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央的名讳,赵脩是如雷贯耳。
这一年霍缨不在京城,对她这个便宜弟弟的事儿了解不多,可赵脩却听到不少关于蔺央的传闻。
他想了想,凑到霍缨身边低声道:“你这些日子,有没有发觉你家蔺央跟正常人似乎有哪里不一样?”
霍缨睨了他一眼:“有什么不一样?不过是比旁人聪慧些敏感些罢了。”
“不是,我是说……性情。”
性情?
霍缨皱了皱眉,想到昨夜的事,问道:“你想说什么?”
“宣城司的宋统领,你知道吧?”
“嗯。”
“宋统领有个儿子,名唤宋宝林,跟你家蔺央同在学堂念书,那宣城司跟你向来不和,宋宝林又是个混账,在学堂里联合其他子弟孤立蔺央,平日里小打小闹的手段你也都清楚,但是……”
赵脩语气顿了顿,祥和的俊脸上浮现一抹匪夷所思,“听说有一次下狠了手,折了他一只胳膊。寻常人定是去寻大夫,可你家蔺央竟然……”
“竟然怎样?”
“嗯……他竟然当着他们的面儿断了自己另一只胳膊,然后问他们:现在可以走了吗?你说,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即便是心性再怎么沉稳,也不至于做到这种地步。我后来听说了,便暗中交代学堂夫子让他们多看顾些,也是想等你回来之后再告诉你。霍缨,你了解他的来历吗?这样的孩子,若非是心性的问题,便是……”
赵脩没再继续说下去。
他和霍缨都是人精儿堆儿里长大的孩子,什么样的人看一眼便知道是否是同类,又或者是否有危险。
可蔺央是他怎么也看不明白的那一类。
他独来独往,只跟霍缨亲近,他又狠又毒,不会痛也不会难过,冷漠的连自己都不在乎。
霍缨自然是明白好友话中的深意,她叹了口气,回忆道:“当年我随父兄在北境,我因为岁数小,整日里聊猫逗狗没个正经,父亲也不大管我。那日我误闯了一座被北燕屠戮殆尽的村子,在一间散发着恶臭的屋子里面,捡到了他。那屋子外面瞧不出异样,可进去后才发现,竟是伸手不见五指。他就被关在那里,被压在成堆儿的尸体下面。”
“我自作主张将他带回军营,后来军医给他查看身体时,发现他身上竟没有一块好的地方,倒是都是伤痕,说是……是被人长期虐打所致。军医要给他上药,却不知是弄疼了他还是怎么,他一个小小的孩童竟然像是狼崽子一样扑到人身上,一口咬下去不见血不撒口。”
“那时候,我父亲问了跟你一样的话,还问我,你确定要留下他?”
赵脩震惊的下巴都快掉在地上,急忙催道:“那你如何回答的?”
“我?”
霍缨笑笑,没回答,转而一夹马腹,笑道:“走了,请你喝酒。”
“哎?霍缨你这人,你怎么说话说一半呢?”
眼看着霍缨策马跑了,赵脩无奈,只得追上。
其实霍缨当年也不知怎么给父亲回答。
只是跟父亲说,人不是物件,他的去留不由任何人做主。
后来她每日带着两双筷子去给蔺央送饭,自己吃一口,再让蔺央吃。起初他会一口又一口的撕咬她,可是无论他怎么用力,霍缨都不像其他人那样反击。
再后来,他便也能静静地看着她在自己面前。
后来霍缨想,人年少时大抵都有那么些许固执,就好比有些人幼年时会坚持认为泥巴能够磊城池,她当初也是那样的想法。总觉得自己捡来的孩子,养巴养巴,或许还不错。
一顿酒喝完,已是天黑。回府时,路上瞧见有孩童拽着大人买糖画。
万家灯火中,那孩童的小脸儿冻得通红,活像是年画娃娃。
霍缨突然想前些年过年的时候,父兄给她和蔺央安排了最轻松的挂灯笼的任务。
她在廊檐下递,蔺央便倚着梯子挂灯笼,点燃灯笼的时候,衬的他白皙的脸蛋儿透着红光,像是富贵人家单纯的小公子。
霍缨情不自禁的买了一串糖画。
冬夜黑的极快,不过眨巴眼儿的功夫,已是夜幕四沉。
霍缨打马回府,隔着老远,便瞧见府门外有一人撑着伞,手上提着红色灯笼静静立在门前,遗世而独立。
那身形,显然不是王翁。
霍缨心底突然升起一股暖意,她翻身下马来到那人身前,诧异道:“大晚上你打把伞在这儿做什么?”
蔺央在霍缨出现在长街尽头时便已经知晓是她,此时霍缨的气息靠近,他便下意识的向她靠近,“怕你看不见我。”
霍缨不禁笑道:“怎么会?”
他就算是扎在人堆儿里,也总能屏开众人,鹤立鸡群,她又怎么会看不见。
说着,霍缨又从袖子里掏了掏,掏出糖画塞进他手里,“路上随手买的。你不喜欢扔了便是。”
糖画的甜香直往鼻子里钻,蔺央嗅觉本就别寻常人敏锐,这味道对他而言,简直甜的发腻。
他不咸不淡的嗯了一声,然后跟在霍缨身后进了门。
霍缨故作淡定,实则一直盯着这小子的反应。
如今只得了一个嗯,一时间也琢磨不出这个嗯,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两人沉默无言的走进府内,王翁正从屋内出来,瞥见霍缨身后的蔺央时,不免又是一怔,“五公子几时出去的?”
霍缨回眸看向身后少年,却见他神色淡然,吐出两个字:“方才。”
连跟王翁说话的语气都比对自己要平和些许啊。
霍缨心中不免感慨。
想着昨日可能话确实是重了,一个糖画的分量许是不够。
她想着想着,脑子也开始有些晕乎。
今日喝了酒,在路上时人还清醒的很,此刻大抵是府里的地热烧的暖了些,人也开始发昏。
她打发了王翁和蔺央便径自回房。
走到门口,却突然发现身后还跟个小尾巴。
霍缨诧异道:“你跟着我作甚?”
蔺央低着头,想了一圈,找了个勉强说的过去的理由:“你的披风落在我那儿了。”
霍缨点点头。
她今日喝了些酒,脑子里又满是霍缨昨日身上的伤痕,和今日赵脩跟她说的事,既心疼,又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我回京匆忙,来不及给你准备礼物。那披风,你且先将就将就。等过些日子,我亲自去给你猎一头红狐,用腹部最柔软的皮毛给你做个披风,可好?”
风将她身上的酒气吹散几分,混合寒夜里的气息,竟莫名的撩人。
蔺央有那么一瞬,只觉得自己仿佛被镇压着的心弦,被人轻轻拨动,酥酥麻麻的感觉绵延到五脏六腑。
他情不自禁的抬起头,透过白绸隐约的映着霍缨险些的身影。
她与他只有一步之遥,只有一步……
“霍缨。”
他叫出这两个字,像是将心底最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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