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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章

小说:

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

作者:

雪刀

分类:

古典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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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拜师的学费要多少?我是说,束脩,束脩要多少?”沈秀踟蹰。

“不要束脩。”

“不要?”

“我与叶应天交情好,你不用交束脩。”

沈秀再次给魏朝清行大礼。她知道,拜叶云川那样厉害的高手为师,要交的学费定然不少。她家可能给不起。但有魏朝清的人情在,她不用交学费。

夫子对她恩重如山。

沈秀要去燕州学武。沈有财几乎毫不犹豫,“那我们一家人就搬去燕州!”

沈秀道:“学武不是一两日便能学成的,我有可能要学好多好多年。”

“没事,那我们以后就住燕州,一辈子住那儿也行。”

听到这话,司马朗挑眉,“伯父,你不是说,你们家祖祖辈辈都在这里,不想背井离乡,不想离开祖籍地吗?”

“为了秀秀,背井离乡也没什么,反正燕州离锦州也不是特别远。”坐马车的话,到燕州大抵要五天的时间。

沈有财倒是极其宠爱沈秀这个女儿。司马朗对此很满意。

司马烨凝眸,问沈秀,“习武很艰苦,你一个女子,岂能受得了这苦?”

“我能。”

他目色沉凝,似不愿她去受这苦。

但沈秀坚决要学武。

“秀秀,你且放心,无论你要学多久,都没关系,爹支持你!”沈有财做保证。杨氏也赶紧附和。

一家子决定好去燕州,开始着手准备去燕州的事。有魏朝清和司马烨他们给沈家开绿灯,路引相关手续,很快都办理完毕。

司马烨与司马朗本来也要送沈秀去燕州。只是京城那边来信,长央公主病倒,司马烨与司马朗不得已只能赶快回京。

回京前,司马烨对魏朝清道:“夫子,劳烦您好好照顾她,我会很快去燕州。”

司马朗也道:“对!夫子您得好好照看她,她去了燕州,千万不要让燕州的人把她欺负了去!”

魏朝清颔首,“我不会让她受欺负。”

两日后,一行人坐马车,快马加鞭赶往燕州。

快马加鞭,路上几乎没有耽搁,不到四日,一行人便抵达燕州。魏朝清已安排好住处,马车直奔离叶府极近的宅院。

“以后你们便住这里。”站在大宅院前,魏朝清温声道。

“多谢夫子。”

原本魏朝清欲给沈家安排更大更好的宅院,但沈秀与她爹娘坚持要给钱买宅院。是以,他才安排了价钱合适的,沈家能够承担得起的,不够大也不够好的宅院。这院子虽不够大也不够好,但比沈家之前的住房要好许多。

进了院子,休整片刻,又吃过饭食,沈秀洗漱一番,穿戴整齐,戴上面纱,与魏朝清一同去往叶府。

叶府宽阔,四处都是花花草草,一派幽静悠然。

进门没多久,一道苍劲有力的声音迎面而来,“朝清,我方才还在午睡,没来

得及迎你,有失远迎,有失远迎!”

叶应天一身青衣,大步流星至魏朝清面前。沈秀快速打量了他一下。

叶应天比她想象中的要年轻许多,眉眼刚毅中透着些许俊致,裸露出来的手背上透着习武之人的遒劲力量之美。

“叶兄,许久不见,你似乎又年轻了许多。”魏朝清温声浅笑。

“哪里哪里,你才是又长俊了许多!”叶应天笑呵呵道。

待两人互相寒暄一番,魏朝清即刻给叶应天介绍沈秀,“这位便是沈秀。”

叶应□□沈秀看去。沈秀连忙摘下面纱,福身作礼,“叶老爷。”

叶应天笑道:“不必如此多礼。”他作出请的姿势,“快请进。”

入了前厅,叶应天请他们入座,侍从端来好茶。

茶香缭绕,沈秀托起青瓷碗,掀开茶盖,碧悠的热茶仿佛是清泉上蒙了一层半绿的细纱,色泽悦目,馥郁醇香。啜饮一口,唇齿瞬间留香。

她从前没喝过什么好茶,也就在公主府和魏府喝过一些好茶,其实也品不来什么茶。但她知道,手里的这杯茶,是极好的茶。她连连抿了好几口。

叶应天放下茶杯,“小姑娘,你为何想学武?”

沈秀:“我想变强一些。”

“学武极其辛苦,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女子学武,更加辛苦。”

“我晓得的,我不怕辛苦。”

这时,侍从上前来,对叶应天道:“老爷,公子不在家。”

“定是又在鸿运楼,去,赶紧叫他回来。”说完,他目露歉意,对沈秀和魏朝清道:“这小子爱听说书,总往那边跑,得稍微等一等他。”

鸿运楼二楼包厢。叶云川靠着躺椅,右腿曲在躺椅上,潇洒懒散地听着说书人说书。

“公子!公子!”

“怎么了?”叶云川懒洋洋地放下右腿。

“魏大人还有那位要拜您为师的女子来咱们府上了。”

“这么快?”

“是的,公子,老爷叫您赶紧回去。”

叶云川眨了下睫毛,“小顺儿,去,给我弄一壶酒来。”

“公子,您要酒干嘛,咱得赶紧回去!”

