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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冷冷清清,一片虚无(任务二)

小说:

死对头抢了我的晋升路!

作者:

山药留神

分类:

现代言情

“闪开!”灵意惊叫,一脚把周威胁踹翻在地,周威惊魂未定的坐在地上,看着那把重重砸在地面的铁锹。

家仆没有犹豫,重新拿起铁锹,满眼疯狂的砸向灵意。

灵意变出缚鬼线,线感应到危险立刻冲上前把家仆缠了起来,铁锹咣当一声掉在地上。

凡人的伤害对鬼差来说不足为惧,灵意甩甩手,疑惑道:“你这是做什么?要杀我们?”

家仆咬着牙,眼里是浓浓的怒火,他边笑边道,脸似哭非哭:“哈哈哈哈哈……我好不容易能好好活下去,你们为什么要来!为什么!”

灵意不欲听他胡说,使了个法术让他闭嘴,觉得万分奇怪,又忽然想起什么,拿出太婆镜,摆弄了两下,道:“太婆,帮我们问下吧,问真相。”

灵意反转太婆镜照向家仆,家仆顿时安静下来,双眼空洞却死死盯着镜面。

镜子照出他的脸,一张平凡的脸,细长眼塌鼻子薄嘴唇,脸颊有麻子。

灵意开始询问:“你姓甚名谁?”

在太婆镜的作用下,家仆老老实实回答道:“我叫刘言,言语的言。”

“陆凡爹娘是你杀的吗?”

“是我。”

“你为何要杀死陆凡爹娘?”

“该死。”

“为何该死?”

“愚蠢。”

“具体为何?”

刘言喃喃开口,开始叙述一个长长的故事。

这个故事要从他和陆凡小时候说起。

*

“别跑了少爷!你跑得太快了我追不上!”刘言气喘吁吁地喊着。

此时他和陆凡同岁,都是十岁。

陆府很漂亮,陆峰是个酸腐的文人,经常摆弄花花草草,假山奇石应有尽有,东面种枣树,西面种石榴,凡是有土的地方都被他种满了花草,府中央还有个大花坛,种满了各色菊花。

六月的天已经有了些闷热,这时刚下过雨,还是阴天,地面湿着,倒还凉爽些。

“哈哈哈哈哈!你这个腿短的!让你多吃点你不吃,现在好了吧!”陆凡大笑着,前仰后合。

“少爷别拿我取笑了,您还得回去背诵《训箴》呢!背不过的话,要被抽手心的!”

陆凡闻言接着不笑了,取而代之的是怨恨和烦躁,火气十足:“怎么你也让我读!读读读!早上读晚上读,这劳什子书有什么好读的!届时我全撕了喂鸡吃!”

“少爷,鸡不吃的,你得喂它们麦麸。”

“……”陆凡捂住胸口,差点气背过去,他哆嗦着手指向刘言,用尽力气,扯着尖锐的嗓子喊了一句:“滚!!!”

刘言灰溜溜地走了。

陆凡的手紧紧握拳,眼里的不甘、愤恨揉在一起,良久,他最终还是回了房间,翻开了《训箴》。

刘言已经站在书桌旁帮他研墨了,见到陆凡,他露出一个纯真的笑容,仿佛什么都不能让他伤心,陆凡见到刘言这个样子就更生气了,他语气不善道:“你记得我背到哪儿了吗?”

刘言只稍稍停顿了一下,立马开口:“记得,是那句‘人生所行,多非本心所愿’。”

“然后呢?”陆凡捏紧了桌面上的宣纸,任由旁边的墨水浸湿他的一片衣袖。但刘言丝毫不知,依旧说道:“然后是‘然人当于其中寻乐,勿妄自菲薄,勿自暴自弃’。”

刘言还欲再说,陆凡腾地站起来,把剩余墨汁全泼在了刘言身上。

他的眉毛、眼睫、衣襟、手臂,全都被染成了黑色。

刘言一言不发,还是那副温顺的模样,这更是惹急了陆凡,他火气上涌,气得脸通红,发了疯似的把桌子的课本纸张毛笔撕的撕、毁的毁。

他边发疯边尖叫,同时蹦着跳着在屋里转圈:“你倒是背的好,你倒是都记住了!要我何用!要我何用!凭什么你背的都比我好!凭什么!我不读了不读了不读了……让会读的人去读不是更好!何必把时间浪费在我这个废物身上!”

