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看完医生时间近上午十一点。
孟云间拿着化验单,脸上是说不出的复杂。
大抵他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谁穿衣服能过敏。
苏皎这么多年对她这具身体的脆皮程度早已习以为常,幸而向系统兑换了一句健康的身体,若是她原本的身体,别说跟反派吃住贫民窟,即便多走两步路也很可能心脏不舒服。
最扫兴的是,她对白山茶过敏,而那是她从小到大最喜欢的花。
这具身体也就皮肤对化纤面料敏感点,娇气点,其他没毛病。
刚兑换完,她就尝试过,对白山茶不过敏,这就意味着只要攻略成功,她就能近距离欣赏白色山茶花。
苏皎擦完药从医院厕所出来,想起孟云间刚才听到“疤痕体质”时诡异的态度,始终不能释怀,毕竟她追着哀求一路也抵不过这四个字,
“你怎么对疤痕体质这么敏感?跟换了个人似的?”
孟云间对她的提问充耳不闻,不知道是不是有意转移话题,
“刚好在外面,我就近给你送警察局吧。”
真要赶她走啊???
这一走,她72小时任务不就前功尽弃了吗?
苏皎瞬间没了探询的心思,开始绞尽脑汁想办法。
苏皎睁着可怜巴巴的大眼睛开始卖惨,
“我感觉浑身难受。又痛又痒。要不,让我在你家把身上的疹子养好?”
孟云间不为所动,可能今早的阴影太深。
“警察会帮你找到家人,也会给你妥善安置。你不需要赖我家。况且那里又破又小,巷子又脏又乱。警察给你安排的落脚处肯定比这好。”
苏皎见装可怜没用,想起离开诊室时医生的话,立马抓来当令箭,
“医生说要尽快换上纯天然面料衣物,要不我们先去买衣服?”
孟云间看了眼显示屏上的时间,
“快走吧,等下警察局要关门了。”
“咕咕咕!”
苏皎腹中忽然传来一阵响亮的腹鸣,她眼前一亮,连忙捂着肚子,漂亮的小脸皱成一团,
“呜呜呜,饿死了。胃疼。好像早上就没吃。现在已经快中午。就算要赶我走,分手饭总得请我一顿吧。”
孟云间才不上当,
“你放心,警察不会让你饿着。”
苏皎见这些都没用,索性直起腰,开始胡搅蛮缠,
“要走可以。你得把我送出去的东西还回来。”
孟云间皱眉,不明所以地打量她,
“什么?你别给我瞎扯。”
“拥抱,蹭蹭X2,还有脸颊吻。”
苏皎摸了摸光滑的侧脸,又指了指鼻尖,她张开双臂,
“你先把拥抱还给我。”
她小心观察孟云间的神色,见他不像能同意,干脆变本加厉,把歪着脑袋凑上去,
“喏,亲这。”
见他抿唇不语,苏皎索性跟孟云间来个脸对脸,鼻尖对鼻尖,
“还有蹭鼻尖,多蹭几下,我要收利息。”
说着又得寸进尺地抬起一只手,朝孟云间的侧脸伸去,
“你还要蹭蹭我的掌心,最少十五下。多的十下是你把我脸颊蹭疼的惩罚。”
苏皎皱眉想了想,按着脖子上的牙印,补充道,
“对了,你还得让我咬一口。”
真是越说越离谱!
见过无赖的,没见过这么无赖的!
孟云间脸都青了,感觉周围人若有若无的视线,他别过脸,后退两步,
“你别跟我胡搅蛮缠,这招对我没……唔,你给我吃什……”
尝到舌尖酸酸甜甜的蓝莓味,孟云间愣住,诧异地看向苏皎,
“你……你哪来的棒棒糖?”
苏皎也是刚揣兜无意摸到的,她捧着脸粲然一笑,
“两块钱两支,这支是我的,比你昨天扔掉的那支更好吃。这可是我最喜欢的口味。”
不知被那句话戳中,孟云间偏头诧异看来,却对上她乌黑透亮的眼眸,一时仿佛看进了万顷星河,不禁微微愣神。
苏皎见他神情松动不少,当即趁热打铁,
“你吃了我的糖,请我吃一顿分手饭不过分吧。”
孟云间沉默地打量了她片刻,特别是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不知道在确认什么,神情有些奇怪,
“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连是哪里的人都没印象?”
