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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十四封信

小说:

戴着镣铐舞蹈

作者:

沈雁

分类:

古典言情

《戴着镣铐舞蹈》全本免费阅读 ggdowns.cc

真真:

见信如晤。

新年好!我写下这几个字的时候是除夕晚上的十点半,外面鞭炮声震天响,还有“砰砰砰”在天上炸开来的烟花,绚烂得要命。

在给你写信之前我刚刚写完了《墙》的最后一章,30万字整凑个圆满,整整三年零十个月。写完整篇小说的最后一个字,写完结尾的落款时间“1998年1月27日”,我突然感觉到一种巨大的空虚,觉得自己的少女时代仿佛都落幕了。虽然我其实早就不再是少女,但那一瞬间我突然顿悟:我少女时代做了这么多年的那么宏伟的、盛大的、漫烂的梦,到今天,到此时此刻就这样彻底地结束了。

不知道你在处女作最终完成的那天是否会有同样的感受?从十二三岁就心心念念要写成功一本长篇小说,整个少女时代都沉浸在数不尽的幻想和对自己未完的处女作的畅想之中,到此刻终于大功告成,心里当然有对漫漫长征终于走完的喜悦、对胜利的喜悦,但更多的却是对一场漫长的、瑰丽的梦落幕的怅然。我想,我以后一定还会继续写作,但可能再也不会有创作《墙》时的这份心情,那种青涩的,对第一次的跃跃欲试,对第一次的小心翼翼,对第一次的畏难但又对“它”未来无限可能的期待,这样的心情,简直像夏娃和亚当偷吃下伊甸园的禁果时的心情,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古人讲“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十几岁初读时不懂这句话的意思,现在忽然就明白了,我此时此刻的心情大抵亦是如此。

我仔细考虑过你的建议,我也觉得如果结局改成阿比盖尔把所有收集到的故事汇编成书,遇到贵人成功出版自己的著作并一夜成名,最后成功摆脱贫困、实现梦想,《墙》更有可能被出版社看中,毕竟人们总是更喜欢喜剧结局。但可能是骨子里的叛逆在作祟,我考虑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按照我最初设想的结局来:

阿比盖尔终于把听来的好故事写成书,他把所有的积蓄都花在了买纸笔上,没钱乘巴士,只好抱着厚厚一沓稿纸走路去最近的出版社投稿。在离出版社只剩一条街的地方,已经能隐隐约约看见出版社建筑的尖顶,这时阿比盖尔忽然被飞驰而过的小轿车撞飞。四散的稿纸飞舞着飘落在血泊里,稿纸上的雪白和工整字迹逐渐被血色淹过,再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我设想过很多个版本的全文的最后一句话,结果最后一个也没用上,写到最后我的笔仿佛不再受我自己的控制,仿佛这部小说在一瞬间有了自己的灵魂一样。我称之为“作品之灵”的驱使,就在这样不听我使唤、自顾自发展的剧情的驱使下,我写下了《墙》这篇整整三十万字的处女作的最后一句话:

“总之,阿比盖尔·道格拉斯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

写完这句话以后我坐在书桌前发了整整一个钟头的呆,连春华进来叫我出去放烟花都没听见。我第一次开始思考自己为什么要给阿比盖尔安排这样一个悲剧的、戛然而止的,甚至可以算得上荒谬滑稽的结局。之前我只是顺从一闪而过的灵感的指引,本能地觉得这个结局更适合阿比盖尔,从来没有仔细思考过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想。

我想了很久,觉得可能别说《墙》里的其他人物,连我自己都不相信阿比盖尔真的会成功,因为看呐——阿比盖尔虽然是大学生,但他上的只是会识字的人都能上的社区大学,而且他学的专业是天文而不是文学,更何况他刚读到大学二年级就因为没钱支付学费而辍学了,他完全没有接受过文学方面的教育,几乎不可能写出什么一鸣惊人的作品。而他作品的内容,几乎全是穷人诉说苦难的故事,有钱买得起小说的人怎么会喜欢看穷人的牢骚呢?这几乎注定了他就算抵达了出版社,也一定会被编辑们拒之门外。

但如果结局只是这样,那就太寡淡乏味了,阿比盖尔这个角色也就褪色一般失去了他应有的魅力。所以我选择让他死在离出版社最近的那条街,心里满怀期待的,读到此处的读者心中也对他是否能成功得到出版社认可这一悬念充满好奇的,让他戏剧化地死在一场意外的车祸中。

至少死在这一刻,死在敲响出版社大门前的那一刻,阿比盖尔仍然是那个为了心中的理想为之不顾一切地努力,不顾他人的嘲笑和鄙夷的目光,不顾生活的窘迫、身体上的病痛,只要死在出版社大门之外,他就仍然是那个为了理想而战斗,为理想而牺牲的“英雄”——而不是一个怀才不遇,落魄终生的流浪汉。

