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婉不动声色的问:“这个沈将军,也很厉害吗?”
沈舟连连点头,“非常、非常的厉害!在沈将军来边城之前,我们被漠北人揍得可惨了。”
“每个村子都被漠北人抢过,死的人更是不计其数,就连城里都被漠北人杀进来过两回,听说当时血流成河,掩埋尸体就花了十来天。”
“是沈将军带着兵马将边城抢了回来,还把漠北人赶到了城外一百里,这几年大大小小的战役,沈将军就没输过。”
可以看出,沈舟完全是个沈大将军的小迷弟,提到沈将军的时候,整张脸上都绽放着光彩。
温婉倒是没想到,她那个名义上的夫君在战场上居然如此神勇。
可惜了,是个种马。
他后院养了那么多的女人,足以可见私生活多么的混乱。
温婉突然生出逗逗沈舟的心思,笑道:“那你觉得是沈大将军厉害,还是你阿柴哥厉害?”
手心手背都是肉,沈舟面色一僵,似乎难以回答这个问题。
他纠结着问:“只能选一个吗?”
温婉点头,“对,必须比个高矮。”
沈舟挣扎半天,一咬牙,“那还是沈大将军厉害一点儿吧,毕竟他救的人多,是整个端朝的大英雄。”
顿了顿,他抬头反问:“那小婉姐姐呢,你觉得谁厉害?”
“我嘛,当然是……”
她卖了个关子,在沈舟脑门儿上敲了一下。
“你别忘了,我是喜欢你阿柴哥的,所以我当然是觉得你阿柴哥更厉害啊!”
一想起阿柴那厮每次被她调戏,都会恼羞成怒、满脸通红,她就忍不住感慨。
有生之年,居然还能见到如此纯情的男人,和那些种马比起来,甚是难得。
喜欢……
这两个字可以随随便便说出口吗?
刚踏上楼梯的沈御眉头一皱,表情略显不悦。
倒是走在他身后的高翎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与沈御相交多年,也知道沈御在外行走的时候,用的是周柴这个化名。
高翎手中折扇在沈御肩膀上拍了拍,一副看好戏的挤眉弄眼。
“可以啊,这才多久,就把小娘子哄得服服帖帖!”
沈御睨了他一眼,依旧止不住他的戏谑。
高翎感叹:“这还是第一个瞧不上沈大将军,反而对阿柴情有独钟的姑娘吧?”
“你做沈大将军的时候一直戴着面具,不以真面目示人,全靠身上大英雄的光环,才让边城里的姑娘们对你心生爱慕,怎么样,现在被一个小校尉比下去了,什么感受?”
“呵,”沈御扬了扬嘴角,“这难道不是说明,不管我以什么身份出现,姑娘们都更喜欢我?”
高翎:“?”
沈御说完,大步走向窗边两人。
“好人家的女儿,不会随随便便把喜欢两个字挂在嘴上,以后在外要注意言行。”
温婉正在喝茶,突然被“老干部”似的教育,这口茶差点儿咽不下去。
得,冤家路窄,这茶是喝不清净了。
沈舟倒是很高兴,立刻站起身,“阿柴哥!”
沈御应了一声。
高翎笑道:“不愧是你干儿子,你看看,我们两个大活人站在这儿,他就看得见你一个人。小沈舟,你是看不见你翎哥?”
沈舟傲娇的哼唧一声,“那我都说好多回了,我已经十二岁了,再过两年都能上战场了,别在我名字前面加个小字。你什么时候不叫我小沈舟了,我什么时候叫你翎哥。”
“叫什么?”高翎装作没听清。
沈舟认真重复,“翎哥。”
高翎满意的笑,“哎。这不是叫了吗?”
反应过来上当后的沈舟气得不行,奶凶奶凶的瞪他。
高翎逗完沈舟,这才面向温婉,“我叫高翎,是这城里的首富,你就是弟妹吧,以后阿柴这小子要是欺负你,你尽管给我说,我保准给你出气。”
首富?
温婉眨巴着大眼睛打量高翎。
长相平平的高翎,身材和其他边关男子一样,比内陆男子高大,一身帝京流行的锦衣华服,又比边关男子多了几分风流和富贵。
她看了看一身素衣的阿柴,又看了一眼穿着华贵的高翎。
“高大哥,”温婉开口,声音软软糯糯的,“高大哥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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