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醒后他们都超爱》全本免费阅读 ggdowns.cc
滴答滴答,今夜有雨,不知道从哪条缝隙里渗透进雨水,浸润着地道里铺着石板的地面。
烛火昏暗,墙上堪堪印照出女人纤细的身影。她一手提着油灯,一手扶着墙,小心探足往暗室走去。扶墙的手收回拢了拢敞开了的衣领,遮住了里面绣着鸳鸯交颈的藕色肚兜。
白天这样花色的衣服是不能够出现在她身上的,她是丧夫两年的寡妻陆氏,是克己复礼的曹家宗妇,她得端庄得稳重,得替先夫曹赢守着。
这两年来,她陆荞也确实是那样活的,她把自己活成了人人都无可指摘的存在,宗族里最苛刻的老东西都不得不承认她的贞贤。
为了书中介绍恶妇陆氏前半生时那寥寥几字,陆荞隐忍至今。而今夜,是书中那个恶妇陆氏由白转黑的起始,陆荞想到接下来将要发生的情节,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作为这个世界安排给气运之子的反派,她自然不能表里如一、纯白如雪,她得一步步沉入淤池,披着人皮做尽恶事,然后在某年某月失智一般对上气运之子,乖乖的完成自己的使命,走上“故事”安排给她的死路。
陆荞快速的回顾了一遍自己的既定命运,她是千山镇里大户曹家的夫人,丈夫离世后表面维系着自己伪善的样子,背地里却喜欢掳劫俊美少男,不少人在到了她手里后生生丢了性命。
她为了满足自己,专门在曹宅内建造暗室,平时做事也隐秘,因此逍遥法外两年也并未露出马脚。直到两年后她在街上遇上气运之子程固安等一行人,她对程固安一见倾心动了歪心思,夜半下手掳劫,谁知这回踢到了铁板,不仅没成功还被程固安等人揭穿真面目,最终身败名裂而死。
书中写到她受刑两百大杖,被打得身躯糜烂而死,想想那将会是怎样一份剧痛,陆荞不由怖恐的抓紧了烛灯。
深深叹了口气,素手搭上了暗室的门,陆荞推门进去,门框发出轻微的响声,惊醒了屋里面色潮红的少年。
天可怜见,他都已经快热糊涂了,还用指甲死掐着手心,另一只手不忘举着灯架挥斥着不许人靠近。
进了屋陆荞才不觉得冷了,她关上门,把烛灯轻轻放在桌子上,面对着浑身警惕的少年时,她对命运的害怕之情尚未散去,所以对接下来要做的事也显得意兴阑珊,思绪发散地想:这个时候她该说些什么词呢?
让他别挣扎了乖乖从了自己?还是上前捏着他精致的下巴调笑几句?
算了,反正书里没写,她没有心力给自己多事,直截了当就好。女人上前不费什么力气就把灯架缴下,少年果真已经到了强弩之末,陆荞都担心他把灯架摔了再砸到自己的脚。
她勾着对方的衣带稍一用力,就把人带到了自己怀里,十六岁的少年比她高上一头,可此时却像卸了力气的小兽只能任她摆布。
“你…你放开…”元哲抗拒着,手拼命抵在两人中间,却在胡乱按上一团柔软的物什时被烫得收回了手。
他的声音完全已经是气声,唯有陆荞俯在他嘴边才能听清他的话,而他匆匆收回手的动作成功逗笑了陆荞,竟让她的忧愁焦虑也散去了一些。
她把元哲的脑袋压在自己肩上,撸猫似的一下一下顺着少年的发丝,手法温柔带着安抚的味道。
元哲仅剩的理智无法支撑他揣测出对方的心思,他在酒精的作用下缓缓垂下了手,就在他以为自己终究逃不过时,却从耳边听见女人说:“睡吧,今夜我不对你做什么。”
黑暗来袭,他彻底失去了感知。
怀里的人软和了下来,陆荞睫毛微颤,扶着元哲往床上走。
幸好楚馆出身的少年本就轻得很,陆荞勉强能移的动他。当把人扔到床上时,陆荞伸手戳了戳元哲的脸,嫩粉色的指甲在剑眉星目的脸上留下了浅浅的印记,她确定这人是真的睡熟了。
所以…也不能怪她没完成既定情节吧,毕竟这人都睡过去了,如何还能再起来与她共赴云雨。
陆荞给自己找着借口,万分不愿意承认她一个命不由己的蝼蚁居然对元哲动了恻隐之心。
他也是被逼就范,他也是满心不愿,他抗拒挣扎,一如陆荞自己想做的那样。当元哲倒在她怀里时,陆荞生出了一股令她心肝颤栗的野望。
如果能违背书中情节就好了。哪怕只是一点点呢,今夜她不想,所以就让她拖延一日吧,这种细枝末节应该影响不大吧。
陆荞望着烛火出神,遂即跌坐在床边的脚踏上,她身体累得很但脑子却亢奋起来,用生命做赌注去赌这样一个书中吝啬笔墨记载的细节,这是疯子一般的行径却让陆荞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畅快。
她神经质的笑着站起来,抬脚把睡得人神不知的元哲踹到床深处,然后自如地脱衣上床,占据了大半部分床榻闭上了眼睛。
元哲第二日早上醒来,尚未完全清醒手背就触碰到了一片温热沁香的肌肤。
他猛然反应过来睁开眼,蓦的对上了一张素净但绝艳的脸。
那日冷漠的将他从人群中点出来,为他赎身又把他锁进暗不见天日暗室的夫人,此刻正无害柔软的躺在他身旁。
两个人的睡姿都算规矩,但床就那么大,再怎么避让两具身体还是不可避免的接触在一起,元哲动静那么大,当然把陆荞给吵醒了。
安静的美人一旦睁开明眸,就犹如画中仙有了活气灵动起来,她撑着手肘半坐起来,看了元哲一眼便又是一笑,笑声和昨夜的相似。
“没有趁我睡着把我掐死?”陆荞紧盯着元哲的眼睛,她是一双桃花眼,不过眼尾上翘,又添几分妩媚,睫毛纤长,在眼帘上投下一片狐型阴影,一眼一眼盯着人,像有一把小勾子藏在其中跃跃欲试。
而元哲则是标准的小狗眼,眼角有些下垂,偏又搭配着深邃的眼窝,显得他即深情又俊美。陆荞从一群人中独选了他出来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样两双眼睛彼此对视着,先一步败下阵来的是元哲,他别过脸,声音还有醉酒后的低沉,实在不像少年的声音:“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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