刘言吓得一动不敢动,他站在墙角看着乱喊乱叫的陆凡,想起陆峰的脸,鼓足勇气还是劝道:“少爷,别喊了,老爷一会来了会挨打的。”

陆凡充耳不闻,他依旧自顾自发着疯,大约过了一刻钟,屋里的东西没有可以破坏的了,他才停下来,蹲坐在地上,慢慢抱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陆凡发疯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刘言照例去收拾屋子,他先捡起那些被撕成好几块的书,一点点重新粘起来,其实这书不知道被撕了多少次了,上面有些字迹都已模糊不清,幸好刘言记忆力很好,只要是陆凡学过的书他都记得。

收拾完房间后,陆凡也从地上坐起来,他重新恢复成了那个活泼的十岁孩童,笑着接过刘言手里的书,“好了,我要继续背了,刘言,你帮我检查吧!”

刘言早已习惯陆凡这副喜怒无常的性子,他只是默默点头,专心同听着陆凡的朗诵声。

他作为陆凡的书童自幼被养在陆府,陆凡这一路的刻苦努力他都看在眼里,只是陆凡实在不是读书那块料,他背书太慢、脾气太犟,小小年纪总做出一副老气横秋的姿态,自认为自己的道理全都对,因此气跑了十几位教书先生。

陆家是世袭官位,陆峰早年一直试图科举,让自己的仕途更上一层楼,但不知是自己没用还是跟考官有仇,连续考了二十年都没考中,第二十一年,陆凡出生了,这位科考钉子户转而把希望全都寄托在了陆凡身上。陆凡刚会走路时,陆峰就亲自教导他认字念书,在此期间,只要陆凡念错写错一个字,就会遭到陆峰的暴力殴打,皮鞭、藤条、细长木板……这些都是陆凡的家常便饭。

就这样一直教到七岁,陆峰渐渐精力不济,便花重金请了当地最好的老师来教。

老师是个花白胡子的老头,第一天教陆凡时,陆凡洋洋得意地率先背起了《慎全》,老头是个老教师了,教过的学生不说三千也有一万了,一瞧就知道这类学生的典型性格特点——笨。

乃是傻到极致了。不过此傻非彼傻。

其一,冒尖出头不懂谦虚,九成九都是被家长教育成这样的;其二,目中无人,不知道先跟长辈问好作揖;其三,面相不好,三角眉吊梢眼,两颊无肉狗耳朵。

长大后,定是个自私自利之人。

老头自觉不能以貌取人,但这孩子长得实在奇葩,他十分有耐心地听陆凡背完《慎全》,便去找陆峰请辞。

陆峰当即同意,老头也退还了钱。

老头走后,陆峰的笑容消失,他飞快找到在书房的陆凡,把他和刘言一起提溜出来,扔在祖宗祠堂面前。吴素正在念经,对身后之事毫不关心,她心中只有她的佛,至于其他,皆是虚幻罢了。

无所谓父母,无所谓孩子,无所谓自己。

陆峰从旁边拿了把扫帚,直接往陆凡背后抽去,“不肖子,还不跪下!”

陆凡吃痛登时跪下,一旁的刘言跟着跪下。

扫帚分别落在二人身上,陆凡痛得直冒冷汗,一下又一下,陆峰痛骂道:“你知道老师已请辞离开了吗!你可知老师为何要走!你可知刚才老师跟我说了什么!他说你太冒失、太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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