最后也只能用干巴巴一句“总之,阿比盖尔·道格拉斯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作尾,再找不到其它话可以来描述他了。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忽然醒悟:我的命运又会和阿比盖尔有什么不同呢?我和阿比盖尔一样贫穷,一样出生不幸,甚至比阿比盖尔更早就辍学了,一样的热爱创作却郁郁不得志,我的结局是不是也注定和阿比盖尔的雷同呢?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在塑造阿比盖尔这个人物的时候,原来我真正想写的其实是我自己。

真真,说实在的,我现在已经不太对《墙》能够真的出版抱以希望了,我一直没好意思告诉你,其实从前年春天到现在我一直在给各地不同的出版社投稿,一共投了二十家,全部被拒稿了。虽然之后我一定还会继续努力地投稿,但我内心深处其实已经快要放弃自己的作家梦了。

春华劝我说不可能第一部作品就名声大噪的,历史上多的是怀才不遇的文人,让我坚持下去,坚持写作,坚持努力,只要不放弃总有一天能实现梦想的。我接受了他这个说法,倒不是因为被春华的这番说辞所打动,而是因为在接连投稿失败的沮丧之后,我再次提起笔来的时候,发现自己仍然热爱着创作,我的创作热情并没有因为作品无法出版而轻易熄灭。我想,虽然作家梦可能这辈子也实现不了,至少从现在看来怎么也是遥遥无期,但至少我依然在写,依然坚持写到今天圆满地完成了我自己心目中最好的处女作,并且准备永远地写下去。现在的我并没有和少女时候所期待的长大后的自己大相径庭,我仍然坚定地走在为自己设想好的道路上,既然这样,那我就没有失败,今天顺利完成《墙》的写作的我就是成功的。我没有失败。

讲到春华,真真,你知道我现在在哪里边给你写信,边欣赏窗外炸开的烟花吗?我现在不在羊城的小出租屋里,我在春华的老家,南方的一座村庄,春华想跟我订婚,所以把我带来了这里。

春华和家里人的关系其实也算不上太好,今年春节他的兄弟姐妹甚至没有到齐,有一个哥哥一个妹妹没回家在外打工,春华说和他们已经五六年没有联系了。春华的母亲在他十三岁时走夜路跌河里淹死了,父亲给他娶了个后妈,不指望后妈能怎么样,但我13号就来这里了,三天里他父亲跟春华说过的话不超过十句。

冷漠,我只感觉到这个家庭非常冷漠,不止做父亲和做后妈的对孩子们很冷漠,兄弟姐妹之间也很冷漠。好像他们不是因为亲情的纽带才在新春佳节聚集在一间屋子里,而是因为什么约定俗成的任务,用春华的话说,就像他去网吧打游戏,游戏里的角色因为同一个系统颁布的任务聚集在一起一样。

待在这个屋子里让我觉得非常难受,特别是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的时候,春华的兄弟姐妹还特别的多,再加上后妈带来的两个孩子,圆桌上满满当当坐了十个人。这么多人坐在一起,又是春节这样的喜庆日子,明明应该是热热闹闹的,然而大家面对面地坐着却几乎不说话,每个人都在机械地进食,就好像一圈没有表情、按照系统设定一次又一次举筷子的机器人。春华的后妈做饭其实挺好吃的,色香味俱全,明明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吞进喉咙里,却觉得好像变成了一块冰冷的石头在我胃里来回翻滚,令人作呕。

这种厌恶让我更加佩服春华了,这样的家庭居然能够诞生出这样一个温柔、纯善的孩子,可见他的本性是多么的纯白啊!

我是不是没跟你讲过我和春华的初遇?

快三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还太年轻,刚到羊城人生地不熟的,找工作处处碰壁。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愿意给我介绍工作的“好心人”,结果是个骗子,也是我那时候太傻,身上仅剩的积蓄全部被骗了个精光,连吃饭钱都没有了。

那时候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抱着脑袋一屁股坐在马路牙子上哭,悲哀自己的命运,痛恨自己的愚蠢,迷茫自己的前路。

差不多哭完的时候听见前面传来小孩子的笑声,特别神奇,前一秒我还在想实在活不下去干脆死了算了,下一秒听到小朋友稚嫩的、鲜活的、像初春的新芽一样明媚的欢笑,忽然我就不想死了。

我抬起模糊泪眼的时候,就看见二十米开外的地方支着一个水果摊,不知道是不是水果销路不好,还顺带卖气球。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气球系在摆水果的折叠塑料桌的桌腿上,被风吹得挤挤挨挨,活泼地推来攘去。水果摊主大概为了哄小孩,鼻子上戴着圆圆的红色小丑鼻子,他胳肢窝里夹着打气筒,笑眯眯给面前三四个兴奋得脸都红了的小朋友扎气球。我因为流眼泪没太看清楚,好像用橙色的气球扎了只小狗。

