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跑起来,他们吸入大口的水腥味空气,差点干呕。
幸好身后没有追击的脚步声。
保安不能走楼梯,他们顺道验证出这条规则是正确的。
好景不长,楼上回响令他们厌烦的脚步声。
哒——哒——
他们身处二楼的楼梯口,听出那家伙离三楼越来越近。
王可可烦躁地咬牙切齿,悄声提议道:“队长,要么我们在二楼躲一会?”
鹿苗压低声线:“如果我的猜测正确,我们躲进二楼反而成为瓮中之鳖。”
两人不明所以。
顷刻,他们懂了。
那家伙持续下楼,根本不是要到三楼!
它下楼做什么?找蓝衣服穿吗?
来不及细想,他们已经从楼梯之间的夹角看见半露的脚蹼。
比脸还大!
血淋淋的。
鹿苗马上领着他们逃回一楼。
听见奔跑的脚步声,对方拖沓的脚步声明显加快节奏。
啪嗒!啪嗒!
就是冲他们来!
贺平安满头冷汗,王可可头皮发麻。
一冲出一楼的楼梯口转角,他们看见身穿蓝衣服的男人站在电梯前面。
听见动静,男人转头看来。
他的脸庞抓出血,残留干了的血迹,双目隐约泛红。
鹿苗急忙收回视线,一手拉一个队员跑进保安室。
“关门!”
眼疾手快的王可可反手关门。
三人冷汗淋漓的后背抵住门,防止保安破门而入。
恰逢其时,“啪嗒”的脚步声闯进一楼,逼近保安室。
王可可悬起的心吊在嗓子眼,头皮宛如被电流窜过,麻得要炸开。
尚算冷静的贺平安抵着门不动,眼神发直。
鹿苗则听见“啪嗒”的脚步声停下,随即响了一声。
门外,身形佝偻的男子白衣染血,跑出转角才发现蓝衣服的保安也在。
惊恐的一瞬间,他对上保安的红眼,猛然想起规则,转身想逃。
啪嗒!
他才迈出一步,后衣领被抓住,勒紧他的脖子。
“不要啊!”
保安力大如牛,拖他进入电梯。
“不——”
“救命啊——”
窗户下面探出三双眼睛,看着白衣染血的邻居奋力挣扎。然而保安拖动他如拖一条狗,轻易拖他进电梯。
缓缓合上的电梯门隔绝男子的呼救。
三人眼睁睁地盯着电梯显示板的数字跳转。
2
3
……
电梯在5楼停留一会儿,然后继续向上。
6
……
12
最终,电梯停在12楼。
三人无从得知邻居住在5楼还是12楼,但是能确定他暂时不会再骚扰他们。
“吓死我了……”王可可身体疲软,加倍饥肠辘辘。“这件事告诉我们,邻居的闲事管多了要命。老想跟我们贴贴,这下遭罪了吧。”
“他为什么不去三楼?难道他通过某种方式知道我们在一楼吗?”
鹿苗给贺平安投去欣赏的目光。“我猜受到精神污染的住户,某些器官变得非常敏锐,能利用楼里的设施捕捉到我们的声音。”
“这么厉害?”王可可一个激灵。“我们现在说的话,也会被其他精神污染的住户听见吗?”
“很大可能会。”
“那我们赶紧回去吧。”
一开门,他们瞧见斜对面的楼梯口闪过一道白影。
鹿苗勾起冷笑,箭步追上去。
她一搭上对方的肩膀,对方马上侧身卸力,抓向她的手腕。
她却手一翻,抓住对方的手腕。顷刻,她反擒对方的手到其背后。
嘭!
鹿苗压制对方脸贴墙壁,手肘抵着对方的背心。
是个女人,左耳佩戴黄色胶片的耳坠。
“原来是黄队的郭队长。”
被压着的女人右脸生疼,口腔布满血腥味。她“呸”一口,吐出带血的大牙。“既然认出我,还不赶紧放开我?”
鹿苗无动于衷,嗓音如霜如雪。“确定你的眼睛不是红色前,我不能放开手,抱歉。”
“居然是黄队的队长啊。”王可可故意出声,刷存在感。
果然,郭荔气急败坏地挣扎,气鹿苗令她在别队的队员面前颜面扫地。“我的眼睛有没有变红,让你的队员来看一眼不就行了,鹿苗!”
“我不会让他们冒这个险,而且你出现在保安室前很可疑,是不是想找蓝衣服穿?”
“因为听见惨叫声我才来一楼!快放开我!”
鹿苗沉吟片刻,冷不丁地问:“你住4楼?”
郭荔一愣。
“猜对了。”她得寸进尺地继续问:“你不像关心邻居的性格。集合幸存住户的是你?或者说是黄队?”
霎时,郭荔不再挣扎,身体软下来。“你怎么猜到的?”
“他们愿意集合起来,有权威的住户才能办到,例如你们利用搜救的名义塑造自己成人民英雄。”
“啧。”
郭荔不得不承认她猜对了。
这时代的人民仇视政—府和资本家,害怕军方,她只能打着军方搜救的旗号集合正常的住户。
“人称调查部的新星,果然是名不虚传。”
鹿苗懒得品味她是不是冷嘲热讽,突然松开手。
郭荔刚反应过来,下巴却烙铁钳着一般,强迫她回头。
鹿苗瞥见她是黑眼睛,松开她的下巴。“托你们黄队的福,这里即将变成死区。”
郭荔神色大变,抛怨怼的情绪到脑后。“证明我们的策略是对的,住户必须齐心协力才能逃出去。剩下不够24小时了吧?”
“嗯。”
郭荔瞅走廊尽头的时钟,语速加快:“我劝你们也加入我们。快到十点了,你们回去考虑下,如果愿意加入就到407找我。”
说罢,她擦过嘴边的血迹,嫌弃地一瞥王可可,先跑上楼。
等她跑远,贺平安才出声:“队长,我觉得她来一楼的目的是找我们。”
“当然,不然真的来找蓝衣服吗。”
三人一边上楼,一边低声交谈。
这回,连一楼和二楼的楼梯也被血脚印弄脏。
“我们去407吗?”王可可不喜欢郭荔。“她平时眼睛长在头顶,用鼻孔瞧人。刚才她又对我翻白眼了!”
贺平安:“……有没有可能因为你带浓妆工作……”
“姐喜欢。”
回到三楼,鹿苗再次叮嘱二人。“等会看日记的时候,记得先留心有没有出现血迹。写完日记,等我的信号。”
“收到。”
“OK!”
差几分钟到晚上十点,鹿苗经过净水机时突发奇想,用纸杯接一杯净水机的水。
由于她开门出去几次,屋里早就混有走廊的血腥味,使得弥漫的水腥气变浓郁,她得凑近杯口才确认水没有散发异味。
甚至若隐若现水的甘甜。
咕噜噜……
快饿扁的肚子更响了。
鹿苗把水倒去厨房的洗菜盆。
和贺平安一样,她曾经习惯挨渴挨饿。
晚上十点到了,鹿苗坐在桌子前面,翻开日记本。
第一则日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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