“叫你去就去,快些。”

小顺

儿抿嘴,立刻去拿了一壶酒来。

“小顺儿,你先回去,我等会儿回去。”

“可是……”

“听话。”

小顺儿欲言又止,最后听令,离开了鸿运楼。

叶云川在鸿运楼里拖了许久,回府之前,他喝下两口酒,把剩下的酒洒在身上,用内力逼干衣衫间浸的酒。

随之拿着酒瓶,带着浑身酒气,慢吞吞往家里走。

平素里,他用轻功飞回去只消半刻钟时间,但他这会子故意走回去,还走得慢悠悠,故而好半天才到家。

到了家,他作出醉酒的模样,摇摇晃晃去前厅。

“爹……爹……听

说我徒弟来了?”他摇晃着身体,

大着舌头道。

叶应天面色铁青,

“叶云川!”

“爹,你怎么还重影了?”他笑道。

“你这个混小子!”叶应天拉他过来,“快见过你魏叔。”

魏朝清看着醉醺醺的叶云川,微微蹙眉。

沈秀也皱起眉头。这酒鬼,就是她未来师父?怎么看着有些不靠谱?

叶云川扮作酒鬼,就是要让魏朝清他们觉得他这人不靠谱,就是要给他那位未来女徒弟留下不好的印象。他醉醺醺地给魏朝清行礼,“魏,魏叔,嗝……”他打了一个酒嗝。

“你这是喝了多少?”魏朝清问。

“不多不多,就一瓶。”说着一瓶,他却伸出二根手指。

叶应天黑着脸,吩咐侍从,“去,给他拿醒酒汤!”

魏朝清:“先让他回房醒酒罢。”

“我没醉……我没……”叶云川身体摇晃着,余光触及魏朝清旁侧的沈秀,他声音停下来。

眸光微闪,他问:“这位是……”

“这位便是你要收的徒弟,她叫沈秀。”魏朝清道。

沈秀上前半步,拱手作礼,“叶公子。”

叶云川默然片刻。

几乎是一瞬间,他眉眼间的醉意消散得一干二净,身体也不摇晃了。他笑笑,“其实我没醉,这不是许久未见魏叔了,想与魏叔开个玩笑,魏叔莫要在意,莫要在意。”

“你没醉?”

“没。”叶云川朗声一笑,眼神清明,完全没有醉意,“与您开个玩笑而已。”

“你这孩子。”魏朝清叹气,转而道:“这是沈秀。”

叶云川与沈秀四目相对。他清嗓,“在下叶云川,云海山川的的云川。你要跟我学武?”

“是的。”

他的视线在她身上逡巡,“让我看看你根骨如何。”

“冒犯了。”他伸手,快而准地点过沈秀的右下肋骨。

“嘶!”她疼得浑身麻了一下。

见状,叶云川手上力道轻了些,检查过她的根骨后,他沉默不语。

学武这事,天赋资质尤其重要,勤奋刻苦只占一小部分。事实很残酷且不公平。如若不然,满天下都是武功高绝的高手了。

沈秀完全没有练武的资质。可以说资质非常差,且年纪还大,学武的年纪太晚,学武完全成不了大器。她要学武,会比其他人要辛苦,比其他人要慢,到最后学得的武功也可能会很平平。

“你……”他启唇,欲言又止,他尽量把话说得委婉一些,“你一女子,最好还是不要学武,会很累很辛苦,你可能坚持不了。”

“我不怕累不怕辛苦,我会坚持下来的。”沈秀目露坚决。

叶云川静默几许,“你不怕辛苦,好,那若你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比别人更苦更累,到最后却可能成不了大器,武功只能平平,你也愿意?”

沈秀明白他的意思。她没有

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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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最后可能也学不得什么厉害的武功,成不了什么高手。

就像有些人在学习上没有天赋,再勤奋再刻苦,也比不上那些天才。天赋上的差距,何其真实而残酷。

但她还是要学,“我愿意。”

“你确定?”

“确定。”

叶云川:“好,那我便收你为徒。”

沈秀喜上眉梢,“谢公子,不是,谢师父!”

旁侧,叶应天道:“瞧你那浑身酒气,哪里有个师父的样子,赶快去换一身干净衣裳!”

“这就去。”叶云川拱手,离开前厅。离开前厅后,他转身,回望一眼前厅,神色不明。

晚上沈秀他们在叶府吃了晚饭,饭毕告辞,明日再来府里进行拜师礼。

待他们离去,叶应天对叶云川道:“云川,我知你不愿收徒,你定也不会好好教沈秀武功。但我见这姑娘面善,是个好姑娘,所以,你要好好教她。”

叶云川:“谁说我不会好好教她?我会好好教她。”

“那便好。”叶应天语罢,面前浮现出沈秀清清秀秀的容颜。

也不知为何,他一见这姑娘,就只觉面善,只觉她极其合他眼缘,忍不住想要疼爱她。

他想,他若是有一个女儿,也该是沈家小姑娘这样子,细眉杏眼鹅蛋脸,清清秀秀,乖巧文静。

彼时,魏朝

清与沈秀正坐着马车回家。魏朝清问:“你觉得叶云川如何?”

“很好。”沈秀觉得,叶云川这人脾性不错,看起来很好相处。就是年轻了些。

他才十九,严格上来说,其实她比他大。她在现代已经二十岁,二十岁才是她的真实年龄。于她而言,十九岁的叶云川,就是个大一的小学弟。

不过他虽然年轻,但武功却很高超。他身怀奇骨,乃是武学天才,能跟着他习武,是她的荣幸。

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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