小朋友的笑声,水果摊主滑稽的小丑鼻子,还有橙色的小狗气球,这些司空见惯的、美好的东西拯救了我当时悲伤到极点的心情。

等我平复心情,爬起来准备在天黑前再试试看找工作的时候,就看见那个水果摊主,也就是春华,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我面前,左手捏着一只画着笑脸黄色气球,右手手端着一个一次性塑料杯。塑料杯里塞满了削好的水果丁,有桃子、苹果、梨,果肉五颜六色的,装在透明的塑料杯里出奇的好看。他说他早就看见我在路边哭,没敢过来打扰我,请我吃水果杯,又送我笑脸气球,说希望我能有好心情。大概怕我不好意思收,还特意告诉我这些水果丁都是坏了的水果上切下来的,本来就卖不出去。

春华是不是特别温柔?这是我最喜欢他的地方,所以来这里之前我真的很难想象他的家人会这么冷漠,这么的令人生厌。

不过这座村庄是美的,在春华家待不下去的时候,我会拉着他出去走走。冬日的村庄别有一番景致,干枯的香樟树、水杉,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树木,它们干枯的枝桠错落交叉在一起,不觉得萧条,反而感觉到一种别样的凌乱的美。我觉得最美的还要数村庄里的小水沟,春华家门前就有一条,用来洗衣服、洗菜。昨天清晨我和春华出门逛的时候,正好是个大晴天,蓝天白云倒映在清澈的水沟里,水面被风吹得微晃。再加上旁边树枝草木的半遮半掩,小小的方寸之地反而有一种西湖、鄱阳湖都没有的梦幻之美,乍一看简直像一副油画一样。

还有声音,村庄里的声音也是特别的,不像城市的清晨那么安静,村庄的清晨有鸡鸭鹅零碎的啼鸣,还有时不时传来的狗叫,风吹过树梢的声音,人不小心踩到地上枯枝的声音。少了城市里汽车的轰鸣声,乡村里这些细碎的小声音更让人觉得内心安宁下来。

今年没有下雪,春华说要是下了雪更漂亮,我想象得到那会是怎样的一副美景。

这里和我从小长大的地方很像。你知道我父亲早逝,母亲改嫁,哥哥又远走他乡很多年没联系过了,因为家里这堆乱七八糟的事我很久没有回过老家了。我其实很喜欢乡村的风景,要不是这次春华带我回他家,我都快忘记了自己原来是如此地着迷着村庄的风景。这么一想我也不能太过苛责春华的家庭,至少他还有家可归不是吗?

对了,你之前问我为什么给这部小说取名叫《墙》,为什么要让阿比盖尔和讲故事的人中间隔着一面墙,除了遮掩彼此的身份,还有什么深意?之前回信的时候我说自己也没太想好,只是觉得取这个题目、这么安排情节很有意思,现在我想我已经想明白了。

高中语文老师邓老师曾经讲解过法国哲学家让保罗·萨特的一句名言,我特别喜欢,萨特说:“他人即地狱。”邓老师说这句话有三层意思:第一层,也是最表层的意思,即如果你不能正确对待他人,那么他人便是你的地狱;第二层,如果不能正确对待他人对你的判断,那么他人的判断就是你的地狱;第三层,如果你不能正确对待自己,那么你将会成为自己的地狱。

我非常喜欢这三层解读,特别是第二、第三层意思,让我有了很大的感悟。因此在创作时也带入了这一思想,阿比盖尔和讲故事人之间的墙,不只是物理意义上的墙,更指的是人与人心灵之间的那堵墙。别人无法理解阿比盖尔的怪异行为,同样的阿比盖尔也无法理解别人为什么不能理解自己,人永远无法理解他人。我始终觉得,无论什么时代,无论这个人是什么身份,无论贫富贵贱,萨特这句“他人即地狱”是适用于众生的。

意识到我究竟为什么以“墙”为题后,我也在不断地提醒自己,尽量不要做一个背负三重地狱的人,如果实在做不到,哪怕少背负一两重地狱也是好的。尤其是第三重地狱,哪怕我无法正确对待我的家人、我的恋人,哪怕我无法接受出版社的编辑们不约而同地拒绝了我自认为还不错的处女作,但至少我要能够完整地接纳我自己,接纳这个不完美却也熠熠生辉的自己,就像阿比盖尔那样。无论发生什么,我都得好好地爱自己,至少至少,我不能成为自己的地狱。

真真,不知道等你完成处女作的那一天会是怎样的情景?我想,无论别人如何评价我们的作品,只要我们还热爱写作,只要我们还在坚持,胜利女神就是站在我们这边的。祝你我都能坚定地走在理想的道路上。

好了,再过几分钟就零点了,我该去放鞭炮守岁了,春华已经来叫我好几次了。这封信就写到这里,虽然你收到信的时候可能春节已经过了,但我还是得再说一声:真真,新年快乐!

祝你天天开心。

秋实

199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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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孝贤合上信纸,塞回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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