子安屁颠屁颠的从屋子里转出来,站到宁王身边,脸上,是谄媚的笑。
“殿下,无多大问题,家母曾用此招,拘过某人的魂魄,那人便痴傻了。”
没错,夏侯子安嘴里的某人,便是夏侯长风。
勾走夏侯长风一魂二魄的邪道人,便是陆梅梅花重金安排的。
陆梅梅生下夏侯子安,虽说有子傍身了,但这个儿子的资质,实在是太过于平庸。
眼见着云氏所生的长风,一天天成长起来,在京城的名声,如日中天,她的内心,抓狂啊!
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现在,她拼着美貌和温柔乡,拴得住夏侯文渊。可她明白,人生的后半场,拼的,是儿子。
尽管她拼命激娃,逼着夏侯子安日夜苦读,可勤奋在天赋面前,不值一提。
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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