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秋兰亦是感到不安,但更多的是困惑。
毕竟原文剧情中,这个时候的明心剑尊应该带着他的小徒弟沈皎皎,也即是书中的原女主,正在海外探险寻宝,进一步发展师徒恋情才对。
怎么莫名其妙来了这里?
冯秋兰想起在灵舟上听到的传言,忍不住猜测,难道明心剑尊是为了寻找于渊而来?
正在她思索间,一道清朗宏亮的声音响起,回荡在整个断界岛。
“诸位莫要紧张,我乃紫霄仙宫谢明澈,此行是为了搜寻魔尊于渊,待我将岛上众人逐一排查,确保没有遗漏之后,自会第一时间将剑阵撤离。过程中如有叨扰,我先行在此告罪,愿以重金补偿。”
随即,一名白衣仙人踏空而至,出现在上方。
众人见来者果真是明心剑尊,又听他温和地解释缘由,心中忐忑纷纷散去。可他们刚松了口气,一股强大的威压突然冒出,让人控制不住地颤栗,想要对施压者下跪匍伏。
竟是明心剑尊施展出了法相天地,一尊庞大如同山岳的虚影自他身上冒出,那虚影缓缓抬起头,面容清冷而庄严,眉眼间透露出一种超脱世俗的淡然,犹如天神俯瞰众生。
天神放出强大的神念,目光如炬如电,像两颗探照灯,来回扫视岛上的每一个人。
冯秋兰被这道目光扫中,感到头皮发麻,周身不自在。
“咦?”那高大的虚影顿了顿,伸出大手朝着她所在的方向抓来。
然而就在此刻,整座岛屿倏然地动山摇,好似有什么东西在海底喷涌爆发。
远处的海面,炸开一朵朵巨大的浪花,一道血色人影从浪花中冲出,往断界海的方向飞去,眨眼就消失不见。
明心剑尊捕捉到熟悉的血腥气,神色一凛,迅速收回法相天地,朝着那血色人影急射追去。
围困断界岛的九柄巨剑也跟着主人飞走,而岛上众人将刚才的一幕尽收眼底,皆是面面相觑、瞠目结舌。
“是于渊!你们看到了吗?”
“想不到于渊居然藏在这里!”
“狡猾的魔头,若不是剑尊突然而至,还不知他要藏多久!”
冯秋兰听到旁人的议论,脸上的表情已经不能用震惊来形容。
书中的男主角怎么会出现在临仙城?
电光火石间,她突然记起原文上的一句话——魔尊逃出紫霄仙宫后,蛰伏十年,潜入临仙城海底深处的一座密宫,在密宫血池中浸泡七七四十九日,吸尽万族血液,得以重塑肉身恢复修为。
也即是说,于渊出现在这里,是为了泡血池恢复修为?可这跟书中的时间线对不上呀。
不过,这不是她该操心的,她害怕的是,于渊回到魔宫后发疯,导致她又要被当成替身抓回去。
冯秋兰想到这里,脑门冒出一层冷汗。
“走走,我们快走,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她拉着许天逸的手,和他一起登船,站在船上看岸边远去。
过了一会儿,她凝出一面落地水镜,对着镜子左照右照。
“怎么了?”身旁的男人问她。
“许天逸,我是不是又肥了?”她掐了掐腰上的软肉。
“是有点。”男人诚恳回答,又用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悄悄道:“不过,你什么样我都喜欢。”
冯秋兰看着镜子里中等身高,体型微胖的丰满少女。
还好这段时间吃得多,又养圆润了些。她擦擦脑门上的汗,心中稍定。
十天后,灵舟劈开海浪,以极快的速度行驶在大海上。
秋风瑟瑟,浪花涛涛,一群海鸟飞过。冯秋兰站在船头,望见远处的大陆慢慢浮现,心中感慨万千。
去年初秋,她带着许天逸从栖霞城出发,跨过重重高山,涉过万千湖水,看遍了四季轮换、昼夜交替,也历经了不少磨难。对于力量微弱的她而言,这一切是多么的不容易。
在耗时十三个月之后,她总算成功回到了凡俗界,为这段艰辛的旅程划上休止符。
冯秋兰和许天逸相伴走下灵舟,待双脚踏踏实实地落在土地上,她感到一阵轻快和安宁,仿佛身体和灵魂一起回到了归处。
她正要为身旁的男人介绍此方地界的名称,却不料对方猛地喷出一口鲜血,脸色瞬间变得苍白。
“你怎么了?”冯秋兰被吓了一跳,急忙取出手绢为他擦拭嘴角的血。
“我无事。”男人感应那具放出的血影分身。
逃了十天,将他引到金乌十三岛,已经是极限。
冯秋兰喂他服下疗伤丹药:“还说没事,你都吐血了。”
“真的无事,可能是昨晚修炼时不慎岔气,导致筋脉逆行受了点伤。”
“修炼要稳扎稳打,以后万不能这般急功近利,知道了吗?”
“再也不会了。”
男人见她如此关心自己,感到异常的满足和愉悦,好似裹了一层蜜,连分身自爆带来的反噬,都没有刚才那般疼痛。
可满足之后,他心中跟着涌出一股不安,像是什么不属于他的东西,迟早要从他手中溜走。
“走,我扶你上马车,你先好好调息。”冯秋兰已经将车马取出储物袋,停放在面前的空地上,还给灵马套好了缰绳。
男人顺势靠在她的肩头,一脸虚弱状。
冯秋兰见此,愈发怜惜,半扶半抱,小心翼翼地将他带进车厢。
——
凡俗界地域辽阔,连绵不绝,其上大小国家林立。
这里灵气稀薄,修仙者的数量并不多,哪怕是晋升无望被迫回来的,也只会找个灵气相对浓郁的地方隐居,从不过问天下事。
是以,凡俗界的修仙者虽然罕见,但并不算传说中的存在。据冯秋兰了解,一些皇亲国戚、豪门贵胄,会以重利诱之,请修仙者担任府上客卿。
大夏国雍州府青阳县外五十里处,有一座依山傍水的小山村,名叫冯家村,正是冯秋兰的家乡。
冯家村本不算富裕,自从十一年前,有仙人从冯家村带走三名孩童后,村子里就多了三家富户。其中住在村西头那家,因子嗣众多,家境要稍差些。但不管怎样,也比其他地里刨食看天吃饭的农户要强,三天两头还能吃上精细的白米饭。
村子旁的一条小溪边,几名包着头巾的妇人正在浆洗旧衣。
“听说二柱嫂的儿子刚过了院试,如今已有童生功名,若是再过了乡试,就是正经的秀才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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