苏皎心虚地眨了眨眼睛,立马用笑容掩饰过去,不答反问,
“你觉得呢?”
她表面看着轻松,实则忐忑。
难道反派看出什么了?
总不至于反派其实很久之前跟她认识,这次只是久别重逢?
她悬着心,更多的是担心反派会直接把她扔给警察。
不料下一瞬,孟云间径自转身,
“那就吃一顿饭吧。”
耶,险胜!
苏皎长出一口气,小跑着跟上。
结果两人吃完饭从小饭馆出来。
孟云间一肚子气。
因为从选址,到进小饭馆,到点菜,再到吃饭的全过程,苏皎都在挑刺。
光门额上的招牌,她都能挑出十几个审美上的问题。
再到店内装潢,桌椅,餐盘,甚至筷子上多了一根毛刺,她都要抱怨半天。
最后,孟云间忍无可忍,
“要么闭嘴,要么现在就走。”
苏皎这才闭麦,但就算吃饭也各种磨蹭拖拉,似乎一粒米都够她咀嚼半小时。
出饭馆后,两人就打车还是走路又是一番争执。
这么一磨蹭,等他们到警察局,警察都中午休息去了,大门紧闭。
苏皎对这一结果,满意至极,连忙小声提议,
“要不我们先回家?”
等回家,她再想办法赖着不走。
嘿嘿。
她刚才就在系统的提醒下,知道警察局中午有两个小时休息时间。
才有了刚才的战略性挑刺。
不过,她所有挑出来的刺都发自内心,充满真情实感,因此反派虽起疑,却未曾抓到她的把柄,
刚好,孟云间没带手机,又没有系统外挂,压根不清楚时间,才给她机会钻空子。
孟云间探究地盯着她,
“你说实话,刚才你是不是故意拖延时间?”
不然怎么笑得像只偷油成功的老鼠?
苏皎有些心虚,飞快眨了眨眼睛,故作茫然,
“什么故意啊?我又不知道时间。”
也对。
孟云间暂且放下怀疑,他往警察局门口台阶一蹲,
“回什么家?一个多小时而已,等着就好。”
等?
还是蹲警察局门口等?
那她岂不是毫无操作空间?
要不要这么不给人留活路啊?
怎么办?
苏皎快速转动大脑,最终她想到个万不得已的下下策,
“系统,这具身体留疤了,任务一旦完成,是不是就能消失?”
“宿主你忘了,好感值每稳定增加20,你就能获得一个人物的命运改写权。到时候你只需要给自己添上一句浑身肌肤胜雪之类的话,不就好了。”
咦,还真是。
她怎么把这个最粗的金手指忘了?
那她还有什么不放心?
苏皎开始疯狂地抓挠脖子和胳膊,随即哀嚎起来,
“啊,怎么这么痒?难道是医生开的药没用?”
孟云间抬头一看,只见她原本雪白的脖子,手臂都被挠出一条条鲜红的血痕。
她皮肤本来就白,嫩得能掐出水。
此时一看,简直比皮开肉绽还叫人触目惊心。
他连忙握住苏皎的手,阻止她继续乱挠。
苏皎适时抬起泪眼汪汪的一双眼睛,吸了吸鼻子,看上去可怜又无助,
“我……我是不是要毁容了?可是痒得好难受。会不会是……衣服,医生说不能反复接触过敏源……”
话里的意思非常明显——快离开警察局带我买衣服吧!
孟云间脸色难看至极,但对着这双与记忆里似曾相识的眼眸,他怎么都说不出指责的话。
不,应该说她比记忆里那个女孩要鲜活得多。
他深吸一口气,率先转身,
“走吧。”
走?去哪?
苏皎迟疑地跟上,反正不管哪都比警察局门口要强。
没一会儿,苏皎被带到最近的公厕外,她眨巴着大眼睛眼睛困惑地看着孟云间。
对方面无表情地一抬下巴,
“去涂药。”
也行吧。
虽然没达成直接目的,但好歹离开警局门口,其他的等出来了再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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